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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大神成为脑残粉之后 / 猫糖


乎是连上天都看不习惯林陌那痴/汉的样子,还没等他打开浏览器呢,他家高冷严厉的编辑便敲上门来了。

内伤的看着在角落闪烁的头像,林陌一瞬间真的好想无视啊无视,但一想到自家编辑和自己同住一个城市,再一想到她那可怕的表情,立即菊花一紧,手一抖点开了聊天窗口。

铩羽:《旅途中》第二批印刷本已经全部销售完了,刚加印了五万份,我看了一下形式,觉得下周开个签售会不错,记得把你下周六的时间空出来。

眉毛一挑,林陌抬手摸了摸下巴思量着:签售会啊……明天正好周六,出去买一套帅气一点的衣服好了。

陌路:我知道了,签售会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铩羽:早上九点开始,在a市购书中心一楼,具体过程和以前一样,我等会会把签售会的消息发到论坛和首页里做宣传,你记得抢沙发位,做个回应。

刚发上消息没多久,对方立即就回复了消息,这让林陌一直觉得很敬佩来着,明明对方很忙,要管的作者也不少,但总是能及时回复自己。

陌路:明白了,我这就去准备。

别问为什么林陌对于自家编辑的专制完全没有意见,只因为这样的编辑才适合什么都懒得管的他。

林陌的编辑铩羽可算得上是他的克星,虽然是个女的,但能力强大眼光独到,对自己手下的作者更是负责到底,只可惜人太过高冷严肃,做事又专制,经常被人私底下称呼为“鲨鱼”,就连在网文界一直呼风唤雨的林陌都怕她三分。

但就是因为她,林陌这几年才能迅速走红,所以林陌对于她一直都是又怕又敬的态度。

顺带一说,林陌当初问过自家编辑为什么取“铩羽”这个昵称,这可不是个好寓意,答曰:你可以理解为“铩光所有人的羽翼”,还有问题吗?没有的话就去码字。

所以林陌现在每次见到那个昵称都忍不住不明觉厉……

早早守在论坛上不停的刷新,然后在帖子出现的第一时刻抢了沙发,留下几句“求支持”的话语后,林陌将论坛的网址复制了下来,挨个挨个的往读者群里发去,顺带可耻的买了个萌,然后例行换上企鹅大号踹上了谭湘湘。

陌路:我下周开签售会,帮我在“群”里宣传。

陌路:具体事宜的网址

几乎是林陌刚发上去的下一秒,谭湘湘就回复了,这种现象实在是太常见了,每次都让林陌不禁怀疑这家伙该不会一整天都守在电脑面前没走开过吧。

姐的帅气度娘搜不到:诶诶诶诶!?在哪里开!?要去要去!~\\(≧▽≦)/~

陌路:a市的购书中心,具体的你自己看论坛。=l=

姐的帅气度娘搜不到:炒鸡棒!我现在就去帮你宣传~

陌路:嗯,乖。

正是因为太熟了,林陌找谭湘湘帮忙从来不说谢,谭湘湘也从来不抱怨什么,两人都对这样的状况很满意,这倒也是一种默契。

满意的点点头,林陌倒也不急着上群里看消息,反而登上了“幻境”页面,兴致勃勃的去看自家宝贝徒弟的新文去了。

——沙发是我的沙发是我的!如果不是我的我就去砸深水鱼雷!有钱,任性!

当然了,在刚刚去宣传的时间里,沙发早就已经被其他人占去了,于是乎,不甘心的林陌还真的去砸雷了,一颗深水鱼雷下去迅速占领徒弟新文的霸王排行榜首位。

略嘚瑟的挑眉,心情舒畅了的林陌终于点开了新文的第一章,虽然只有一万字,但他却花了很长的时间一点一点的品尝,表情的变化更是淡定——讶异——期待——兴奋,然后略激动的写下了自己的评语。

林陌发现他这次不得不认同谭湘湘曾经说过的一个观点:养成赛高!看着徒弟在自己悉心的教导下进步如此之快,林陌真的觉得自己之前做的都值了!

这篇新文在“陌路”发表前是曾经和林陌讨论过大纲的,林陌当时还讶异于对方那不输给自己的脑洞呢,本来以为已经知道故事大概流程的自己在看到文是会很淡定,但没想到仅是第一章就吓到自己了!

——这故事开头的设定简直比之前说的更大啊!不过好棒啊怎么破!我家徒弟果然好棒萌萌哒!

非常肯定的给文章打上2分,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变成对方脑残粉的林陌意犹未尽的关上了网页,正想去找自家徒弟讨论一下自己的心情呢,却突然看到谭湘湘的头像又在闪烁。

姐的帅气度娘搜不到:已经顺利完成任务,请领导上群验收!【敬礼表情图】

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忘了签售会的事,林陌为自己可悲的记忆力默哀了几秒,然后淡定的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的回复。

陌路:做得很好。=l=

懒得管谭湘湘之后发的各种嘚瑟表情,在“与徒弟私聊”和“上群看反映”中犹豫了一会,林陌突然想起自家徒弟也在群里而且是自己的铁杆粉丝,随即二话不说选择了后者,

其实他是想看自己徒弟对签售会的态度罢了……

一上群便看到刷屏得厉害,林陌直接点击了窗口最下方的“有xxx条未读信息,点击”的字样,然后快速的浏览着群里的人态度,大致如下:

粉丝a:居然在a市举办!妈蛋太远了去不了!

粉丝b:卧槽!我就在a市耶!去去去,我要和陌大拍照!

粉丝c:我住在a市隔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