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1/2)《那就,修仙吧!》 / 那棵歪脖子树
季言在他的肩膀上蹲着,自从薄奚嫌弃衣服碍事后,他都喜欢蹲他头顶的。但今日薄奚的头顶上全是水,湿哒哒的,他才不要去,于是便把窝挪到了他的肩膀上了。
薄奚伸出手,很宠溺的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然后继续轻飘飘的往前走。不过,他还没有忘记去附近的几个陷阱区看看。
也许真的是好事成双,在附近的几个陷阱里转了一圈,居然捡到了一只山鸡两只野兔。
剑的另外一个好处也出来了,现在的陷阱,薄奚都不用在底部安置尖锐的竹签了,可以直接抓活物,然后回去自己杀~
为此,每次季言看像那白剑的眼神,都是略同情的,所谓宝剑蒙尘,明珠暗投,大概也就是这种了。
薄奚杀起兔子和野鸡,那也是驾轻就熟了,扭过脖子一刀割去,不一会儿就一命呜呼了,然后用热水烫一烫,很快就拔干净了皮毛。
至于热水哪里来的,季言喷了火,薄奚烧的。至于烧水的锅哪里来的,季言扫描出一种带铁的矿石,发任务让薄奚收集的。好吧,说着又是血和泪,想他季言那么高大上的系统,整天却琢磨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想想都郁闷。
熟练的剥皮,破腹,去掉内脏,再剁成小块,下锅。把平时收集起来的调料往里面一放,然后盖上锅盖,剩下的,薄奚坐到一边添加柴火就可以了。
季言就坐在一边,看着薄奚熟练无比的一套动作。忍不住有些感概,这么懂事的小孩儿,真不知道他渣爹渣娘怎么就舍得就这么丢掉呢?
水烧得很快,薄奚拿起勺子搅了搅。然后又盖上锅盖,继续煮。只是这次他有意识的放小了火速。
很快的,锅里煮肉的香味,开始飘荡而出,吸引了周围方圆几十里无数野兽的鼻子。不过,它们也只敢在周围留留口水而已,这里住了几个霸王,这是整个迷雾山上哪怕没什么灵智的野兽都是知道的。所以除了实在自大或者太蠢的会来自投罗网,其它动物们还是很懂得自制的。
香味没有吸引过来野兽,薄奚有
小失望。不过今天收获还算不错了,也就不再纠结了。最后往锅里加了点儿盐,薄奚先尝了一口,好香~先往季言的小木碗儿里加了一勺子肉汤,才给自己舀了一大碗。
一人一鸟美美的吃了一顿大餐,直把肚子吃得鼓鼓的才作罢。
难得的是,今天薄奚没有吃饱就睡,而且枕着手臂,望着树顶发呆。今天的那一剑,翻来覆去的在他脑海里回想,至今任然让他记忆犹新。那一瞬间的感觉,让他着魔。
☆、岁月静好(抓虫)
自那日以后,薄奚的剑法,像是突然间开窍了一般,时不时就会来那么一下神来之笔。折腾死了花花草草无数,引得无数鸟兽不得不搬家。
因此,薄奚在附近设置下的陷阱,几乎都用不上了。
不过他现在已经不急了,这次真不是他的错觉,自从那次剑法突破后,他的速度也是越来越快了。不擅长跑路的小兽还真跑不过他,就算擅长跑路的,被他追着追着一剑刺去,也难逃他手。
所以,现在的他,真心不缺吃的,尤其是肉类。
虽然他最喜欢的,还是他家小鸡崽的绿馒头…
山中无岁月,薄奚只能通过每半个月一次的蒙蒙细雨来猜测时间的流逝。不过,时间与他,也无甚多大的关系。
每天吃得饱,穿得暖,还有他家小鸡崽相伴,他觉得,这里就是天堂。他毫不怀疑,自己可以在这里生活一辈子,等自己大了,就可以建座大房子,和小鸡崽一起在这里生活几十年。再然后,等自己老了,走不动了,也就死在这儿了。这样,死了也得这清山绿山相伴,就是不知到时他家小鸡崽,会不会每日来他坟头看看他。
只是,很多时候,梦想就只能是梦想。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薄奚炼剑归来。十岁左右的小孩儿,还不算高,但身姿很是纤长挺拔,整体看着已经初具少年该有的风姿了。因为长期晒太阳和炼剑的关系,光裸的上身虽然依旧纤细,却是那种很健康的小麦之色。及肩的长发因为刚洗过的关系,湿哒哒的贴着脖子,还在嘀嗒嘀嗒的往下滴着水。
他也不在意,随意的甩了甩头发,紧了紧挂在身后那把长剑,以极快的步伐穿梭在密林之中。说是极快,那真的就是极快的,要是稍不注意,估计从你面前过了,你只会以为那是自己眼花了。
一路掠过,薄奚姿态闲适,动作轻快的摘了一堆果子,顺便还掏了几个鸟窝,等到了他和季言的小家,已经收获斐然,够他们两一天的食物了。
要是嘴馋!想吃肉食的话,他就会再去转悠一圈,回来时手里肯定会拎着一只肥美的兔子或野鸡之类的小兽,至从他身法越来越好后,基本都没有空手而归的。
两人的小家,已经换了一个更大的树洞。毕竟薄奚一直在长个子,当初那个太小了,他躺进去就有些不方便了。
不过,薄奚也舍不得就那么遗弃了那里,那可是他和季言的第一个家。于是干脆改成了一个小仓库,时不时的过去存放一些小东西。比如破掉不能再用的衣物,比如坏掉的小凳子,又比如季言心血来潮给他弄出来的一些小玩意儿,很多都是不能再用的东西,可他依然小心翼翼的珍藏了起来。期待着老了以后,他还可以如数家珍的拿出来和季言说说它们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