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
(1/2)《蝼蚁》 / 杯莫亭
横下心,翻开那个笔记本。
原来是记账簿。
一笔一笔记着每日花销,一天一页,空白处还整齐贴着小票。
“送安乐去学校打车费262元”
“买两箱水果300元”
“公交车2元”
“地铁8元”
“面条一把8.5元”
“小葱0.6元”
“快递寄存费1元”
林锦倒回去从头开始看,陆重不时还会在旁边写一两句话。
“下雨了,忘记带伞。”
“今天的西瓜好便宜,五毛一斤,所以原谅它不好吃。”
“今天擦了两遍地。”
“安乐感冒了。”
“收到一张假币!生气!坏蛋!!!!!!!”还把那张假币贴在下边,写了个大大的“假”字,林锦忍不住笑起来。
他以前不明白,怎么会有人把那些生活的琐碎过得如此认真,从每一件稀疏平常的小事中汲取快乐,不惫怠所有平凡的时刻,年轻时总是不屑,以为不过小题大做,到现在才懂得那是多么难得的能力。
林锦的心像是被酒浸泡的梅子,充满了温柔又肿胀的酸意。
十一点,安乐终于被陆重赶去睡觉,等安乐房间里动静变小,才悄悄去叫林锦。
“可以了,不好意思啊,让你藏到这么晚才走。”
林锦也不说话,只看着陆重,眼睛里藏着无数情绪。
陆重又疑惑地看他一眼,说:“走吧,我带你出去。”
两个人跟小偷一样轻手轻脚地往外走,陆重心里过意不去,准备送他到楼下,这次林锦走前陆重走后。
到三楼平台时,林锦停下转过头:“别送了,回去吧!”
陆重也停下脚步,顿了片刻,“那行,拜拜,早点回去休息。”
转身准备上楼,却猛然被抓住手指。
回过头,灯熄灭前只看到对面的人眼里的轻松和笑意。
黑暗里他的左手手指被紧紧攥住,唇上传来温热的触感,轻得像羽毛抚过,从唇珠轻轻滑到唇角,再滑到脸颊才重重印下。
第七十章
张池老家在隔壁市,他回去参加有个伯伯的丧事,说好的要去一周,但第四天就突然跑回来,大晚上的快12点。
陆重正准备睡了,听到对面有动静,还在担心不会来贼了吧,开门才看到是张池拎着行李袋正在找钥匙。
“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啊?”
张池回头,喜上眉梢,“我还以为你睡了呢,不想待了就回来了呗……哎我去,钥匙去哪儿了?!”
陆重默默从玄关柜里摸出一把钥匙,递过去,“给,幸亏放了一把备用的在我这儿。”
“我都忘了你们家还放了一把,幸亏幸亏。”
陆重帮他拎着袋子进去,“丧事办完了吗?”
张池冷笑道:“办完了,就是人还没火化呢架先打起来了,争那点赔偿金那个破房子,还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呢,我呸!”
别人的家事陆重也不好多说什么,把袋子放到卧室门边,忽然问:“你脖子上怎么了?”
张池愣了一下,马上打开手机相机,越照脸越黑,咬着牙狠狠说:“被狗啃了!”
谁家的狗这么有水平啊。
陆重憋着笑,没再招惹处于狂化边缘的人。
林锦年底连续出差,抽不出时间去崔塘,但他每天都会给陆重发微信,大多是图片或视频,有时是沿途的风景,有时是路边一跳一跳的麻雀,有时是天上的云,有时是夜晚的月。
陆重从来不回,林锦似也不在意。
转眼就是12月,天气越来越冷,陆重也越来越忙。
今年冬天遇到百年难遇的寒潮,陆重往年都是一件t恤一件普通运动外套打天下,今年破天荒的买了一件厚一点的夹克。而张池更是天天长在了家里,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出门,还买了一件超长羽绒服,从头裹到脚,翠绿色,远看像颗青菜。
对了,陆重还见到了“被狗啃了”里那条“狗”。
那天他九点多回家,上楼看到有个男人正在拍张池家的门,他状若无意地打量,那男的倒是还浓眉大眼,长得人模人样,身材也不错。
陆重直接开门进了屋,张池居然裹着他的大羽绒服躺在他家沙发上。
“那人谁啊?”
顺城不是集中供暖的城市,陆重装修的时候钱不够所以没装地暖,张池家装了,冬天张池和安乐基本上都住对面,难得看到过来。
张池裹得严严实实还冻得哆嗦,盯着电视头也不回,“一个傻逼。”
“那他现在是在追你吗?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陆重好奇道。
也不知道哪个字刺激了张池,他一下翻腾着坐起来,“追他n_ain_ai个香蕉屁!他现在是在求复合!求复合好吗!老子好马不吃回头草,还是他妈根破草,害得老子有家不能回!有暖气不能住!”
复合?陆重倒是真有点好奇了。
张池以前私生活很混乱,据他说是为了赚快钱买房,陆重之前还存疑,但房子买了以后确实没看到他再跟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除了偶尔约个炮,勉强也能算个洁身自好。
“你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啊?我们认识以前吗?”
半天张池才闷闷吐出一句:“他是我初恋。”
陆重吃了一惊,张池倒是一五一十地跟他讲了。
其实也不是什么太曲折的故事,不过是高中刚懵懂察觉到x_i,ng向两个小男孩偷偷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