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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毓秀》 / 弄雪天子
第三卷 启程
第204章 大事
话音未落。
嗡,嗡,嗡,嗡,嗡……钟声响起。
一开始燕二以为又有人来,但随即发现不对,人来钟鸣三声,可这次却连续不停。
随即,整座假山震动,好像长了脚一样,一步一步,竟然向东面走了好几步,山石慢吞吞地向下面滚落。
红尘笑道:“走远一些。”
她自己举步,悠然向不远处的游廊里避去,其他人也连忙闪躲,都到所有人走避,那座山就活了。
真正意义上的活了,山石落下好些,长出许许多多的绿树红花,树都是鲜活的,充满灵气。
“怎么回事儿?”
燕二揉了揉眼睛。
下一刻,金光四射。
无数光芒从山里面飞出来,整个园子嗡嗡作响。
曲乌眯了眯眼,愕然回头,惊讶地看了一眼红尘:“这是法器?”
果然是法器,有刀,有剑,有长枪,有阮鞭,有的完整无缺,有的断裂破碎。
所有的法器都散发着灵光,遮天蔽日。
“……”
所有人都傻了。
不仅仅是法器,甚至乍眼看去,至少也是灵器的品质,这帮子灵师,平日里见到一个灵器能吹嘘一年,如今见到这漫山遍野的灵器飞舞……足够吹个一辈子!
虽说能被扔到法器墓葬里的,大部分都不会是什么真正厉害的法器,要不然刚才看见镇国鼎,燕二他们都快吓死了。
正经的好东西,即便毁损,也有主人细心保管。善加对待,只有没什么大价值的无主之物,才会沦落此地。
要这一帮子灵师从里面找珍贵法器,说得轻巧,也显得大气,实际上却有点儿沙子里淘金的意思在。
可即便如此,灵器依旧稀有。质量不够数量补。如今这么多齐出,实在比夏家法器出炉还要壮观一百倍!
嗡嗡!
灵器争先恐后,齐齐涌来。
燕二一帮老家伙目瞪口呆。尤其是燕二,口水直流,忍不住伸手想抓住一柄青光湛湛的长剑。
奈何那剑仿佛特不屑地上下一撩,啪一声打开他的胳膊。飞奔到红尘身边,来回打转。就像一只围着主人撒欢的小狗,摇尾乞怜,很是可爱。
“……”
燕二苦笑,脸上却露出几分了然。小声呢喃,“也对,人家都真真正正得到‘道’承认了。这也不算什么!”
青锋一震,仿佛轻轻哼了一声似的。
那些灵器们有的似乎被吓到。有的似乎到更来劲,围着红尘一圈一圈的转,花样百出。
有一个莲花瓷瓶,努力喷出清泉,喷得别人满身狼藉,落在红尘身上却如雨雾,还带着自然的花香。
一把犀牛角的梳子,努力展示自己身上漂亮的纹路,还一个劲儿地想往红尘的头上飞。
青锋又是一哼似的。
红尘顿时失笑。
片刻之后,忽然有一对儿白玉镯儿,越众而出,愣是一扫就吓得诸多法器齐齐后退,它们这一对儿,洋洋得意,飞落到红尘的手心里。
红尘失笑,随手戴在自己的手腕上。
皓腕如雪,配着白玉镯,更显得可爱。
那玉镯熠熠生辉,一看就是最上等的灵器,比周围所有的灵器都高出一个档次。
玉能养人,它们可令佩戴之人冷暖不侵,始终保持最舒服的状态,也能让人肌肤如玉,清空体内杂志,身体保持最好的状态,不是什么攻击性强的法器,连辟邪的作用也可有可无,但不说它的品质,就此一点儿好处,就足够她喜欢。
“你们自去吧,不如就在假山上落脚,看看谁是有缘人!”
红尘很清楚,虽然这满山的法器能恢复如初,大部分是她的功劳,可太贪心却不好,有人说人的福气有限,虽不太准确,却也不是毫无道理。
人要惜福,总是不错的。
这些东西不是归她所有,她也没有收藏起来的癖好,真弄到一出恐怕免不了诸般法器打架,气场冲突,还让人觊觎,也会让那位陛下动怒。
那人可是个小心眼,让他记恨上,非倒霉不可。
红尘不打算试试自己是不是皮糙肉厚,能顶得住皇帝的刀光剑影。
反正,她从来不会缺法器。
“哎。”
手里拿着支金笔的灵师叹了口气,“我们也就罢了,没想到连无怨大师也折戟沉沙,这次灵师考核,竟让两个女子占据上风!”
“阿弥陀佛!”
无怨笑得中正平和,半点儿不以为意,“能找回我大云寺前任方丈的袈裟,便是大幸,其它法器再好,也与我佛门弟子无益。”
好吧,这位够洒脱,他也收声,没话可说。
到是紫袍眨了眨眼,捋了下胡须,眼珠子一转,饶有兴趣地看看曲乌,又看看红尘:“郡主的手段果然惊天动地,连想也想不出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但我们曲小姐也不差,镇国鼎可是能镇压天下气运的奇物,神物自晦,它要藏起来,想寻到千难万难,更别说还能让残破的镇国鼎恢复如初,便是国师再次,也不敢保证吧,二人说技高一筹,还说不定呢!”
燕二:这老混蛋是心里有气,故意调侃人呢,就算曲乌有通天彻地之能,还高过郡主一筹,眼下对大周,对天下来说,还是郡主重要得多。
不过这话不能说。
于是争论顿起,虽说灵师考核,不用分个一二三四五,但第一还是要品评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