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1/2)《借精生子》 / 元馨
白一辰调转车头,原路返回,奔赴约定的地点,其实他并不顺路,只是找个借口接近殷云陌父子。他今天晚上的确有事,孟亚谦约了他们几个人吃饭,白一辰明白这群家夥是想借著吃饭的名义,了解自己的八卦。
果不其然,白一辰到达饭店时,孟亚谦、单笛、汤绍威和林书樵已经在座,四个人看到推门而入的白一辰,八只眼睛立刻熠熠生辉,拉著白一辰问个没完。
当白一辰说完事情的进展,孟亚谦连连摇头叹息,“你特意绕了一圈送他们回家,连门都没进去。你的动作太慢了!如果是我,早把他拐上床了,这方面你应该多多和我学习。”
孟亚谦是圈中出了名的花花公子,自有一套理论,只谈性不谈情,擅长速战速决,与人上床通常是yī_yè_qíng,目前最长的追人花费的时间是七天。当然,所谓的追人,不过是为了上床。
白一辰不屑地瞥了孟亚谦一眼,这家夥就知道上床,不知道情为何物,哪里懂得自己的用心良苦,“你这只只会逞shòu_yù的qín_shòu懂什麽,好猎人要有足够的耐心。”
林书樵笑道说道:“一辰,你此言差矣,他哪里是qín_shòu,分明是qín_shòu不如。”
“哼,你们是典型的羡慕嫉妒恨。”
15 登堂入室
顺路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不过令白一辰略感失望的是小诺没有再邀请自己去做客。
这天傍晚,白一辰再次顺路送殷云陌父子回家,到达目的地後,白一辰笑著对即将下车的小诺说道:“小诺,你不请叔叔上楼坐一下?”
小诺转身,摇了摇头,那双明亮的眼眸满是惋惜之情,“再找个时间吧,现在的这个时间有些不巧,快到晚饭时间了,爸爸说叔叔平日吃惯了山珍海味,不会习惯粗茶淡饭的。”
殷云陌听了,真是又气又笑。
白一辰眉毛微挑,笑道:“噢?如此说来,今天我必须要证明一下我是食人间烟火的了。”说话的同时,白一辰已经从车上下来了,笑著看向殷云陌。
殷云陌不著痕迹地退後一步,笑道:“白总,小孩子的话何必当真?”
白一辰微微一笑,“附近哪里有超市?”原本白一辰只是想上去亲眼看一看这对父子居住的环境,没想到居然有留下来吃晚饭的机会,这样好的机会,白一辰岂会轻易错过?
“不用麻烦了吧。”殷云陌强颜欢笑。
白一辰蹲下与小诺平视,“小诺,叔叔第一次去你家做客就留下来吃晚饭,叔叔觉得非常不好意思,所以叔叔一定要有所表示,买一些晚饭吃的食物,小诺带叔叔去超市买东西,好不好?”
小诺答应得非常干脆,“好。”
殷云陌无语地看著无视自己的一大一小,有些欲哭无泪,忍不住腹诽:你既然觉得不好意思,那就快点开车走吧,我又没邀请你留下来吃晚饭。
小诺走在中间,左边牵著白一辰的手,右边牵著殷云陌的手,心情格外愉悦,走著走著不时蹦躂几下。
在来的路上,白一辰已经对小诺喜欢吃的食物了如指掌,到了超市,先去食品区,将小诺喜欢吃的巧克力、薯片、牛肉干、凤梨酥等食品放到了推车里,然後才去果蔬区和海鲜区。
开始的时候,只是白一辰自己往推车里装东西,後来在白一辰一再的要求下,殷云陌终於动手往推车里捡了一、两样蔬菜。
白一辰大方地说道:“不用客气,你和小诺喜欢吃什麽尽管拿。”
殷云陌没由来地泛起一丝怒气,既然你对谁都这麽大方,喜欢当冤大头,我就成全你,开始毫不客气地将儿子喜欢吃的大虾、螃蟹往推车里装,到熟食区又拿了烤鸡和香肠,然後又捡了几样小诺爱吃的水果。
这次超市之行,可谓是满载而归,白一辰和殷云陌每人拎了好几个袋子,已经腾不出手来领著小诺,小诺最轻松,手里捧著一盒冰淇淋,美滋滋地走在两个人的中间,心道:白叔叔真是太好了!
殷云陌的家和白一辰想象中差不多,房子不大,但是清新明亮,简洁干净。
进了家门,殷云陌就开始忙碌起来,挑出几样今晚要做的菜拎进厨房,将其他的食物放进冰箱,然後就在厨房里忙碌起来。
白一辰站打量了一圈房子,看到小诺拿著一本杂志兴冲冲地跑了过来,“白叔叔,你看。”
原来是自己接受采访的那期经济杂志,白一辰心头一跳,第一反应是殷云陌买的这本杂志,“你爸爸买的?”
小诺得意洋洋地邀功:“是我让爸爸买的。”
“小诺为什麽让爸爸买呢?”
“因为白叔叔是我的偶像,我喜欢白叔叔。”
白一辰将小诺抱在怀里,“叔叔也喜欢小诺,小诺是叔叔见过的最可爱的小孩。”虽然殷子诺的存在,说明殷云陌和别人有过一段感情,但是白一辰不得不承认小诺真的非常可爱,自己很喜欢这个小家夥。
小诺一脸兴奋地朝厨房跑去,“爸爸,爸爸,白叔叔称赞我了,说我是他见过的最可爱的小孩。”
殷云陌笑著将一片火腿塞到小诺的嘴里,“我的小诺当然是世上最可爱的宝贝,算他有眼光。”
小诺嘿嘿一笑,跑了回去。
白一辰坐在客厅的地板上,一边和小诺玩积木,一边观注厨房的进展情况,看到殷云陌快忙碌完了,带著小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