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3/4)浪花依舅在 / 刀刺

器上的编程,他需要负责机械修理和驾驶,还要和朗太辉轮班跟随凤把头出海,去二十海里外的一座小码头做货物交换,可以说是简单的对外贸易。

但是他发现粮食越来越不值钱,而武器和科技的发展却是一天一个样。这个不起眼的小码头上处处可见机器人,这几年在外的经历让他知道这玩意儿叫人工智能。除了武器上的先进,其二重要的就是医学上,换心换肺换器官已经屡见不鲜,凤把头还购置了一箱神药,哪处受伤抹哪处,裹上纱布不出一星期就能好全。

外界的科技化和狼鱼岛的原始化的对比,令胡愧槐隐约感到担忧。

岛上除了船坞有全天候的监控和智能系统,其余人家至今还未能供电,除了那些已满十六岁的孩子和船坞上工的成年人出海见识过,十六岁以下的孩子根本不知道外面长什么样,即使船坞也有先进的科技,但这只不过是世界最不起眼的一隅,根本不算什么。

有朝一日这些孩子得以出海见识,这种巨大的冲击会让他们的心里有多大的变化?就拿朗太辉来说,他就不止一次地表达过对外界便捷的生活方式的歆羡,甚至……多少有一点儿想留在外面。

在胡愧槐对此忧心的同时,朗毓已经悄无声息地步入了焦躁的青春期,他青春期犯下的头等大错是骑坏了凤把头的马,一匹非常昂贵的马。

那天余老爷子过七十六大寿,在校场里摆了整五十大桌,寿宴从中午一直吃到晚上,岛上的人全放假来贺寿,大人们喝倒了一大半,小孩子也闹腾的很。

到了傍晚,朗毓趁没人注意就偷摸去了马厩。狼鱼岛的骡子和驴就那么几匹,下地干活儿的是吃苦耐劳的老黄牛。

只有这几匹马被凤把头他们当作宝贝,空了就到山上遛遛马打打猎。新进回来的这几匹都是长腿高个儿的蒙古马,跟以前的滇马不一样,上眼一看既英俊又威风。

朗毓早就心痒难耐,他瞧中的是凤把头的专属坐骑:白马啸风,名字也有来历,正合金庸的《白马啸西风》。

眼下这匹又高又俊的大白马对朗毓蹑手蹑脚的靠近警觉地打着响鼻,四蹄也躁动地踢踏个不停。

朗毓小声安抚着:“啸风,乖啊,乖啊,哥哥带你去狼山上走一圈儿!”

他捧起那沉重的马鞍,要往马背上放,怎奈烈马认主还难驯,察觉是个陌生人怎么也不肯,两道粗鼻孔“嘶嘶”往外喷气,喉咙里也不断低鸣警告他。

白马这不安份的响动传染了其他几匹马,马厩里登时起了波澜。朗毓抱着马鞍猛地扑到马背上,费了老大劲装好马鞍后,就牵着勒马的绳子往外引,估摸着白马也知道地方小,所以初时还算给朗毓面子,一出了马厩立即扬起脖颈嘶叫不停。

朗毓就发了狠,死死攥着勒马绳勒白马的鼻子,一手摸上腰间的马鞭,“啪”地击打在地,白马更加不逊地抬起前蹄,把朗毓的手掌心都剌出了血,那高大的白马昂扬起身,两只前蹄在半空中不断踢腾,落地之后扯着朗毓就开始狂奔。

朗毓被它这么猝不及防地拖行了十来米,也不肯送马绳,到后来两腿笔直撑在地面,拿两个后脚跟儿当刹车板,布鞋底子差点儿给磨穿,激起了一阵尘土飞扬。

朗毓的脾气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遇强则越强,见白马不肯被驯服心下火起,几步起跑硬要往马背上扑,却准备不充足,没赶得上白马奔跑的速度,让这白马拖倒在地,脸跟地面来了个正面接触,磕得鼻子嘴巴全往外流血,就这样也不肯松手,愣是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几次都要狗吃屎以头撞地,却爆发了前所未有的潜力和速度,一阵疾驰扑到马背上,将将坐起身,那白马又跟被人挑衅的斗牛般四下乱窜,又是颠儿又是甩,发狂地疯抖一阵,见甩不掉朗毓就不管不顾地四蹄飞奔,在乱石野草的山沟里癫狂地跑起来。

朗毓颠得头晕目眩,这会儿白马终于跑将起来,心下畅快的不行,拿马鞭在马屁股上一通乱抽,嘴里喝到:“驾驾——驾——”

然后就在马背上一手勒着马绳一手挥舞着小皮鞭,迎着呼啸的山风像小战士似的,撞到南墙不回头地往陡峭的狼山之巅奔去。

要是娄久在这儿,肯定又会说了:“你看那小子的坐相像不像灌满海风的帆?”

朗毓的胸膛被这狂狷的山风灌满了,他那头支棱毛糙的短发也像缀满稻谷的稻穗儿弯弯地任凭山风在其中打马而过。他鼻子下的血流到了嘴里,嘴里的血流到了颈窝里,田野在马蹄下震动,野草在马蹄下发抖。

风吹马蹄花泥溅,少年意气啸青苍。

朗毓觉得快活极了,就像睥睨天地似的胸怀广袤,骑着烈马飞驰,就什么都不怕了,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什么都不能阻挡他。

然而这白马跑到狼山之巅却毫不减速,眼瞅着崖顶越来越近,急得他狂勒马缰大喝:“吁——吁——”

但这马儿根本不理他,马头硬跟他使反力,朗毓一着急直接从马背上翻下来,使劲儿拽着缰绳把马儿往里拖。那白马的前蹄奔到悬崖边儿,连石头都击落几块儿,才陡然一个急刹匆匆朝反方向跑,朗毓来不及松手,整个人随着惯性飞出悬崖,又被马儿拖回来,在地上连磕带撞拖行老远,才体力不支松开手。

然后他听到一声脆响,马儿的一阵嘶鸣,再接着是噶啦啦的树枝声,等他龇牙咧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