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1/3)大崀遗事之沉沙[系统] / 莳也


《大崀遗事之沉沙[系统]》作者:莳也

文案:

正经文案:

王君檐是大崀第一世家王家的嫡长孙,自己亲手折断世家的脊背,甘愿落入泥沙之中。是沈之北将他从泥沙之中拉出来,再与他跳入泥沙。

逗比小剧场文案:

站在海边欣赏晚霞,王君檐说:“落夕何处是归山,浮云哪里戏春风。”

沈之北说:“哇,海里的鱼游得好快,肯定很好吃!”

王君檐:……

夜晚露宿郊外树林,仰望星空,王君檐说:“人生几处迷山嶂,何时向今见天星?”

沈之北说:“我去年也住过小树林,正好遇到一只野兔子撞死在树上,你猜怎么着?”

王君檐来了兴趣:“怎么回事?”

沈之北眼睛亮晶晶地说:“兔肉可好吃了!”

王君檐:……你开心就好。

沈之北:呵呵,叫你不好好说话╮(╯▽╰)╭

看文指南:

1、本文架空,人物虚构,请勿考究。

2、文中的美食百度来的,花品真假参半,名马都是瞎掰,看看就好哈哈。

3、不要被文名和正经文案给糊弄了!其实是甜文来着!我发四!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布衣生活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王君檐,沈之北 ┃ 配角:修元应,凉沉景,何仅翎,易祎,南泷 ┃ 其它:

第1章 〇一 间水村事(一)

“阿封哥,今天收获不错啊!”一个清亮疏朗的声音在幽静的山间响起,显得格外悠远。这个声音的主人正是十七岁的沈之北,他正在院子里照料一株藤绿云月季,花瓣的颜色从玉白色过渡到嫩黄色,娇嫩得仿佛一碰即化。

听到声响,他走到院门,就见阿封哥扛着一只野猪,从山上走下来。

“哟,阿封哥,这运气可真不错,这可得七八十斤吧?”沈之北穿着水青色的布袍,袖筒轻轻挽着,露出白净修长的小臂,纤细的手里拿着一只水瓢。

阿封憨厚坚毅的脸上尽是汗水,可见这只野猪的重量可观。他用袖子擦擦汗,望着已经只剩半个圆形的太阳,说:“那可不止,得有个上百斤呢!好家伙力气可大了,踩到我的兽夹还能跑几十米远,还好正好踏着我设的陷阱,要不然还真让它跑了!”

沈之北扬扬手里的水瓢,将瓢里的水洒干净,“那可大发了,明儿记得留猪颈肉给我呀,我做几个好菜,到时候请你吃酒。”

阿封憨厚一笑,“放心吧,猪颈肉给你留着,酒我可不敢跟你吃,你还未及冠呢。”

沈之北失笑,上次先生在间水村村头说的话,果然都被间水村的人给记住了。

上次沈之北在钟老先生家里吃酒,一高兴吃多了,差点没把钟老先生的胡子给扯光了。平时斯斯文文的一个人,没想到酒品那样差。钟老先生气得吹胡子瞪眼,第二天就在村头说,沈之北还未及冠,以后谁都不准与他吃酒。

那时正值农忙时节,村里大多数青壮年都在田里,再加上钟老先生在间水村的威望极高,于是大家自此之后都不再与沈之北吃酒。其实间水村没那么大的规矩,很多十岁出头的小毛头都开始吃酒了,这条规矩可是专门为沈之北定的。

想到这里,沈之北觉得有点没脸,他站在院门,倚着门框,精致的脸上装作不耐烦的样子:“好了好了,阿封哥你可快点走吧,看着你我吃不下饭。”

阿封已经习惯了沈之北这样打趣,一点都不介意,他迈着大步走向自己的家。再不走,天可就暗了。沈之北的家在村尾,离后山近,离他家可挺远,走个两刻钟才到 。

沈之北的家是个院落式的,进去就是院子,院子很大,有一个小池塘和一个很大的葡萄架,葡萄架下一条鹅卵石铺成的路直通屋门。鹅卵石路的两旁摆着两个高大的四层复式花架,上面全是各种花品。刚刚那株藤绿云月季已经是比较平民一点的了,诸如金丝贯顶牡丹、芍药牡丹这些名贵品种,在沈之北的院子里也很常见。

那株浅绿色的芍药牡丹可是沈之北的心头好——能卖上一个好价钱的。世上红色粉色白色的花常见,绿色的花很少。这株芍药牡丹可是沈之北花了好大功夫培育的,他还指望着它当摇钱树呢。

路的左边,花架前,是一张石桌和四张石凳,天然去雕饰,一点都没有雕琢的痕迹。可不是么,沈之北从山上拉来直接放在这里的,哪有雕琢。右边是个小池塘,沈之北每年都往里面洒点鱼苗,每年夏天,在这圆圆的荷叶下头可就有美味吃了。

屋里的陈设很简单,进门是个待客的地方,矮榻上一张木几,上面放了块长条形的墨蓝色桌布,然后是一个陶土瓶,插着几束梅花。

矮榻的前方是四张靠背椅,样式有些旧不过木材倒是挺好的,时间用得久了成色还不错。矮榻的后方有一方木墙,正好将沈之北的卧室隔开,没有门,只有做桌子剩余的各种形状的木料串成的帘子。

沈之北的卧室也秉承他一贯简洁的风格,只有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书桌和一个小书架,书架就嵌在墙里。卧室里还有个小隔间,放的东西都是关于花的,虽说对于别人来说不值几个钱,但是对于沈之北来说,这是他的吃饭家伙,得好好爱护才行。

屋子的隔壁是一间厨房,用具齐全,沈之北在吃的上面也从不会亏待自己。从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