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2/3)诛邪记 / 阿满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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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他不要乱动。又凑近了一些,眼睛几乎贴到了白瑄的眼睛上:“别老眨眼,你睫毛根部接近眼尾有颗小黑痣啊,这算不算美人痣啊?”

手拍掉!白瑄猛然起身,王小默翻下床去。

“你干嘛呢?”

白瑄背对小默,慌忙起身离开,说道:“热水应该好了,我去洗澡!”

王小默手脚并用爬上床,四仰八叉地想:白瑄长得真是好看啊!不仅声音好听,穿衣显瘦脱衣八块腹肌,眼睛也好好看哟~

半响,王小默拍了拍自己的熟透的烫脸:“荡漾起来,还真是连我自己都感到害怕……等等,这触感。”

王小默不确定地又拍了拍脸,烫烫的,似乎能散发出热气,和刚刚摸白瑄的脸的温度一模一样。一!模!一!样!

所以……王小默揣床大笑,哈哈哈哈哈嗝,勾引白富帅,过上xing福生活,指日可待!

第26章 儿时篇1

腊月二十六,王小默、系囊、桃泽三人回了小默的老家,白瑄回了长安本家。

王小默每年都会回老家过年,即使父母和师傅去世,可回忆还在。他要祭祖,顺便收下地租。

王小默父母去世后,没给他留下什么财产。唯有一间平房,薄地三亩。

平房面积不少,三室一厅,估摸有一百多平,村里嘛,都是宅基地,就喜欢盖得高高大大的。现在,村里有钱的人家都流行盖到三层加小阁楼了,炫耀是一方面,另一个方面王小默想,更多的是村人骨子里对家的重视。一生都住在一个地方,从出生到死去,走不出的县城,还有什么比看着自己的居所越来越好,感受到更大的成就呢?

因此,王小默对房子也有自己的偏执,总觉得有了自己的房子他才算有了家。所以,琴岛只是个暂居地,老家才是根。这里有自己的房,也有自己熟悉的庄稼和土地。每次从外面回来,踏入村子的那刻,就没来由的放松。明明在外没感觉到紧绷,可一踏上这片土地,就有一种放松的心态,是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安心。王小默想,这大概就是乡情吧。

说回小默的房子,它还有一个大大的院子。院子平铺了水泥,所以即便将近一年没回家,院子也不过落了一层灰,现在,整个院子空荡荡的,不过,小默记得它原本的样子,那是小默从出生到十岁的童年记忆中颇为美好的样子。

它的东面,并排有三颗果树,一颗桃树,一颗杏树,一颗李树。春天万物复苏,有粉色的桃花,白色的杏花和李花各自占领自己的地盘,在干枯枯的枝桠上绚烂,一阵风飘过纷飞坠落,引来邻居家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前来捡拾。桃和杏总是还没等到长大,便一颗颗坠落,记忆里似乎总是挂在枝头毛绒的青色小果子。

当然,小默最喜欢的是李树。李子,不是现在城市里常卖的那种黑红黑红,大大的,而是一种青色的圆润小果子,它个头不大,渐渐由青转黄,等到黄彤彤的时候便熟透了,味道不似苹果或者梨子,是带着自己独有的那份奇怪的香甜,反正是好吃的。

小默最喜欢的就是,六月末七月初,雷雨轰打李子的时候,他会撑一把小破伞,在李子树下捡,经常能捡到个大饱满好吃的。他收到的果子一般是青中泛黄,最好的果子都在树尖,早被鸟儿预定了。

院子的东面有一颗矮石榴树,距离很近一颗高大的杨树,这两邻居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充满了反差萌。

每到夏天的时候,在矮石榴和杨树间,爸妈会撑一个吊网。小小的他窝在里面,看书吃雪糕睡午觉。杨树的阴影洒落在自己身上,十分清凉。睁眼便能看见石榴火红的花朵招惹得蜜蜂嗡嗡作响。

所以,他最爱盛夏,在漫长的季节中,充满了温暖的回忆。

王小默微笑着推开院门,心中默默说一句:“爸妈,我回来了。”

白瑄自下了飞机,脸色就不太好。长安城的冬天格外的冷,又格外的灰暗,雾霾更是增添了压抑。他带着口罩,面无表情地上了秘书的车。他爸想来知道不会来接他,甚至回到家也见不到他的身影。

年,有什么好过的?无非是大人坐在一起吹牛灌酒,顺便吹嘘自己的子女。而他,总是拿不出的手的那个。无非是孩子相互攀比自己的灵力的时候,而他往往被嘲讽。

“少爷回来了。”保姆徐妈接过白瑄的行李,笑着说道,“少爷头次出门竟然这么久,有三个多月了吧,让我好担心。”

“徐妈,我挺好的。”白瑄对于从小照看自己的徐妈,露出回长安城的第一个笑容。

“老爷去开会了,估计要很晚才能回来,让您晚上不用等他了,您先休息一会补个眠还是先吃午饭?”徐妈问道。

白瑄早知道会是这种情况,换下拖鞋,随意说道:“好久没尝到您的手艺了,我先吃饭吧。”

“好嘞,好嘞。我掐着点,做好一桌菜等您回来,刚上桌都很热。”徐妈欣喜,她跟在白瑄身边亦步亦趋,感觉少爷最近瘦了些呢。

“谢谢徐妈。”白瑄坐在空旷的餐桌前,对着一桌子菜,自己一个人吃了起来。

他做菜的手艺源于徐妈,可惜父亲对自己太过亲近保姆而气恼,责令徐妈不准教他这些没用的东西。有这功夫不如放在提升灵力上。

可是,他喜欢菜在自己手中一步步由原料变成色香味俱佳的美食的过程,就像喜欢写一样,看着一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