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2/3)《总监今天弯了吗》 / 岩谷云归缸子去沏茶。
陈玉珍撂下一句:“我做饭去了。”把手里的麻将往桌子上哗啦一扔,扭脸去了厨房。
高小天叹了口气,跟他妈说:“我买菜了,您看想吃哪个做哪个。”说完开始收拾桌子上的残局。
“我就想吃面条,你们爱吃不吃,谁想吃别的谁自己做。”高妈妈话撂在这儿了,高小天这会也不敢再多说什么。
面条汤煮好,三个大碗端上桌子,很普通的龙须面汤,几块西红柿,外加一个卧j-i蛋。
她妈厨艺就这样,高小天自己不会做饭也只能给啥吃啥。
有点怀念同事带的盒饭了。
三人拿起筷子,高小天刚吃一口就觉得味道不大对劲,又麻又苦,但他不敢言声,生怕再招来一场腥风血雨。
高志刚给自己倒了二两白酒,问高小天喝不喝,高小天因为要开车就没喝。
高志刚抿一口酒,又吃一口面,也觉出味道有问题,哐当把碗摔在桌上,问高妈:“你会不会煮面条,往里搁什么了?”
陈玉珍完全不觉得面条难吃,随意道:“剩点花椒油,我看占着瓶子也是占着,就一碗放了一点,你平时不也吃花椒油的吗?”
高小天对他老娘天马行空的做饭理念佩服得五体投地。
别人做饭都是本着怎么好吃怎么来,他妈的做饭原则却是,不能浪费。
剩菜,不能浪费,第二天跟新菜一起炒炒又能吃一顿;剩调料,不能浪费,做饭的时候赶上谁是谁,都招呼进去;剩下的配菜,不能浪费,管他相生相克,只要是能吃的都可以炒在一起。
关键是他妈只有炒熟的技能,却没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功力,所以,高小天从小到大只能含泪面对各种黑暗料理。
陈玉珍可能舌头长得天赋异禀,对各种味道都不敏感,在饭菜的口味上极容易凑合,能吃饱就行了。
所以他小时候经常去曹磊家蹭饭吃,倒不是曹磊他妈做饭多好吃,只是比较正常罢了。
吃饭这件事几乎成了他的一种执念。
在高小天心中,好吃的饭就等于温暖的家,如果谁的妈妈做饭特别好吃,那她一定是个特别温柔又善解人意的妈妈。
高志刚一听面条里放了花椒油,端着碗就去了厨房,把一大碗面全部扣在了垃圾桶里,自己翻出一袋方便面,烧水煮面去了。
陈玉珍被高志刚这种公然挑衅又浪费粮食的行为气着了:“你看看你爸!”高妈瞬间开启吐槽模式,“什么人啊,加点花椒油就全给倒了!不爱吃自己做去啊,一个个全都擎现成的!这日子我是没法跟他过了,回头我去山里买个院子,我自己过去,你们爷俩爱谁谁……”
这些话高小天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隔三差五他妈就要念叨一遍,他只好各种劝她妈别生气。
这边刚安抚好,他爸在厨房听见他妈抱怨也来劲了:“多少年了连个饭都做不好,就知道凑合,谁家媳妇跟你似的。”
“你不想凑合自己做去啊,你不是会做饭吗!”
“干啥啥不行,收拾屋子收拾不利索,做饭做不好,一点女人样都没有。”
“你就知道挑我毛病是吧,天天跟我找不痛快,我干什么你都看不上,以后我什么都不干了,你自己干去吧!”
“……”
无数个声音在房间里盘旋,忽高忽低,像一群吸血蝙蝠一样,而高小天就是这群蝙蝠唯一的猎物。他的耐x_i,ng终于在蝙蝠无休止的撕扯中耗到了尽头。
“行了,吃不吃饭了!”高小天怒了,暴吼了一声,整个世界都清净了。
一顿饭吃得不欢而散。
高小天靠在阳台上抽烟,他不记得父母的关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的。
他小时候,有一阵子曾经特别希望他们干脆离婚算了,这样就不用听见他们为一些j-i毛蒜皮的小事没完没了的争吵。
如果两个人决定在一起,那就学会包容对方的缺点,如果做不到,那就分开,不用每天都拿对方的缺点彼此折磨,这是我们常说的好聚好散。
如果必须吵一架才能解决问题,那就就事论事,别把吵架当成翻旧账的开始,越翻账越多,伤害也越深。
如果婚姻注定是爱情的坟墓,那就干脆别给自己挖这个坑,站着看别人埋葬爱情,难道不比躺下又起来诈尸强?
可惜,很少有人能做到,并且给自己找了各种理由来凸显自己的委曲求全。
“为了孩子”是古往今来不离婚的首选理由,大人把对离婚的恐惧和内心的懦弱一句话就推倒了孩子身上,让孩子来承担这没来由的负罪感,自己宁可躲在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里,也不愿意踏出新的人生。
现在呢,借口还是为了孩子,但背后却暗藏了各种经济危机——离婚了,房子怎么办?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谁都不敢净身出户,就算是把房子卖了,房款一人一半,再想买到同样大小的房子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更别说那些房贷没还清或者房子是婚前财产的了。
想想这麻烦的婚姻,何必呢?所以这么多年高小天一直一个人,他给自己定的原则就是,办事可以,不谈感情。
不知不觉中,几只烟已经抽完,待他再要拿出一支烟的时候,手机响了。
他看了下屏幕,“曹二磊”来电。
“喂。”
“你跟家呢吗?”曹磊问。
“在呢。怎么着?”高小天再次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