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1/1)《牧神的午后》 / 于睫
“你……”他无奈的偏头,我看到他唇角若隐若现的笑意。
“再拉一遍,改过来就算了。否则……”脱弦的琴在我眼前晃了晃,又一把小提塞到我手里。
那把摔出一条裂缝的小提,由我在最短的时间内亲自护送到琴行修理、配新的弦轴。
这样一个爱琴如命的人,应该把小提琴事业放在第一位吧?
可他又明显地自相矛盾。
他竟然会把团里派他到世界知名乐团学习的机会让出来。这是团里多少个小提琴手恨不得打破脑袋都要争的名额。
最可恶的是,当我知道消息的时候,团里那个捡到便宜的家伙第二天就要飞走。而这个消息,还不是他亲口告诉我的,而是团里大食堂的胖师傅给我打饭的时候顺口说起的。
他问我:“于睫跟你合租房子,关系一定最铁,为什么不把出国的名额让给你?”
我当然知道他的用意,只是替他可惜。放弃这样一个提高演奏水平的好机会,在他心目中,小提琴到底占有什么地位?
他不是差点为了一把琴要我的命吗?这会儿怎么又把前途、事业看这么轻?
一场面对面的交换意见,不知怎么就演变为争吵。
我骂他是个不分轻重缓急的笨蛋,他骂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我踢翻了茶几,他踹歪了沙发。
我说:“拉琴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投入感情,做起事来倒挺会感情用事。”
他直直的盯着我,说:“是啊!出国两年,在世界数一数二的交响乐团拉琴,多好的机会。换作你这个理智的聪明人,才不会象我这么傻让给别人。”
我哑口无言,不知如何回答。
如果这个机会给我,我会不会和他一样当活雷锋?
答案是肯定的。我对他的责备根本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他看我沉默,转身走进卧室摔上了门。
我回想他的话,又有些气愤,拼命捶门要他出来理论,他硬是不吭声。
我隔着门大吼:“你出来不出来?再不出来我可上脚踹了?”
听听没动静,我飞起一脚踢过去。门没开,但多了个大窟窿。
我正准备继续施展无敌鸳鸯腿,门铃响了。
母亲大人站在凌乱的客厅里,有几秒钟的愣怔,看到卧室那扇破了洞的门,她的神情明显紧张起来:“于睫呢?”
不等我回答,于睫拉开破门走了出来,讪讪地说阿姨好。
母亲上下打量他,问:“于睫,你,没怎么吧?”
看他摇头,母亲转而问我:“你跟他动手了?”
“没有!”我坚决的否认。
楼下传来汽车鸣笛的催促声,母亲欲言又止地离开,留下一盒去南方下部队演出带回来的枇杷。
我和于睫对坐在地上,一声不响的闷头吃,手上汁液横流,皮和核噼哩叭啦的扔进盒盖里。
没有人说话。茶几还翻倒在一边,也没人扶。
盒里还剩下最后一个枇杷时,我先他一步伸出手,得意地用眼角瞟他。他狠狠地瞪我一眼,也迅速伸手。我故意慢半拍,在他快要碰到那个枇杷时猛然捉住他的手。他想挣脱,我握住不放。
和他对视着,我轻轻摩挲他的手,直到指尖的薄茧。
一个和我的左手有着相同印迹的人,应该有着和我一样对小提琴的热爱吧?只是,他心里还有一份和我一样的、可以为之放弃一切的东西。
我欠身吻他的唇,他仰头热切的回应。我压倒他,手向下进入主题。
他放松的身体突然紧绷,弓起身子要躲,喘着粗气说:“等等,齐歌,等等!你的手,枇杷汁……”
我用身体的重量压制住他,吻着他的后颈说:“我等不了!现在不能等,两年……更不能等……”
第二天我们一起去团里上班,于睫去停车场泊车,我一个人先走。在玻璃门遇到比我们低一届的同门师弟卓越,便和他一同去排练厅。
他走在我的右侧,我清楚看到他左颊的红色掌印。
基于校友加同事的关系,我和卓越早就相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