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1/2)《朕没有疯[快穿]》 / 青骨逆
直到有一天,母亲找来一个江湖术士,神神叨叨地念了一堆咒,往他脑门上按了黄符,稀奇古怪地摇着手里的铜铃,说了些胡话。
术士说,他是招了喜食男童阳气的妖魔,得扮成女孩子才能活命。然后将一对小小铜铃拴在他的手腕上,说是祛灾辟邪。
说来也奇怪,打那以后,他确实开始好转了。
——虽然每日穿着粉花裙子,带着娇气的铃铛。
街坊四邻都叫他小铃铛,渐渐地,好像所有人都忘了他叫秦致远,宁静致远的致远。直到双亲先后病逝,父亲拉着他的手,两眼含泪地嘱咐他振兴秦家,他才知道父亲是希望他能够厚积薄发,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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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丞相!”
秦致远一抬头,看到睿帝坐在他的面前,拎着一副画像期待地看着他。
“什么?”
睿帝靠过来,又重复一遍,“朕说,朕喜欢宣武侯家的小姐,想娶她,丞相你看怎么样?”
秦致远低头看了一眼陈谨兰的小像,楞了一下,她眉眼倒颇似故人。片刻无奈道:“陛下,这已经是你第四次说这件事了,婚娶大事是要经礼部商议的。而且,这位陈家小姐是庶出……”
“朕就喜欢她,丞相去通融通融,一定有办法的。”
“……”难道他们大晋家都有任性的血统吗,盯上一个就坚决不放手,那人也是这样,一个大活人离开都城,回来的却是一坛分不清是谁的骨灰。
陈家到底有什么好,一任任皇帝都跟被下了咒似的,挣也挣不脱。
秦致远站起来,忽然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睿帝道:“九月初十。”见他向外走,便又问了一句,“丞相还要去吗?去年不是说不再去了吗。”
“是麽?”秦致远一顿,回转脚步,“那就不去了罢……”
睿帝收起小像,并不相信他说的任何一个字。
果然入夜,秦致远拎着一壶酒,又出了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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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少时十分用功,尤其对医术颇感兴趣,自己将家里的浅显医书吃了个通透,却觉不够,便偷偷跑到镇子上的药铺里,看大夫们诊病。
直到父亲去世前,秦致远的理想还是做一名大夫,悬壶济世,救死扶伤。
所以当他捧着新得的医书看的出神,被路边乞丐抢走钱袋的时候,他急的干跳脚,却打不过。是偷偷溜出宫的少年晋宇青从天而降,帮他抢回了东西。知晓他家中贫瘠母亲又生了病,还爽快地送了他一枚玉佩换抵药钱。
少年身上的活力和朝气,令秦致远极为向往。
出于羞愧,秦致远告诉对方,他叫小铃铛——一身粉花裙子的小丫头,叮叮当当。
他不能设想,如果当时直接告诉晋宇青他叫秦致远,是个实打实的男儿,后面的事情会不会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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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致远将一抔新酿洒在碑前,嫌弃道,“我想跟他说说话,还得来你的坟上,真是冤家。”
碑上定国公陈乂几个刻字,在明月舒朗之下却愈加深邃。
“罢了,跟你说也是一样。”秦致远往碑前一坐,豪饮一杯,叹息,“陈乂,你说你们老陈家是积了多少福,想什么有什么,求什么得什么?”
“你姐姐嫁了如意郎君,去了塞外;陈驰如今继承了爵位,统领宣武军;皇帝还要娶你们家小妹。你要是真这么灵,不如看在我帮过你那么多次的份上,也保佑我个名留青史,万古长青?”
等了会,墓前寂静无声,唯有丈高的杂草摇晃。
秦致远笑了笑,起身拍打着身上的泥土。
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根本无需向任何人乞求。权势、地位、金钱,他是丞相,也是辅政大臣,更是帝师,朝堂之上除了九五之尊,再没有人说话能比他更有分量。
那日他说,生命第一位乃是“权贵”,是为了国家肝脑涂地的赤诚。
而陈乂生死只为了一个人。
那时候秦致远就已经知道,自己早晚会输掉与陈乂的这场较量,余下的坚持,不过是负死挣扎罢了。晋宇青的禅位,只是斩断了他最后的那点侥幸。
至于年少时的记忆……
怕是世间再也不会有人记得小铃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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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致远捧起酒壶,大口吞咽着辛辣的酒液,饮罢袖子一抹,向着城中走去。九月初十,盛元五年,距定国大将军大胜南封凯旋而归、平宁帝“突发隐疾驾崩”已经有六年了。
六年,想起搅起一阵血雨腥风的那君臣二人,除了“故人”二字,竟也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
回到城中天已入墨,城门顺势关闭。走了没一段距离,酒气渐渐泛了上来,他深呼吸了几口,索性靠坐在一棵树下缓一缓酒意。
那是棵桂花树,枝杈梢头的浓烈桂花香却加重了他的醉感,只觉昏昏沉沉,十分疲累。
他梦见十几年前的旧城街头,青石板,小岔路,水声潺潺的石桥,意气风发的活泼年少。
也梦见一件粉花裙子,一枚莲花玉佩,一个渐行渐远再也回忆不及的背影。
梦见手腕上的双铃,叮铃铃、叮铃铃地响,最后有一天,消失不见。
恍然间,耳边似真有清脆的铃铛声响,不断地扰着人的美梦。
秦致远睁开眼,腕上空空如常。他顺着声音的来源抬头望去,只见对面的树干上斜倚着一个人,一条腿空挂着晃荡,手中一摇,铃铛声便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