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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HP之异乡》 / 紫色泡桐
的羊肉,一只装满绿叶蔬菜的盘子不偏不倚地放到面前。
海姆达尔的头颤动了一下。他一边安慰自己,一边故作不解地调开视线。
“偏食的小孩永远长不高。”
海姆达尔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他恶狠狠地瞪向贝尔尼克。
后者极为无辜地耸耸肩,摆上一副应景的为难表情。
“抱歉,这是我姐姐的命令。鉴于她的可怕程度,我只有服从。”
另两个少年保持沉默地互看一眼,他们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强压住的笑意。
海姆达尔快速咽下嘴里的东西,“令姐是?”
“维罗妮卡·克鲁姆。”
看到男孩仍旧一脸迷惑,贝尔尼克进一步提醒,“亲戚朋友喜欢叫她‘妮尔’。”
海姆达尔倏地站起来,语气中充满不确定,“那个约会狂是你姐姐?”
精确的定位,贝尔尼克想。
“她没说过吗?”
海姆达尔有点不悦地坐下。“原来奸细一直潜伏在身边,太可怕了……不,简直卑鄙得人神共愤!”
邓肯一个没憋住,笑出声来。
“什么事这么好笑?”
所有声音戛然而止。
海姆达尔发现,三位师兄的脸色在同一时刻暗沉下来。
说话人仿佛毫无察觉,自说自话地在威克多边上坐下。他的眼睛和他的头发一样都是墨色的,好似反射不出丝毫太阳光芒般深沉无情,在这样一双眼眸的衬托下,俊朗的五官模糊黯淡了下去,嘴唇抿出的弧度带着阴郁,眼神大胆而傲慢——
“圣诞假期里竟然能看到三位,真令人吃惊。你们进来时我以为自己眼花了。”
肯定不是俄语。海姆达尔暗暗琢磨。可惜他现在还分不清法语和德语的区别,尽管它们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贝尔尼克倾听时全神戒备。邓肯和威克多虽然不悦地皱起了眉头,却没有急着宣泄出来。
“三位的喜好程度竟如此相似吗?”来人的目光露骨刁钻,看得人浑身起疹子。他慢悠悠地说:“相似到不管什么都相亲相爱地共用一物?”
贝尔尼克猛地站起来。
“我们已经收到你的问候了,谢谢。现在,拉卡利尼先生,请您离开。”低沉而危险的警告。
那人意味不明地笑了笑。站起身时朝海姆达尔的方向说了什么,然后步履从容地扬长而去。
“刚刚那句是对我说的?”海姆达尔回头过来问。
贝尔尼克的脸色阴沉得更厉害了。“你就当不知道。”
事实上我本来就不知道。海姆达尔耸耸肩,低头与蔬菜抗争。少顷,他感觉到万籁俱寂,抬眼发现周围的学生全在用眼睛耳朵追踪他……和三位师兄的一举一动。
这使得海姆达尔有了拔腿逃跑的冲动。
两辈子加起来第一次这么风光。他催动腮帮子,闷闷不乐地咀嚼“威尔士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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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15 闯祸了
海姆达尔下定决心学习俄语。身边的人对此有不同看法。
邓肯认为法语讲起来缠绵呢哝,还是世界公认的最优美动听的语言之一,这对追求女孩子极为有利。他的话听起来似乎很有建设性,但海姆达尔理智的保留态度。邓肯是法国人,他当然推崇自己国家的语言。不过据他自己介绍,他的法兰西血液不够浓厚,因为他父亲有一半德国血统,母亲是四分之一的意大利人。
贝尔尼克是个语言天才,他不仅精通保加利亚语、德语,能够熟练说英语,而且还会讲法语、俄语以及意大利语。正因为如此,他反而给不出理想的建议,因为德、俄、法对他来说没有区别,不过直白的三选一。
威克多是个实际的人,他的建议也很实际——德语。理由很简单。德姆斯特朗采用的教科书的德语版本在所有语种里覆盖面最广,选购起来最经济实惠也最方便。更为重要的是,德姆斯特朗的老师普遍用德语上课,虽然课后作业可以用俄语或法语书写,但是如果你听不懂德语那么连作业的题目都不得而知。
德语是每一名德姆斯特朗学生应当熟练掌握的,就像去霍格沃茨上学你得精通英语,在布斯巴顿必须操持法语。
早知会有今天,当初在英国就该先学起来。海姆达尔烦恼的说:“听起来很困难。也就是说我应该放弃别的,先把德语解决掉。”
只有贝尔尼克不这么看。他说:“你可以两种一起学。”
考虑到自己的智商。海姆达尔没有响应。
威克多问,“为什么选俄语?”
因为有基础。海姆达尔扯扯嘴角,满腹怀念。上辈子他是先受到俄语的冲刷,再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中的英语课程。从小时候起家里的收音机就天天播放苏联歌曲,什么《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神圣的战争》、《共青团员之歌》、《山楂树》等等等等,简直成了床边摇篮曲。
凭借记忆,海姆达尔轻声哼唱了几句《红莓花儿开》。
等他唱完,贝尔尼克中肯地评价道:“可以在俄语上下点工夫,还是很有希望的。音律方面——”他不自然地停顿了一下,“考虑到你年龄还小,不急,不急……”
海姆达尔很满足。满足到可以直接忽略掉语言天才说话时的纠结表情。但摆在面前的问题并未解决,他还是需要学德语,在俄语受到鼓励的同时他又不希望舍弃这门语言。怎么办呢?
拿出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