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节

(1/1)其实我有一颗反派的心 / 讨厌夏天


警务处处长心花怒放,火速下令立即传讯岳灵珊。

祁家人心惶惶。

便宜女儿天真抱着布老虎问岳灵珊:“老豆你真的是杀人犯吗?”

岳灵珊摸摸她的头:“三人成虎,不过如此。”

岳大师姐杀人放火做得多了,但到了这个世界后还真就是一个守法公民。当然,岳灵珊并不在乎名誉,前身做的事情她照样认账,不管前身是杀人放火还是妖魔鬼怪,岳灵珊照单全收,绝不赖账,只是,岳灵珊认为不管是作为议员的前身还是作为恶鬼附身的前身,都没有杀了人还留下证据的道理。

不聪明不冷血不狠毒不从长计议,怎么做议员和恶鬼?

警察没有证据起诉岳灵珊,作为普通传讯,岳灵珊很快安然离开警局。

岳灵珊的报复来得很快。

岳灵珊直接起诉警务处处长及所有媒体诽谤罪,更加诉警务处处长严重渎职及滥用私权打击报复。

警务处处长冷笑,打官司?谁怕谁?

手下警察大汗,国际刑警根本没有胖子天师这个人,更没有关于岳灵珊议员的案件。

警务处处长瀑布汗,两个小警察立即停职。

港督府问明原因同样瀑布汗,你忒么的一个警察高层,居然连真假国际刑警都弄不清楚?还敢忒么的发布记者招待会,现在苦主告你了,怎么办?

丑闻!天大的丑闻!

警务处处长要求庭外和解,和解个p,都差点害得人名声扫地了,这时候有脸出来和解?不死不休!

警务处处长死抓救命稻草,岳灵珊议员杀人案应该是真的吧?

速度一查,猥琐神棍原形毕露,与人通奸骗钱;死者身上毫无指纹毫无证据。

这案子怎么查?

就凭死者给岳灵珊戴绿帽就一定是岳灵珊干掉的?

敢这么说那真是给自己挖坑了。

法院开庭审理岳灵珊起诉警务处处长案件,法庭内直接架起了摄像机现场直播,全港市民热烈欢迎,不管是议员坐牢还是警务处处长下台,都是一场人间喜剧。

庭审结果毫不意外,警务处处长诽谤罪名成立。

控方要求采用《诽谤条例》21章第5条,发布明知虚假的永久形式诽谤,判处2年以下徒刑另处罚款。

辩方坚决否认明知虚假,手下办事失误,根本不知道是假的,这只是误会。

控方反驳,堂堂纪律部队用这种低级错误做借口,你以为有人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