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2/2)《蝼蚁》 / 杯莫亭,笑着问:“你怎么说动他的啊?”
安乐嘻嘻哈哈地笑,“我跟他说,他不跟我去打羽毛球,我以后就不跟他去吃烤串!”
陆重的电话有点扩音,林锦停了筷子正看他,陆重不好意思地冲林锦笑了笑,起身去了门外。
“嗯,那你们别打太晚。”
“我就不来了,我这边还得有一会儿。”
“那你买点回来我给你熬,要颜色黑一点的啊,别买山杨梅,那个是拿来泡酒的。”
陆重没走多远,隐约的声音从门口传来,能听个大概。
“你把电话给你池哥。”
“待会儿回来在楼下超市买袋米,家里米快没有了,要之前买的红色袋子那种,不要黄色袋子的,安乐喜欢吃硬一点的饭,别买错了啊。”
“其他的……再买瓶白胡椒粉吧,还有生抽,就这些啦,别的都还有。”
“嗯,知道了。”
林锦听着听着,嘴里的面越来越没有味道,简直泛苦。
不过等陆重回到桌边,碗已经见底了。
他准备收碗,却被林锦抢过去,说:“我洗吧。”
“啊……不用,就一个碗一个锅,随手就洗了。”
林锦却坚持,“我自己吃的,自己洗不是很正常?”
林锦年轻时很少下厨,只会煎点培根j-i蛋什么的,基本属于五谷不分,更别说要他洗碗了,每次都是堆在水槽里等阿姨来,陆重看不下去不知道给他收了都少次。
看到陆重满脸不放心,林锦无奈道:“人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都这么多年我还能一直不会洗碗?”
陆重这才作罢,坐回桌边玩手机。
“你,这些年过得好吗?”林锦忽然问。
陆重一怔,随后笑着回道:“挺好的,比我以前想的都要好。”
林锦打开水龙头,开始冲泡沫,说:“好就行。”
声音低至呢喃。
陆重没听清,却也没追问。
洗完碗,林锦觉得应该走了,道了别,陆重一直送他到门口。
林锦说了句再见,陆重却只是微笑着摆手,什么都没说。
回去的路上,林锦脑袋乱得不行,无数看不清的画面在眼前飞速略过,后来把窗户打开,呼啸的风让耳朵几近耳鸣,才终于好了一点。
爱得时候不真心,忘的时候不真诚。
蓦地想起之前在网上无意看到的一个电影片段里的话。
有点想笑。
林锦,你可真是贱啊!
第五十三章
回家的路上陆重接到余风的电话,说这周过来。
因为安乐,余风无论再怎么忙,每个月至少都会来一次,跟安乐聊一些女孩之间的私事,陆重都不知道没有她有些事情自己该怎么办。
“那我周六一早过来。”
“嗯,到了提前给我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