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2/3)《暗恋的正确姿势[重生]》 / 咸鱼小纸中时候安利给自己的,高一的时候广播里曾经放过这首曲子,刚开始觉得没什么特别的,但是在偶然一次和陆亦景一起戴着耳机听歌的时候在她的手机里听见了,多听几遍于歌自然也就喜欢上了。
还有《致爱丽丝》,这首钢琴曲陆亦景以前经常弹给自己听,想一想,高二的时候有一次和音乐学院的联谊,当时学校里还举办了一场音乐会,陆亦景也是当时音乐会的参与者,只记得陆亦景那时穿的是白色抹胸礼服裙。
在学校的大礼堂里,陆亦景中规中矩的坐在琴凳上,但她却丝毫没有本应该在这样大的舞台上表演时该有的慌张,这是全校性的表演,一些音乐学院的高材生在这样的场合也难免不会紧张,但陆亦景就像个没事儿人一样,弹琴和往常依旧,看不出她的紧张来,手不能太紧,放松。
只是于歌到现在还是不知道,那个时候的陆亦景眼里就只有于歌一人,其他人都被她自动无视掉了而已。
她其实很紧张,只是因为于歌在观众席上看着自己,眼里充满着期待和自豪,就差发光了。
《克罗地亚狂想曲》这首曲子陆亦景只给自己弹过一次,是大学的时候,大学那次和陆亦景一起去琴房练琴,她练习的是这首曲子,很快,一曲下来以后陆亦景的手在琴键上僵持了几秒然后才缓了过来。
陆亦景,陆亦景,陆亦景。
满脑子的全是陆亦景的名字和她的脸。
于歌走到自己的卧室里去,现在仿佛被拒绝的不是陆亦景,而是自己。
拿出保险柜的钥匙,于歌蹲下身去在墙角打开了放在那里的保险柜,里面没有一摞摞的红色人-民-币,也没有价值过亿的存折和房产证,有的只是一些小玩意儿。
都是陆亦景送给自己的,从小到大的生日礼物。
她有一对耳环,是前年陆亦景送给她的,还有一串手链,是陆亦景大二时候送给自己的。
于歌愣愣的看着保险箱里的东西好一会儿才把她关上,鼻子有些酸,于歌抬起手把快要掉出眼眶不听话的眼泪给擦掉了。
原来早在这么不经意间陆亦景就已经走进自己的生活并在这里长久的住下来了,早在很久之前她就已经成为自己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为什么自己这会儿才发觉出来呢?
于歌扪心自问,并且在心里对自己骂了无数遍,也数落了无数次。
“你怎么就这么混蛋呢……”
“你怎么比优叶晗还要混蛋呢……”
“唉,真不是个东西。”
于歌对着面前的镜子看了自己好一会儿才离开。
这才是最好的选择,这些话说出来了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轻松,但于歌不知道为什么,此时她的心里空空落落的,这样空空落落的感受让她感到十分的难受。
就好像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一般。
但也确实,她就快要失去这个重要的人了。
陆亦景站在董事长办公室里,她看着面前正在喝着龙井茶的于正轩,办公桌上的那份文件于正轩也迟迟没有翻开,只是他的脸上总是挂着笑,仿佛很满意陆亦景这样的决定。
她在昨晚就做好了决定,明年在美国待上两年再回国。
于正轩前几天让她好好想想,她已经想好了。
这份文件是要提交到美国分部的文件,除此之外她还得在明年二月一日之前办好去美国的签证。
昨晚于歌的话一直回荡在自己的耳边折磨着她,陆亦景睡不着便和内心的另一个自己吵了一晚上。
“减少联系”这四个字不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对于陆亦景来说还有更深层次的含义。
她还喜欢着于歌,“减少联系”并不是“不要再见面”的意思,陆亦景还是会每天见到于歌,只是不能够再和她多说些话了,也不能每天和她去吃饭,更不能够再送她回家了。
这就相当于是一个划清界限的意思,但用划清界限这个词又不太的合适。
这是一种折磨,j-i,ng神上和r_ou_体上的双重折磨。
陆亦景在努力的克制住下去找于歌的冲动,而也在努力的避免在除开会议室以外的地方遇见她。
就算于歌这样说了但两人的默契还是不会变,这两人就好像是之前约好的一样,只要想就谁也遇不上谁。
去美国分部工作也并不仅仅是因为工作,顺便散散心。
只是二十多年的感情陆亦景是放不下的,她也不指望着自己能够放下,没什么不好的。
“你做的这个决定非常好。”
于正轩放下茶杯,他看着面前的陆亦景说。
陆亦景点点头,她话不多这点于正轩是知道的。
“找个时间把签证办下来吧,我之后也会召开董事会和他们说说。”
“好的,于叔叔。”
“对了,你心里有没有接下来物色的人选。”
陆亦景明白于正轩是在给自己说什么人选,自己走之后总经理这个位置会空出来,得有人顶替上去才行。
“我觉得赵经理不错。”陆亦景说,于正轩想了想:“我也觉得赵叙是一个不错的人选,工作认真,上进心也很强,管理方面做的也是一套一套的。”
“我还以为你会向我推荐于歌。”于正轩话锋一转又扯到了于歌的身上,他看了一眼陆亦景,陆亦景的脸上并没有什么太大的表现。
只是于正轩不知道,在他提及“于歌”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