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1/3)暗恋的正确姿势[重生] / 咸鱼小纸


短信铃声突然响了起来,优叶晗下拉通知栏让铃声停止,见于歌又走神了,优叶晗直接一巴掌拍在了她的脑袋上,于歌“嘶”的一声捂住了头。

“你干啥呢?”

“回去了吗?”

“这么早?”看看腕表,现在还不到十点。

“我妹妹让我早点回去。”

“妹管严。”

优叶晗有个亲生妹妹,比她小个三四岁但却远远要比优叶晗成熟稳重许多,甚至有些时候看见于歌总有一种优叶晗是妹妹的既视感。

巧的是,陆亦景和她妹妹关系十分要好。

“回去的时候看着点吧,我也回去了,明天去一趟公司。”

“哟,于总监什么时候想通了要去上班了。”

“今天上午。”

这是于歌上午路过j区的时候产生的想法,自己今年已经26了,该为未来考虑考虑了。

说好的要回家,于歌却把车停在了停车场里然后自己一人去了她家对面的星巴克。

家里只有自己一个人太冷清,再加上现在也不想回去,干脆去比较安静有人的地方坐坐好了。

还是按照喜好的口味要了一杯冰拿铁,于歌见书架上里有许多的书便随便从其中抽出了一本来。

看不进那些正经的书籍,于歌只好拿了一本来,那个名字好听她就看那个。

“《白夜行》……作者东野圭吾。”

于歌小声的念着,她知道东野圭吾,陆亦景貌似挺喜欢看他写的东西的,经常向自己安利,于歌记得陆亦景说过她喜欢这本书的其中一段话,具体是什么于歌却忘了。

只是那个时候于歌不喜欢看书,买了也是放在家堆满灰尘,只是她今天忽然来了兴趣想要看看。

于歌躺在星巴克内的皮质沙发上,她调整了一个对于自己来说较为舒适的姿势。

她看书的时候喜欢先不看第一章 ,把一本书的大致内容和结局看看再从头来。

但她的目光却停留在了其中一页的内容上,于歌小声的念着,她只觉得耳熟,她记起来,这是陆亦景喜欢的那段话。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做白天。

“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做白天。

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东野圭吾《白夜行》

想到白夜行就好心疼亮司,作者君跑去准备再次二刷《白夜行》

第11章 cer 11

“轰隆隆——”

于歌抬起头来看着窗外,刚才是不是有雷声?

“轰——”

合上书,于歌这会儿倒是听见了,她站起身来把书放回原位然后匆匆的喝完了剩余冰拿铁离开了星巴克,空气十分的闷热,四周充斥着蝉鸣声,这反而让于歌此时的心情变得烦躁。

于歌住的公寓不在商业区而是临近郊区,但这儿也有便利店,酒吧等商业建筑,只是有些少没有繁华地段的多而已,只是这儿离区域桥近,要想去上班也挺方便的。

等会儿应该会下雨吧,得赶在之前回去。

刷卡进入自己所在的那栋公寓大门,于歌按下了电梯在门外等待着。

她戴着耳机正循环的播放着一些听起来让人心潮澎湃的歌曲,她是有些害怕的,这是实话。

每当于歌一个人等电梯的时候总是会在这个时间段戴上耳机听歌,她想自己这害怕的心思都得拜托于之前自己住的那间屋子的住户和那栋楼的电梯,于歌搬过一次家,搬家的地方就是她现在住的这里。

她刚回国哪会儿其实懒得买房子,反正只是放假才回国,离自己毕业还有一年,之后她便拜托亲生哥哥给自己随便找了个住所住下,住所也是公寓,电梯房,一栋的楼层总共十七楼。

于歌在哪儿住的还算是舒服,但好景不长,自己就在这儿住了十天这栋楼就出事了。

那天于歌刚和她的狐朋狗友聚会完回来,一个曾经喜欢过她的男生送她回家,只是当天晚上有很多人都聚集在了这栋楼的楼下,外面停满了救护车,消防车和警车,公寓的四周都拉起来了警戒线,于歌当时还好奇这是有人跳楼了还是被抢劫了,搞得跟要发生什么大事一样。

然而好奇心害死猫,于歌当时也没有听那名男生的劝告就跑去凑热闹了,现在于歌想起那惊悚的场面还是觉得毛骨悚然浑身j-i皮疙瘩都出来了。

电梯意外失事,一个人被卡在了电梯楼层的中间,场面十分血腥,血r_ou_模糊的尸体就这么直直的卡在了那里。

于歌对于这视觉效果的冲击当然是推开人群,然后迅速的跑到了公寓外的花花草草哪儿,不顾形象的把她今晚聚会吃的东西全给吐了出来。

那男生见了这场面赶快去外面给她买了瓶水。

之后好长一段时间于歌就对这种封闭式胶囊电梯开始产生y-in影了,事故发生后当晚她就直接跑去了陆亦景的家,那整个假期于歌都是借住在陆亦景家里的,没事儿的时候她还会让自己那个学心理学专业的朋友帮忙看看。

只是后来于歌听到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