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1/3)蝼蚁 / 杯莫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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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重看他整个人j-i,ng神特别不对劲儿,想了想还是答应,“好,等我一会儿。”

换了身上被弄s-hi的衣服,陆重抱起安乐跟着下楼,张明带着他去街对面的一家大排档,点了花生毛豆和烤串,还有两瓶白酒。

安乐坐在陆重怀里,一直盯着对面的张明看,张明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强咧开嘴角,“我们家闺女我走的时候也这么大点”。

陆重估计他就是想找人陪着说会儿话,很偶尔的时候自己也会有这种心情,顺着他的话问:“那她现在在哪儿?”

“跟着她妈呢”。

张明一口干了整整半瓶52度的白酒,陆重想劝他慢点喝又不知从何劝起。

“我家在湖南西边一个小镇,从我爷爷的爷爷那辈就开始学篆刻,到我爸第四代,不说富足吧起码衣食无忧,我也是从小就跟爷爷和爸爸学手艺。”

“我十七八岁的时候,就你现在这个年纪,死活不愿意继续干这一行,我爸就是每天坐在小桌前刻印章,一坐就是大半辈子,我就特不愿重复我爸这样的人生,总想着去闯一闯。当时年轻气盛,加上周围有几个朋友一撺掇,我就跟着他们去了另外一个城市打拼,说是打拼其实就是混社会,帮人看场子、打架、偷抢反正坏事干尽。”

“我,二十二岁吧应该是,那年被抓进去判了三年半,当时好像一进去就一下子清醒了,不知道自己这几年到底在干些什么,后来在里边好好表现争取到减刑,将将是我二十五岁生日那天出狱。”

“我记得那天我就穿着我进去时的那身衣服,狱里发的东西我什么都没带,打着空手就出去了,一出铁门就看到我爸站门口等我,弯着背,像比我走的时候老了十几岁,当时我觉得我真他妈不是东西。从出来那天我就再也没回过家,过年也没回,回去才知道我妈的眼睛已经因为我哭瞎了,要不是想着还有爸妈我真想一刀把自己结果了。”

“回去我就安心重新捡起手艺,跟我爸一块接活儿,可能真的像我爸说的那样,我天生就是吃这行饭的,我们家店还真叫我打出个名堂,好多人从老远的地方来请我刻印章,生意一天比一天好。”

“后来我认识个从外地来我们镇上卖衣裳的姑娘,我看她第一眼就觉得,真好看,简直照着我心窝窝里的样子长的,我死皮赖脸粘着她好久她才同意嫁给我,结婚第二年就给我生了个小闺女,你不知道我家闺女长得可俊了,大眼睛,高鼻梁,又聪明,还不到一岁就能满地跑。”

张明说着说着脸上浮现追忆的笑容,让人不忍心打扰。

“我闺女两岁那年,我爸老流鼻血又腹胀,我就带他去县医院检查,查出来说是肝癌中期,当时我天都要塌了,又担心他的病治不好,又担心治病的钱不够,一个人憋着谁也不敢讲,现在才懂,我们做儿女的怎么瞒得过父母,他们无时无刻不在关注你的一举一动,我爸感觉到到什么,趁我不在家偷偷翻了诊断书,留了一封信让我们好好过自己的生活就走了,然后再也没回来。”

“我在周边一些他可能会去的地方找遍了都没找到,没两天县医院又来人说诊断书拿错了,我爸什么事儿都没有,就小毛病。我去厨房拿起菜刀就往医院冲,当时我就想着我都没爸了,砍死那个庸医,反正我也不想活了,是我媳妇儿生生把我拖住。”

听完后,陆重都不知道脸上该是什么表情。

有的人好像天生被上天厌弃,老天就是见不得他们顺遂。他们好像生来这个世界就是来承担苦难的,像一粒糖抛进大海,永远无法改变那深重的苦涩,也许只有经过的鱼才会知道那一丝稀有的甜蜜。(此句改自野夫《乡关何处》)

陆重倒了慢慢一杯酒喝下去,呛得嘴巴喉咙发痛,心里似乎才稍微好过点。

张明犹自继续说:“我出来找我爸一年后就回去离了婚,想着怎么也不能拖累她,她死活不干,抱着闺女哭了好几天,可是我妈临死前我发过誓,一定会把爸找回来,就这么找了四年。”

“今天我才知道,上个月她改嫁了,我真替她高兴,高兴”,说是高兴他却抹了把眼睛,可那眼泪就像止不住一样,怎么擦也擦不干净。

最后,陆重看着这么个秋天还穿着黑色的工字背心,右边手臂和背上全是刺青,顶着个大光头,三十几岁的魁梧大汉,坐在街边大排档的小板凳上,哭得像个小孩,满脸都是眼泪和鼻涕。

陆重抬头看着天上的满月,怕低下头自己也会忍不住跟着哭。

第十六章

张明哭着哭着就趴到桌上,陆重推他两下也没反应,应该是醉了。去结账被老板告知已经提前结过,他边拖着张明往家走边想,这大哥不打无准备的仗啊,要醉还知道提前找好苦力。

到了4楼,从他裤子兜里摸出钥匙,进屋除了篆刻的工具外全是一摞一摞的寻人启事,陆重把人扔到床上,拿了一厚沓传单就抱着安乐回家了。

林锦到家的时候也是半醉,林川柏扶着他上楼,边走边念叨:“老子十点半就得回来,你就能玩到十二点,凭什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林锦走路有点歪,可是脑袋却异常清醒,“凭我比你早被生出来两年”。

“切。”

林锦到了床边一下子就歪下去,感觉闭眼就要睡着,在失去意识的前一秒他居然还记得提醒林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