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2/2)《总裁是冷文霸主》 / 莫青雨处-女作——《校花保镖》。
别问霍年当年到底是为什么陷入了这么一本奇葩名字的里,他就是陷入了,没有道理。
借用周星星的话说,爱上一个人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吗?
在霍年看来,大概是不需要的,那篇虽然名字很雷人,可文章却极度吸引人的故事,给了叛逆期的少年一根救命稻草,让他得以从毫无头绪的死胡同里找到新的出路,也让他在金融系博士学位毕业后,义无反顾回了国,与华威集团其他优秀的年轻人一起竞争,最终得到了董事会的全票通过,成为了最年轻的总裁——虽这听起来简直像是个传说。
他的好友,现任副总裁的雷坤曾不可置信地说:“一篇种-马文居然能给你这么大的动力,你这个金融系博士生的脑内到底是怎么长的?”
别人不懂,霍年自己却很清楚,有时候一个人的经历对于他后来的人生就是能有这么深远的影响,越是无助,越是黑暗的时候,哪怕是毫不起眼的人或事,哪怕在别人看来是根本无法理解的缘由,最终都会变成无法替代的重要宝物。
霍年没打算过多的解释,在他将公司推向一个新的巅峰,开拓了新的市场后,他终于在层层的压力下得到片刻喘息,为了放松,他选择了别人意想不到的减压方式——写。
还是*。
霍年写这件事除了他,就只有几个好友知道,他在里极尽yy之事,将攻按自己的模型来写,受则按三疯的模型来写,以至于后来读者都强烈抗议他的每一部都过于脸谱化,再加上只为yy而写的毫无逻辑可言,文章数据冷得令人不敢置信,可霍年陷在自己的欢喜中,写得万分高兴,一有时间就更新,在不知情的读者看来他的坚持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一开始还有人冷嘲热讽,后来渐渐地他就有了一个广为人知的绰号——冷文霸主。
霍年倒是觉得无所谓,反正他又不指着写书赚钱。
早几年的时候也有朋友跟他提议:“既然那么喜欢,为何不去见他?”
可霍年却莫名其妙地情怯了,怕对方不是自己想的那个样子,又怕自己的身份让这段感情还没开始就彻底破灭。
三疯是在第三本书的时候开始火的,虽然也不算大火,但当时因为出版了站也为他办了几场小型的签售会。
他那时候去过一次,偷偷地,戴着墨镜和鸭舌帽,手里拿着从书店买的书,排了一上午的队,到对方面前时,他甚至听到了自己剧烈的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