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3/3)至虔至深 / 叶遍华

同时不能忽视责任。

第四十六章 :

1993年6月18日,英国,伦敦。

沈芸走进正门时等候她的是菲利普·霍布斯,看到她时的神情明显极不自在:“好久不见, elizabeth。”

“好久不见。”沈芸说,目光并没有在他身上过多停留,“霍布斯先生呢?”

“父亲在等你。”

查尔斯·霍布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神情有些疲态。他保养的其实很好,看上去全然不像五十多岁的人,但这样的神情无端便给他带来了难言的老态。看到沈芸过来他神情也似乎全无波澜:“坐。听说你要结婚了?”

“是。”沈芸微微一笑,将请柬和一张名片推给查尔斯,中指上的戒指分外夺目,“香港的婚礼十一月举行,之后joe会和我一起留在北京。具体事项,您可以和我未婚夫谈。”

“当年你父亲不想靠联姻来保住家业,宁愿把joe送到英国来。”查尔斯口吻微有讥讽,“他大概也想不到,你现在居然也把自己的婚姻当工具。”

“我同我未婚夫的事不需要您顾虑,至于joe,他现在在北京。”

话语中隐隐的示威显露无疑。相对无话了几分钟,查尔斯忽然笑道:“你也真舍得,让joe从学校退学。”

“他是暂时休学,而且这是joe的决定。”沈芸神色不改,嘴角甚至微微扬起,“你只是把joe当做要挟我的人质,为什么还要关心这些?”

“你不懂!”查尔斯忽然失控道,“我爱他!他是我的孩子!”

“他是我父母的孩子。”沈芸冷冷道。

查尔斯紧紧握住沙发扶手,不语。

他说的并不是谎话。他爱joe,像一个父亲一样。一开始也许是利用与一星半点的愧疚,久而久之却真养出些感情。

他的亲生孩子在懂得亲情之前,已经事先学会了提防,但joe,那个被保护的太好,从小被疼爱着长大的孩子不一样。

他是养子,他带给他的只有价值而不是威胁,何况他又是那么讨人喜欢------他会对他甜甜地笑,会勾住他的脖子叫他的名字,他从来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全身心信赖自己的孩子会是这么幸福的事,他以为自己可以做一个好父亲,在joe身上,而他是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