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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 清越流歌
然不当真,连叶大嫂和叶二嫂都半点不担心,婆婆偏疼小姑子是一回事,在大姑子面前还是很正常的,并不过分贴补大姑子,主要是大姑子也比小姑子懂事,很少回娘家打秋风,婆婆就是想补贴也没发子。
小姑子自己吃肉不够,还想让她大姐回娘家一起吃?做梦呢,别说大姑子,就是小姑子以后嫁出去也没这待遇,当姑娘的时候可以让娘家宠着纵着,嫁出去就是别人家的了,公公婆婆应该是拎得清的。
这么一琢磨,林红梅和宋秀秀安稳的继续择菜,并不插话,王翠芬则好整以暇的打趣道:“叫你大姐回来吃肉,你就不心疼?”
“只要娘高兴,那我少吃两块肉也没事。”叶舒华既然这么提议了,当然是有这个觉悟的——如果她的表情不要这么心痛,那就更有说服力了。
叶舒华的“诚实”让围观中的叶大嫂和叶二嫂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心想难怪小姑子能把全家哄得服服帖帖,这肉麻劲也不是一般二般的人能学的。
不过肉麻归肉麻,管用就行,王翠芬虽然没采纳叶舒华的意见,依然被哄得心花怒放,却还要故作淡定的回头嗔道:“过年了,哪个大队不杀年猪,哪个大队不组织人手进山打猎,你姐难道还缺咱们家这点肉和野味吗?”
冬天打猎原来不是双岗才有传统?
叶舒华眨了眨眼,这个她确实没考虑到,不过随即又信誓旦旦的道:“大姐家分的猪肉有没有咱们家多我不知道,但是野味肯定没咱们家多。”
“你就知道了?”
“那当然。”叶舒华骄傲挺胸,“爹可是猎队的领头人,打了野味怎么也是先分给咱们家。”
“这话倒没错。”提到叶队长,就连王翠芬都没心思再抬杠了,毕竟自家男人确实能干,再没什么可挑的了,点头附和道,“往年能猎到野猪熊瞎子,那都是因为你爹q法好,不然他们可没办法全须全尾的拖着这么大的家伙回来。”
骄傲挺胸的叶舒华却突然结巴了一下,“什么,q法?”
她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队长父亲不是农民的儿子吗,虽然当了个芝麻小官,那也是老实巴交的老百姓,怎么还懂q法了?
王翠芬却颇为不解的看了她一眼,“你爹每年组织猎队进山都要带上他的猎枪,你不知道吗?”
叶小妹又发现了一个盲点,咽着口水问:“猎枪……是我爹的?”
王翠芬不置可否的点点头。
叶舒华的好奇或者说害怕还没结束,只好怂怂的继续问:“那东西一般放哪里?”
“还能放哪。”王翠芬头也不回的道,“就我们那屋床底下,你爹每天晚上不看一眼他的宝贝都睡不好觉。”
太可怕了吧,他们家居然有这么危险的东西,叶舒华吓得寒毛都快竖起来了,想到她把麦乳精那些好东西都藏在了爹娘房间、每天进进出出的拿东西,就很佩服自己的狗胆,真的是要吃不要命了。
但叶小妹心底还是很珍惜自己小命的,所以就很不能理解王翠芬同志的淡定,“娘,那玩意儿就在床底下,你们不害怕吗?”
“害怕?”王翠芬仿佛听到了一个笑话似的反问,“那可是好东西,我怕啥?”
叶舒华就更颠覆三观了,什么时候q也变成好东西了?
仿佛看出了她的震惊,王翠芬耐心的解释道:“你不懂,前些年饥荒闹死了多少人、出了多少乱子,咱们队里要不是你爹有q也敢开枪,那些人能这么听话?”
叶舒华毕竟没亲身经历过那段黑暗的时期,感触不深,所以对于她爹娘甚至全家的淡定就感到很崩溃,敢情上辈子身为富二代整天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她,才是全家最老实巴交的良民?
叶小妹的三观简直碎了一地,粘都粘不好了,也从此对队长父亲有了更深刻的认知,听她娘的话把炒好的菜端去堂屋的途中,叶小妹对在院子里和宋大哥谈笑风生的队长父亲投去了的敬仰目光,同时也很佩服宋大哥有这份勇气跟队长父亲做忘年交——他知道叶队长就是传说中拿枪的汉子吗?
放好菜,抬头就看到她最最敬仰的队长父亲正拿着旱烟袋在找火柴,叶小妹拿起桌上的火柴盒就跑,前所未有的积极:“爹,我帮你点烟~”
说话间,叶小妹麻利的掏出火柴轻轻一划,呲地一声火苗点燃,然后双手小心翼翼的给大佬点燃旱烟,叶队长也挺有大佬架势的吸了一口烟,冲她点头:“不错。”
叶舒华顿时笑得一脸自豪:“爹高兴就好,下次我还帮你点烟!”
小棉袄如此贴心又殷勤的服务,拿枪的汉子也顶不住啊,叶队长不可避免的露出了笑容,和颜悦色的道:“行了,去玩吧。”
叶舒华却没立刻就走,叶大哥和叶二哥叫住了她。叶队长和宋知青在聊很有深度的事,他们哥俩坐在这儿陪坐,其实听得昏昏欲睡,因为听不懂也不感兴趣。
对兄弟俩来说,看爹和宋知青说话,还不如跟小妹开开玩笑聊聊吃的自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