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节

(2/3)巨星是个系统 / 木兰竹

里好气啊。”

“人家这是电影宣传,又不是明星宣传,有什么好气的。二次元宅就不能去看电影了吗?”

“别吵了,有更多的群体加入这次活动,为小昕和大萌的电影宣传是一件好事。同人比赛的规则出来了,我们先去看看吧。”

同人比赛的规定是大家将作品上传到专门的网站上,所有上传者都可以有资格抽奖。然后人气前十获得海报和手办各一,并进入剧组最终评选。最终评选由导演选出,获得海报、手办即特殊电影票。

每个身份证只能上传一个作品,为了避免恶意占抽奖位置,如果抽选出来的人作品和主题不符合,甚至根本不是作品,比如涂鸦之类,就会被取消资格。在公示的时候,大家也可以举报。

看这规则,自带粉丝的大触们的作品铁定占优势。虽然一些网友抱怨,但他们也知道,创作什么的,大触肯定比自己强。就算不自带粉丝,自己也比不过。

他们还是等着抽奖吧,奖品挺丰富,中奖名额也很多,比脸博抽奖什么的要高多了,奖品还这么好,怎么也要搏一搏。

至于那些想滥竽充数的,就只能歇了心思了。

不过一些网友想出创作出许多作品,然后用全家的身份证报名,这是允许的。许多抽奖都是用借别人的手机转,这是规则允许内。

同人创作的主题是确定的,剧组给出了“悬疑”“爱情”“喜剧”三个分类,必须要选择一个分类。

限定了分类,就让网友们的同人创作不可能和剧组的内容撞车。

因为这部电影没有爱情,是个悲剧,凶手还在一开始就出现了(滑稽脸)。

不过剧组没有骗人,它可是老老实实说了,这三个分类都不是自己电影的类型,所以仅仅是同人。

只是……网友会不会因为同人产生第一印象,这个就不是剧组能管得了的。

同人活动在网络上开展的如火如荼,许多电影看到这个宣传效果,都想效仿。

只是他们担心的和蔺昕之前担心的一样,如果同人创作的剧情比电影剧情还好,这就很尴尬了。

其实用同人来炒热度并非《正义》剧组受创,许多有“原著”的剧组都会用这个炒热度。

有原著,剧情怎么也脱离不了原著的范畴。所以无论怎么写同人,也不会让网友产生“原著还不如同人”的想法。

但非改编的电影就很尴尬了。

特别是现在大部分商业电影并非以剧本取胜,他们的剧本可能完全是套路剧本,甚至毫无逻辑完全是一坨屎。商业电影可以卖特效,可以卖美色,可以卖明星效应吸引粉丝买单,如果让他们对剧情产生过高的期待,就等着票房下滑吧。

前期宣传再热闹,如果无法转换到票房中去,那宣传就是毫无意义的。

虽然他们可以借“同人图”等宣传,但像《正义》这样直接让网友们创作同人,是根本不可能的。

他们甚至十分疑惑,《正义》哪来的勇气,在电影放映之前,就先撺掇网友写同人?如果同人撞车原著剧情了怎么办?如果同人剧情比原著剧情更精彩怎么办?

还是说,这是剧组宣传没脑子的举动?

但是剧组背后站着风娱和龙夏,风娱背后又站着环球,他们可不是傻子。

业内倒是想对《正义》剧组唱衰,但他们想起多次被蔺昕打脸的过往,又想起蔺昕的背景,最终他们默默蔫了。

至于一些死不要脸的媒体和营销号的唱衰,剧组直接无视了。

网络上有些人唱衰,也能给剧组降低一点期待度。稍稍降低一点期待度,对剧组只有好处没坏处。

……

……

网友们的智慧是无穷的,蔺昕去维纳度假的时候,许多同人作品已经上传,有许多质量很高的,让蔺昕看的津津有味。

“不过爱情什么的……怎么又是我和顾大萌。”蔺昕道,“在影视圈,我和他算不算王道cp?”

薛斐面无表情道:“什么王道cp,别乱说。”

蔺昕道:“反正他们就是随便乱猜测就是了,看了这些难过的是顾濛又不是我。”

薛斐纠正:“是覃烽,不是顾濛。”

蔺昕道:“覃烽这么小气,那怎么还让顾濛进娱乐圈?”

薛斐道:“大概让顾濛进娱乐圈,让顾濛开心,比吃醋更重要吧。”

蔺昕想了想,道:“狗粮,一脚踢翻。”

薛斐听蔺昕最近将狗粮挂在嘴边,但表情上其实没有丝毫羡慕的样子,突然想着,如果蔺昕真的羡慕就好了。

薛斐皱了一下眉毛。他心里因为这种莫名其妙的想法有一丝慌乱。

蔺昕还在继续开开心心的刷着同人。

这群网友真是太有才了,其中一些想法也有些猜中了剧情。

比如在“爱情”分类中,就有蔺昕是凶手,耍着顾濛玩,然后两人在追逐中莫名吸引,最后相爱后又悲剧的故事。

不过更多的人受了之前的分析影响,认为这次顾濛才是凶手,蔺昕最后将顾濛绳之以法,最后悲剧。

悬疑中,有一个故事借鉴了之前《追逐》的剧情,蔺昕是打入杀手组织的卧底,因为顾濛的执着追逐,结果卧底身份败露,蔺昕被杀,顾濛悔之晚矣。

蔺昕觉得这个剧情很有意思。

至于在搞笑中,好玩的剧情就更多了。他们将《正义》的片花和之前顾濛、蔺昕饰演的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