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节
(2/2)《清和》 / 来自远方就不能手软。
郑和王景弘齐声应诺,表示定会遵照天子之意,一字不漏的向日本宣示天子诏令。
永乐帝很满意,放下笔,盖上印玺,随后又多加了一句,“若其不能自行剿寇,治以本国之法,明言告知,朕将派兵,治以上国之令!”
这话说得是相当不客气。
翻译过来就是,让日本人眼睛擦亮点,掂量一下自己的斤两,最好识相点,自动自觉把倭寇的问题解决了,再道歉赔款,自然万事太平。
不识相的话,朕就要动手了。
枪炮无眼,不慎打到了人,砸塌了房子,误伤些花花草草,在所难免。介于日本政府种种不合作的态度,因此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都要由日本负责!
郑和王景弘再次应诺。
负责记录天子起居的史官很是苦恼,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才郑重下笔,将此事记录下来。
职业道德要求他实事求是,但考虑到国际影响,下笔还是经过了润色。
毕竟,上国天子威胁恐吓,口口声声要用拳头讲道理,委实不利于大明的对外形象。
华夏是礼仪之邦,讲究的是以理服人,以德服人。
若要以力服人,必须要春秋一下。
在史官陛下,朱棣的一番霸权之语,被春秋成了“使其自行剿寇,治以本国之法”十二个字,留存后世。
对此,日本掌权的源氏会如何想,会不会抗议明朝实行霸权主义,欺压友善邻邦,还大肆篡改历史,就不是史官考虑的问题了。
甭管经过了几百年,有一个道理始终通行。
国力强盛,才有说话的底气。国家强大了,民族强盛了,说天阳是方的都有人相信。
永乐时期的大明,概括总结起来,完全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胆敢犯大明疆土者,杀!
没实际行动,只是想想?那也不行!灭了敢实际行动的,回头就到你地盘上去宣誓主权。
敢不服?那就打到你服为止!
永乐帝不是个好人,和老爹一样,在历史上留下了好杀之名。但他却是个称职的皇帝。正是他手中的长刀,杀出了一个四夷臣服,万邦来朝的华夏盛世!
身负皇命,有天子作为后盾,郑和相当有底气,自然不会对日本客气。加上晕船造成的不良反应,郑公公更加没心思和这些倭寇玩以德服人的把戏。
赵院判的药虽好,终究是治标不治本。即使不会吐得昏天黑地,头疼晕眩,走路发飘,看人重影的问题依旧不少。
身体不舒服,心情自然不会好。
暴躁之时,急需一个出气筒。
不开眼的倭寇撞了上来,自然要倒霉。
谁让他们异想天开,狂妄到以为自己刀枪不入,凭借几搜小舢板就敢跟踪明朝的超级舰队?
一艘木板小船,跑到无敌战列舰前嘚瑟,不亚于一只兔子蹦跶到老虎跟前,挑衅的比着爪子,撇着三瓣嘴,小样,有能耐拍死我!
自我感觉过于良好,下场往往会相当凄惨。
暴躁的郑和,加上一个更加暴躁的王景弘,两相叠加, 暴力值顿时飙升。
船上的人瞅见头顶黑气的郑公公和王公公都要加倍小心,生怕这两位气不顺踹人下海。
敢出现在明朝船队附近的倭船,纯属于老寿星上吊,嫌命太长,上杆子找死。
倭寇的打探行为被视作挑衅,暴躁的郑公公当即下令,收拾了这群不开眼的。
“开炮!”
两个字,决定了一船倭寇的命运。
死就死了,想抓倭寇总能抓到,不差这一船。
郑和船队中,有专门搭载火炮的战船,船上的官军均由舟师调拨,大部分都同倭寇打过交道,对倭寇恨之入骨,很不能啖起r_ou_喝其血。
平日里不能轻易下海,逮不住这帮孙子,今天遇上了,绝对是一个也别想跑!
黑色的实心铁球不断砸进海水里,砸起冲天的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