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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纨绔与平民》 / 尾文字鱼几乎让我们看不清对方的脸。阿德莱德被我截住了拳头,忽然身体前探,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脖颈上就感受到了小片温热的湿润,然后一阵剧痛后,有什么东西流了下来。
妈的!这小子居然咬人!
我嘶了一声,照他肚子上狠踹了一脚,他才松开了嘴。
其实我也不是不能想到,但是时隔这么多年,我以为他已经改掉了这个习惯。
从小时候开始,阿德莱德就已经表现出了离经叛道的苗头。和他打架的时候,从来不需要什么规则,即使有他也不会遵守。这么想来,西索军校还挺适合他的。
那男人很喜欢的击剑,马术,他从来都不感冒,他最喜欢直接的对抗和肉搏。还是十岁的小男孩的时候,他就在贵族学校里到处挑事,那时候还不会什么格斗技巧,每次打架他都连撕带咬。
那实在有点丢脸,我警告过他很多次,但他从来只是冲我亮亮他的小尖牙,屡教不改。
直到十四五岁时我们因为一次口角打架,他还嗷一口咬在我喉咙上,
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