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节

(1/1)帝与幸臣 / 太子长琴


却听墨夜道:“……骨肉相残,有时候,是你身在其位,身不由己。”

“恩?”

“杀戮,【吾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历代的王位,都没有一帆风顺的过程,朕也不例外。当年,朕不过是先帝的第四个皇子,既非嫡子,又非长子,母妃又早早仙逝,寄养在当时的皇后宫里,皇后是朕母妃的妹妹,按理,该叫一声姨母,她生的五皇子,叫昭云,才算作是嫡出……”

居然有这等渊源?

洛浮夕头一次听到这样的故事,将事情理了理:那墨夜是四皇子,母亲早逝,有个同胞妹妹一起在宫中,居然还是中宫皇后?

然后他还有一个皇兄昭云是老五,是皇后的独子,嫡出。

那按理说,继承王位的,也必是这个老五,所谓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幼,墨夜两个条件都不符,怎么就他做了帝君?

洛浮夕听故事听了一半,正要开口问,那墨夜便侧了身,一手从背后顺道了他的腰际,坏心地捏了他腰侧的小肉,挑弄地洛浮夕敏感至极,逃都来不及。

墨夜轻笑,在他耳畔低声道:“过去的事,不提也罢,良宵苦短,洛爱卿陪朕一起,再度个极乐,如何?”

说完,也不管洛浮夕点头还是摇头,竟又直接反身而上,伸手抓了被子蒙上来,将两个人都包裹在被子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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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墨夜下了一道圣旨,择良辰吉日,正式拜赵阁老为右丞相,兼任翰林院协办大学士。一时间,风光无限,那素来清雅的【学士府】,也因为换了匾额成了【丞相府】而来人络绎不绝。

当日赵阁老来请洛浮夕过府吃一席喜宴,喝一杯喜酒的时候,正值墨夜下了朝,拉了他在御花园赏菊。

已经入秋,御花园里的菊园开了繁多的菊花,满城肃杀之时,唯有这金色贵气的傲骨挺立。

杀它一片金碧辉煌,盖世豪气!

墨夜拉着他的手,毫不避讳两人的特殊身份,在菊园中穿梭,各色菊花怒放,争得满园热闹非凡。墨夜好心情的走在前面,后面隔了半步跟了洛浮夕,对方的大手始终将洛浮夕的小手捏在手心里,生怕他会逃脱一般。

走走停停,后面的宫人们始终隔了十米远的距离,见墨夜时而停下,对着一处景致指点,又低头侧脸,伏在洛浮夕耳畔低语,也听不清楚说些什么,只道是洛浮夕一会儿低头轻笑不休,一会儿瞪眼怒视满面绯红,想是这里头,也有不少情话艳词。

宫人们跟在后面,望着前面一对身影,隐在酱红色的墨菊花丛中,阳光下,衬得仪态万方,祥和至美。竞叫旁人艳羡,看迷了眼,以为这天上人间,才子佳人无数,也比不过眼前这对帝君与幸臣的和睦登对。

忽有一阵凉风吹过,洛浮夕打了一个喷嚏,轻如蚊鸣的一声,又拿手捂了自己的口鼻,闷在手心里,以为墨夜只顾着说着一处菊花绽放的景色典故,乐在其中,并不在意。没想到就算这样,那抓着洛浮夕的大手,也随着他的一柔声“啊切~”紧致了几分。

洛浮夕回头,便见墨夜的剑眉揉紧了眉心,对着身后的宫人怒道:“银貂斗篷呢?”

后面的宫人连忙小跑着将手里的斗篷送到洛浮夕面前,这件银貂斗篷是今年胡奴国朝贡的贡品,天下仅此一件,入秋转凉,原是墨夜晚间御书房批折之时加穿的,昨日留了洛浮夕在承恩宫尽性,下朝后又带人来御花园赏菊,来不及去【洛水别居】取外袍,便随身带了这件。

墨夜从宫人手里取来斗篷,打开,亲自给洛浮夕披上,动作之轻柔,表情之动情,不仅让洛浮夕目瞪口呆,连跟在后面的宫人也都大吃一惊,他们从来不曾见过墨夜有为谁动手加过一件衣服,还是极尽温情。连那怀孕的华嫔,也不曾做到这般嘘寒问暖。

“帝君……臣……自己来就好。”洛浮夕刚要接过手,便被墨夜微笑着压了下去,一面继续给他系上带子,翻起领子,还仔细整理了身上的毛发。

完事之后,又多看了两眼,不禁赞道:“朕的洛爱卿,很适合这件银貂!”

说完又在他脸上偷了个香,众目睽睽,洛浮夕马上火烧般映红了脸颊,这付模样,到越发可爱怜人了!

两人又行至一处亭子,坐下用客点心,常公公上前道:“帝君,之前酿的菊花酒已经温好了。”

“端上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