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1/2)《空间在手,情人赶走》 / 鬼屋
“咕……咕……”一阵鸡叫声让白米众北国风光一下子回到了现实。
“野鸡?”白米看着把头埋里雪里的鲜艳美丽的小影,心中好笑之余也不免起了玩心。
无声无息的靠近被发现了还不自知的野鸡,不费吹灰之力的就捉起了这只笨鸡。
“我要是不吃了你,也对不起你送到我嘴边的美味。”白米一路好心情的拎着野鸡回到了家。
“小米这孩子大雪天的跑去哪个地方喽?”二婶敲了半天的门也没见白米出来,她手里端着一锅正散发着浓浓香味的骨头汤。这是用腊骨和萝卜一起炖的,白米老远就问着味了。
可是他瞧了瞧自己一身异于现代人的穿着,还是不露面的好。可怜那锅骨头汤,自己是没有口福了。虽然他在二叔家的烘腊肉时借地也烘了一点,可做出来的汤味道始终不正,少了点家的感觉。
说到腊肉,白米就不得不说自己家乡的人燻肉有一套。专门用刚砍下来还湿的的柏树枝燻的,这湿柏树枝烧的时候又不会燃起多大火,只有浓浓的烟,这样燻出来的腊肉才是最好的。每年冬天家乡几乎每家每户都要燻一点腊肉。然后那阵子到处是浓烟四起,让人一边咳嗽一边想着腊肉的美味。
将自己融入到周围的环镜,然后悄然无息的进入了自己的家。
“腊骨汤我今天没喝成,我就把你炖了喝鸡——汤。”白米冲着手中的野鸡说道,孩子气的动作在他身上没有成年人的不和协感,反而凭添了可爱的感觉。可能是跟他修真后变得更年轻了有关,现在的白米要是不知道他真实年龄的一准会认为他没有成年,顶多就像个十六、七岁的样子。清秀白嫩的脸庞透着一丝的纯真,让人心生好感。
回到屋子里,白米外了一身简便的衣服,就开始了磨刀霍霍向野鸡。一把抓过躲在角落里的野鸡,快速的割断了鸡脖放血,然后用烧开的水来拔毛。自己拔毛当然不能像卖鸡的那样,给钱让他们拔完毛。上面还有许多的毛没拔干净,回家后还得返工。
再加上白米有点洁僻,对这拔毛的工作就更加的细心了。最后这鸡毛白米也没有扔,而是用一个竹篓装了出来,阴干后看看能不能做成键子,给村里的小孩子们踢。而且这野鸡毛挺漂亮的,特别是尾巴上的几根非常的鲜艳,插在墙上也可以做个装饰品。
把清理好的野鸡整只放进砂锅里,掺上水和一些补药就开始炖了起来。其实说炖,还不如说是再煲。白米的煲汤手法是在sz学的,那里的人都是用砂锅过来煲汤,因为这样煲出来的汤味道比用铁过啊、铝锅啊、电饭煲做出来的汤好喝多了。等汤开了后,就把火烧小一点,来个文火慢煲,不但要把补要煲进鸡里,还要把鸡中的营养也煲进汤里。这样煲出来的汤可都是精华,喝一口就会忍不住再喝第二口、第三口。
白米为了味道更好,没有采用方式的天然气灶来煲汤,而是用他从山上砍回来的干柴烧的。今年冬天他可是专门上山砍了许多灌木回来晒干做柴火。小时候上山捡柴要跑好远,还不一定捡得到。可是现在他只要拿着两根绳子和一把弯刀,不翻几座山,就在离家不到五百米的土方就可以砍回几捆又粗又大的柴回来。
鸡是野鸡、药是他在有声誉的大药房里买的,水是甘甜的井水,锅是用泥烧制的砂锅,火是自然的柴火。可以说,他这一锅汤就处划搁在大酒店里卖也不会觉得丢人,而且要价绝对不会低的。就这么一锅汤,没个五百块这酒店绝对不会卖的。
煲着汤白米也没有什么事干,就拿出了一本散文诗集来看。这书不是他从外面买回来的。而是他家老爸以前的书,放了几十年都还保存的很远好。纸张比起来现在的书来要好很多,字迹也很清晰。借着火光,白米很快的入了神。手不断的重复着加柴翻页的动作,时不时还会因为书中内容而发出浅浅的笑声。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回来晚了,更新挺迟的。不过晚点还有,亲们最好等明天再看。
16、第 16 章 ...
靠在卧榻上,脚边放着一个火盆。时不时的喝口浓浓的鸡汤,吃着因为煲了几个小时入口就化的鸡肉,手中还拿着一本有着几十年寿命的散文诗集,白米的小日子可以说过得是相当的舒服。
可是这种日子没有舒坦多久,白米就被一声巨响给惊醒,从书中抬起头看向正门。
“幺妹,你咋来了呢?”白米放下书,从卧榻上站了起来。看着气冲冲从门外跑进来的堂妹,注意到她身后没有二婶和二叔。是什么原因让这个一向性情温柔的堂妹这么生气,还做出了破门而入的动作,虽然他的门没有栓上。
“哥,我在你这里住几天。”白娟没有回答白米的话,反而还要求要住下来。
“幺妹,你住几天是没啥问题。只是,为啥?”白米边问边走进厨房为妹妹盛了碗鸡汤,顾及到老家的人胃口都不小,他还特意找了个大碗盛的。
“还不是我妈和我爸,又逼我去相亲。都说了我不喜欢他们介绍的哪个男的,可是他们还偏偏要我去。”白娟说到这牙龈都快咬出血了,看来她是真的对那个男没啥兴趣。
“原因呢?你不喜欢他总有个原因,叔和婶非要你去的原因?”白米没有因为白娟的几句话就和她一起同仇敌忾,只是把碗和筷子递给她。
“那个男的长得丑也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