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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 清越流歌


辈子过得更好。

所以楚涵还是来了。

三年前大姐高中毕业就该下乡了,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大姐顶了母亲的岗位进厂工作,她则继续读完高中,到现在才下乡。这三年里,楚涵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个年代的生活,又缩短了插队的时间,她还是比较满意的,就是偶尔想到上辈子,都觉得像做梦一般不真实。

又过上了家庭和睦、姐妹友爱的日子,楚涵反而更怀念上辈子的一切,可能失去的才是最好的,所以在人群中见到叶舒华的第一眼,她就下决心要过来搭讪。

都不是一个年龄层的,上辈子的楚涵阿姨当然不认识飞扬跋扈的叶大小姐,但是叶舒华的气质让她很熟悉,甚至倍感亲切。

上辈子楚涵的单位福利不错、工作还清闲,富家小姑娘很喜欢来他们单位,用小年轻的话来说,这些姑娘就是标准的白富美,落落大方,特别会玩也会闹,楚涵倒不觉得她们嚣张跋扈,反而很喜欢小姑娘们身上那种不可一世的骄傲劲儿,当然楚涵上辈子作为潇洒时髦的老阿姨一枚,也很受这些傲娇白富美的青睐,她们下班还能约着逛街吃饭。

所以现在的楚涵便很怀疑,这个年代,普通家庭如何能养出如此明媚善睐、神采飞扬的小姑娘?

重生了三年的楚涵就想知道,眼前这个小姑娘会不会跟她是传说中老乡?她也不想做什么,只是孤单太久了,想找个能够一起说说从前、互相取暖的朋友罢了。

叶舒华也是楚涵重生以来遇到的第一个那么像“老乡”的人,哪怕楚涵一眼看出了这小姑娘精明外表下蠢萌蠢萌的本性,依然还是忍不住想试探下去。

就算她真的不是老乡,交好也没坏处,日后可以撸猫,啊不,是做好朋友。

楚涵心思飞快转过,面上却不露分毫的跟叶舒华拉近感情,还给她指了指不远处的另一位知青同伴,“张丽蓉同志也是双岗大队的知青,她是北方来的,我们在火车站碰头,然后一起来的公社,丽蓉也是个很好相处的人……”

叶舒华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还没看清另一位知青的模样,却已经感叹道:“好多行李啊。”

“因为不知道要待多少年,家里怕乱花钱,就把能用得上的东西都带齐了。”楚涵说着抿唇一笑,“所以我不能跟你和婶子一起回去了,叶队长刚才看到我们的行李也吓了一跳,说干脆让我们晚一点,待会跟着拖拉机一起回去。”

叶舒华听得眼前一亮,她长这么大还没做过拖拉机呢,既然要拉新来的知青,她这个队长家的闺女是不是也有资格?

跃跃欲试的打听起来:“那你们还要等多久啊?”

“具体我也不知道,叶队长只说不会耽误我们回知青点安顿和吃中饭。”

那就可以了。叶小妹义正言辞的表示:“那我陪你们一起等吧!”

楚涵看着温柔无害,实际上把叶小妹这个傻白甜的心思看得一清二楚,眼底盛满了笑意,不动声色的打听道:“对了舒华,你也姓叶,叶队长也姓叶,你们是本家吗?”

“叶队长就是我爹啦。”

楚涵也不意外,看叶小妹信心满满要蹭拖拉机的表情,她就知道小姑娘肯定跟叶队长家沾亲带故,要不然如何来的底气。

不过叶小妹扬起头骄傲神气的模样,还是让她忍不住伸手撸了一把。

叶小妹自从剪了短发就经常被人摸狗头,尤其是前几天走亲戚,走到哪被摸到哪,连叶大姐家那个两岁的小瘦子都有样学样摸她的头了,长辈尊严扫地,叶小妹很生气,如今谁都不给摸了,一把拍掉了楚涵的手抱怨道,“这么喜欢摸摸头,怎么不自己剪个短发摸个够。”

炸毛的样子更像mī_mī了,楚涵毫不介意的收回手,笑道:“我倒是想剪,就是没有舒华你这样精致灵巧的五官,贸然剪成短发恐怕要老十岁了。”

这话叶小妹爱听,她顶着毛脑袋笑眯眯地问,“我这个短发是不是很好看?”

楚涵毫不吝啬的赞美了一通,把叶小妹美到不行,都恨不得拉着她的手感叹相逢恨晚了。

当然比起感叹,叶小妹更多的还是扬眉吐气,抬高下巴哼道,“同样是知青,还是楚涵姐有眼光和见识,不像有些号称有文化有修养的人,骨子里比我们村姑还要封建愚昧,剪个短发都大惊小怪。”

“竟然有这么保守的知青吗?”楚涵很配合的惊讶问,毕竟她对队长家的千金感兴趣,对未来几年要相处的室友们也很好奇。

叶小妹便把她剪完头发被老母亲教训、被队员编排,最可恨的是知青都当面嘲讽她的事都倒竹筒般的说给楚涵听了。

站在叶小妹的立场,这件事让她分愤怒很丢脸还很委屈,不过她又不是喜欢添油加醋,哪怕现在义愤填膺,也是有一说一的,所以楚涵听完这段恩怨只想抽嘴角,第一反应是叶队长家的千金这么傻白甜,一定不会是她的老乡——为了买衣服买吃的,而“冒天下之大不韪”偷偷卖头发,这分明是中二小姑娘才做得出来的事啊。

楚涵绝不相信她的“老乡”会傻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