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

(2/3)爱是一颗幸福的子弹 / 剑走偏锋神奇兔+弋殇

他行的,你应该知道他行的。”

“你丫……懂个屁!”

“我就这些想说的,白天,如果当我是哥们儿,等我。不当,那就当从没认识过我。”

电话啪啦一声挂断。我抬头,雾不知道什么时候散尽了,此时又是那片蓝天白云。

“白天……怎么了?”阿杰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了,他看着我,没半点儿睡眼惺忪的模样。

“志高走了。”

阿杰愣了一下,重复,“志高走了?”

我没搭理他,他又看向何岩。

何岩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阿杰看了我好一会儿,忽然一句暴骂:妈了个逼的!

紧接着他进屋,再一会儿就听见跟我如出一辙的骂人声儿,我恐怕他给志高打电话了。我想我们四个虽然性格迥异,但很多地方真的如出一辙。

我蹲在院子里继续擦车,骂人声儿消失后,何岩进去了。

等我连盆儿里的脏水都泼了,又晒了会儿太阳,何岩出来了,说阿杰刚痛哭流涕,说,他问他,他这样就走了,让他怎么恨他。

我看了看他,说,一帮傻逼孩子。

何岩瞅了瞅我,说,白天你也是小孩儿。

借着我的话,他把我也骂了。

何岩

星期一不用早起去上班儿,这还真不是一下子就能适应了的。

我迷糊,白天也没清醒到哪儿去,跟他说我不上班了,他就一个噢。他给我做了早饭我吃了,他仍旧不吃,每天都不吃,我一直担心他老这样儿给弄个胃病出来可怎么办。

昨儿晚上我脑子又疯跑了半宿,关于白天,关于乐队,关于阿杰志高,关于音乐,关于贝司,关于我……我还能当个贝司手么?当那个让白天认同的贝司手?

小孩儿的时候,我学贝司我爸不干涉,他可能觉得当兴趣培养培养也不错。我记得那会儿我的梦想就是将来跟几个志同道合的哥们儿组一乐队,到处去表演,走遍大江南北甚至跨越国界,出专辑开演唱会什么的,想得特美。

年纪小么,梦想与幻想分不清楚挺正常的,那会儿教我们几个小孩儿弹贝司的,算是老师吧,可他不愿意我们叫他老师,就说你们叫哥就成。他说他组过乐队,乐队组建头一年主唱跑了,他就贝司兼主唱,后来鼓手被撬走了,他们又找来一鼓手,主唱一直没找着比他更合适的,这乐队也就这么着了,所幸几个人还算比较有默契,一直在一起,驻过酒吧,后来在他们那儿也算小有名气,但仅靠酒吧表演还是赚不到足够的生活费,他家里算条件比较好的,就老让家里贴钱……当他们一天天长大了,成熟了,该谈婚论嫁了,家人施加压力了,最后,几个人一起把乐器砸了,回家该干嘛干嘛去了。

这不是个特别悲情的故事,可却是个现实的故事。我当时没法儿理解他说到最后眼里的那种孤独和落寞,我好像从来没有懂过,可昨天躺在床上,突然间我好像明白了。

就像白天,他热爱音乐的程度我知道,他曾经跟我们几个弄一乐队,可,我们就不是他真正要找的搭档。k跟大力都很明白他们的未来不在音乐,而我,我是完全不明白我的未来在哪儿,该在哪儿。可现在,阿杰,文森,志高,这三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带着白天的影子,可能是处得久了他们耳濡目染,或者他们压根儿就属于一类人吧,都爱音乐,都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所以白天跟他们在一起,有目标有方向,他快乐。如果没有他们,或者他们都离开了,那么白天的眼神儿里恐怕就不只是孤独和落寞这么简单了。

有时候,我觉得,音乐跟乐队就是白天的命。

但问题是,现在志高走了,有阿杰有文森,就缺一贝司,而我,恰好曾经是个贝司手。

一切都那么理所应当的,我想帮白天,不想看他难受所以我希望这个乐队能继续下去,好好的继续,可我,能行么?

我记得很清楚,曾经,join me排练,我、k跟大力时不时出错儿,白天说过一句:心不在上面,一步也别想走出去。

那么我现在能上心么?音乐之于我究竟是个什么样儿的存在?

如果没有我爸后来的阻止,没有他临终的遗言,我也许真的,到现在还在弹贝司,就算离开join me,离开白天。

我喜欢音乐,喜欢从我手里弹奏出的那些音符融入其他乐手制造的旋律跟节奏里,加上一个略微沙哑的嗓音,就像白天那样儿的,可不一定非得是他……想到这儿的时候,我有点儿吃惊。

我一直以为我玩儿音乐大多是因为白天,昨天晚上我意识到,或许不然,可能只是白天带给我的那个感觉比较对味儿,让我找着了归属感,所以有了后来的加入,有了后来的种种。

我活得没有方向,可能,只是因为我总因一些人一些事儿就轻易去放弃的缘故,比如我爸不让我继续弹贝司……

我还是爱音乐的,不是因为白天,不是因为什么人,我曾经特别明确知道自己爱音乐,小时候,十七八或者更早一点儿,那会儿我明明每天为了练习,骑自行车一个来钟头跑去学琴,风雨无阻的。可我怎么后来就忘了这种执念呢?

昨天想到最后,实在困得不行了就睡了。

今儿起来无所事事我就想去排练房,c-h-a音箱拨弄了几下贝司。特自然我就想到了白天多年前写的那首《if you join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