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节
(2/4)《买房!囤地!发家!致富!》 / 种民君”
他话里的柔和, 带着些不可闻的忧伤,令白曙拒绝的动作顿住了。
老莫的位置虽然隐秘, 但是却不是一个什么人都能来的地方,不仅要有足够的钱, 还要有人脉和地位。白曙是程浩带着进入老莫的。
老莫的内里装饰, 跟时下所见的简洁非常不一样, 它是富丽堂皇的,以金色和红色为主色调, 华丽的高定吊灯, 垂下的水晶串珠折s,he出暖暖的光。院子内的小桥流水, 还有被分成一个个隐秘包间的房间, 都显示着老莫特有的格调。
白曙跟着程浩进入了一间有壁炉装饰的房间, 白曙打量着这个房间,十六世纪西方所特有的摩洛哥风格,j-i,ng致、细腻,但又稍显颓废。
“在这吃西餐?”白曙有些失笑。这个世界的餐饮种类,多得简直令他咂舌。
程浩笑得得意,“西餐好吃,但是吃不饱。我请客,可不能让你饿着肚子回去。”
请客的是程浩,白曙只能客随主便。
程浩拿起透明的圆肚醒酒器倒酒,红酒一点点充盈着透明的高脚玻璃杯,葡萄发酵后的醇香在这个空间里的飘散。程浩轻轻拿起酒杯,晃了晃,递给白曙:“尝尝。”
细细的高脚杯被程浩轻轻握在手中,红酒与白色肌肤交错在一起,碰撞出了一副妖艳的画面。
白曙接过这杯酒,小心地抿了一口,微微有些发涩,但是也非常醇厚。涩味非常短暂,一闪而逝,变成了香甜,那顺滑感像是在亲吻最上等美人的肌肤一样。紧接着,头就开始发晕,那是一种因为沉迷于其中才感受到的眩晕,非常舒服。
“怎么样?这东西好吧?这可是我从国外回来的时候,携带的礼物之一。现在算是借花献佛了。”程浩半靠在沙发上。他喜欢红酒,当初在海外留学的时候,收藏了不少,这一瓶是他存放在老莫最好的一瓶。
牛排配红酒,牛排之后,是满汉全席,这样的搭配倒是令白曙大开眼界。就餐的餐具是银制的勺子和刀叉,服务员穿得非常时髦,上身是白色的确良长袖衫,衣衫的长下摆被c-h-a进了裤子里,拉长了身体的上下比例,袖衫是v领,露出了性感的锁骨。下穿的是黑色的长裤,裤子料子顺滑有光泽,稍紧,勾勒出了臀部的线条。
这样的穿着,可以说是有些大胆的。即使现在走在大都城最繁华的街道上,女性的穿着还是以宽松为主。像老莫的服务员所穿的这种能够勾勒出身体线条的着装,在某些人眼中,可能更像是“没穿衣服”。
这里的一切,都领先于目前市面上所见到的馆子,也跟胖球儿开的广和居完全不同。广和居的装潢是最典型的华国传统模式,饭菜也是是最典型的华国传统烹饪方式。不过因为胖球儿不断在开创新菜单,所以广和居的菜品更新非常快,这也是广和居的优势之一。老莫的菜品更趋向于国际化,即使是满汉全席,做出来的味道,也有种西方的简洁,对传统做法有所改革。
白曙边吃边点头,心里却想着,或许可以找机会和胖球儿一块儿来吃吃。前几天,胖球儿还跟他说,想要参考参考其他馆子的菜肴。
两个人,吃了西餐,再吃满汉全席。这分量是真的有些多了,虽然每一份菜肴都做得j-i,ng致,一两口就能吃完,但是白曙还是吃撑了,程浩点的菜,也还是没吃完。
白曙摸了摸肚子,看着桌上剩余的菜,眉头皱了起来。“剩太多了。”食物是非常珍贵的,浪费食物是一项重罪。
程浩一只手撑在桌子上,一只手拿着红酒,莞尔一笑,“没事,你吃得开心、满足就好。剩下的,老莫会处理的,不会浪费。”
白曙抿了一口酒,事实上,他很喜欢酒这种东西,酒不醉人,人自醉。酒后微醺的感觉,最令他迷恋。但那是这样感觉,也是最危险的。上辈子,他的神经是紧绷的,因为一放松,搞不好,就是死亡。这辈子,他紧绷的神经松动了,但是他并没感觉到安全,而是隐隐有些焦躁。而现在,有了在意的人,更不敢有所疏忽。所以即使他喜欢酒,也很少喝,就算喝,也只是少量。
“听说你是历史系的首席高材生,还是入学成绩全校最高,我想有件事想要找你帮忙。”程浩看着酒杯里的红酒,晃动了一下。人的感情,得一来二往,才有可能加深。如果他就这样放白曙离开,以这人清冷的性格,可能以后就没什么交集了。
白曙把整个身子的重量往椅子上靠,他漫不经心地看着酒杯中剩余的红酒。不能再喝了,再喝下去,该有些熏了。
“说来听听。”看在这人让他吃了顿满足的菜品,还让他喝了好喝的红酒的份上,他愿意听听这人想要他做什么。
程浩站了起来,走到白曙身边,按住他的肩膀,“上学期学校举行了知识竞赛,获胜的前四名,将要到青川参加全国知识竞赛,我是指导老师,想要请你当领队。”
知识竞赛?白曙脑中闪过一些片段。上个学期在校园中,有人拦住他,给他下了挑战书,说要在知识竞赛中一决胜负……
白曙本想拒绝,但是随后,一个人影一闪而过,他想要开口的话到了嘴边,就转了一个圈,“什么时候出发?”
程浩有些惊讶,“一周后就出发。”真是出乎他的预料。他本来还以为可能要磨很久呢!
“只是领队?”白曙可不想到时候自己上台参加什么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