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1/1)《败类很衣冠》 / PS忘了
明沉碧僵住了,他从来没有听过他这么唤过一个人的名字,这样的语气,这样的柔情。
他知道偃笙是谁,因为那是他送给白云愁的。
继任后事务繁重,白云愁也算是养尊处优,脾气又差,夜半天明任务也不轻,明沉碧照顾不到他,所以特意训练了一个伶俐的侍女送过去。
那个侍女,就是偃笙。
她原本也是一个千金小姐,后来家道中落,方才沦落为奴。
她性格温顺,知书达理,品貌端庄,吃得苦,受得罪,这样的女子,的确是贤妻良母的好人选。
明沉碧没有想到骄傲嚣张如白云愁会喜欢这样的人,或者说,他从未想过,白云愁会喜欢上谁。
那是一个女子,有着他永远都模仿不了的性情。
爱恋连说都不必说出口,就已经夭折在腹中。
暗主喜欢上侍女偃笙的事情很快就众人皆知,闹得满城风雨,一时间人人自危,如薄履覆冰,生怕一个不小心被自家明主炮灰掉了。
其实,明沉碧做得太明显,流言蜚语又传得快,除了白云愁这个粗心的笨蛋,总阁里的人都知道明主喜欢暗主,只是他们都有点怕白云愁,也不敢乱说话。
自从那晚过后,明沉碧有苦难言,但他的性格注定了他不可能真的去破坏什么,虽然白云愁还没有明确说出来,明沉碧也不想去问,不过他暗地里却在考虑要不要代替白云愁向偃笙提亲了。
天有不测之风云,总阁里的流言还传得正热呢,那头就出事了。
总阁定期会派人出城采办物事,有一次偃笙也跟去了,没想到仇家竟然找上门来,不知道从哪里得到偃笙是墨魂阁暗主未来夫人的消息,没有实力来闯护卫森严的总阁,反而去截杀一帮没有还手之力的侍从,偃笙不甘受辱,最后被他们逼到跳崖自尽,得了个尸骨无存的结局。
直到如今,明沉碧依然可以想起白云愁跪在染血的崖边,倨傲的他如此认真的难过的神色,他也会自责地望着他,问:“沉碧,是不是我害死了偃笙?”
明沉碧回答不出来。
谁也不知道,那一刻谁更难过,谁心中的苦涩更多。
……
傍晚,裘非离依约而至。
夕阳如薄纱覆下,俊秀至极的男子越过柳树摇曳的石子路,周身被昏黄的光晕渲染,白衣黑狐,名剑侠士,英伟而温文尔雅,令人惊羡的天骄之姿。
正在剥花生的明沉碧连忙拍拍手上的碎屑站了起来,笑得斯文有礼,“淮安府诸事繁忙,裘兄肯在百忙之中抽空来助,明某不胜感激!”
“明兄客气了,”裘非离拱手道,顺便给白云愁一个微笑作为招呼,“事关重大,我也是在其职谋其事而已。”
白云愁瞥他一眼,懒洋洋地窝在椅子上,眼里却带着犀利的锋芒,隐隐有审视的意味。
裘非离只当作不知。
招待客人坐好之后,非花上了茶,明沉碧把刚才剥的大堆花生仁自然地推到白云愁桌边,然后拿了一把摊在手心放在黑色的小狐狸面前,笑眯眯地问:“贝壳,吃吗?”
标准外貌协会的贝壳狐狸眼前一亮,就着这位容颜如画的美男子的手欢快地吃了起来~~
裘非离笑了出声,“贝壳果然很喜欢你。”
贝壳尾巴一甩:哼,那是当然~
那边的白云愁不甘寂寞,蹭过来趴在明沉碧背上,用挑剔的眼神扫视了一遍,有些不可思议地嘟囔:“财迷,你居然喜欢这种东西?”
被嫌弃的贝壳委屈地缩了一缩。
裘非离眯了眯眼,白云愁身上煞气很重,连喜欢美男的贝壳都不敢靠近。
不过转念一想也对,堂堂墨魂阁暗主怎么可能没有煞气,就是总是笑脸相迎的明沉碧都不是省油的对象!
“贝壳很可爱啊,你这种只知道打架的暴力狂怎么会欣赏?”明大阁主鄙视了一下趴在自己背上的人。
白云愁嘴角一抽,揭穿他见钱眼开的本质:“你欣赏的不是这只黑狐狸,而是它的狐皮吧!”
贝壳滋溜一声爬回自家主人肩膀上,抱着裘非离的脖子两眼泪汪汪:主人救命~
裘非离黑线:“你就这出息!”
28、第二十四章
用过晚饭后,一些细节也已经讨论好了,待到秦三娘从夕晖楼回来,明沉碧和裘非离就带上非花非雾秘密出城了。
白天还风和日丽的,到了晚上月色就有些昏沉了,透过树林的缝隙洒下,更是莫名多了一分凄清诡秘的氛围。
训练有素的非雾和非花一前一后在暗中探路,无声无息的,像是不存在一般。
城郊一到晚上便人烟罕见,贝壳趴在肩膀上昏昏欲睡,裘非离用宫夙格开一些藤蔓,微微转头看了看旁边的人。
眉目细致如丹青画的青年一身紫黑双色长衣,清贵而低调,夜色里看不太清楚他半张脸的神色,动作之间依旧是全然没有紧张的闲散随意。
“裘兄,有事要问?”不到片刻,明沉碧就侧头看过来,替他开口,三分笑意里三分意味难明。
裘非离略垂了垂眉,“也许,作为当事人,你应该跟我说说你和我合作的理由了。”
不仅是他想知道,恐怕,连白云愁秦三娘等人也不定还弄不明白吧!
明沉碧在牵韵园那次说的理由无懈可击,但是,今天的事就有点不寻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