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二
(2/2)《地主婆的红火日子》 / 宋初云宗族势力约束那条上,连忙开口补了句:“我们家卖房地一事已事先得到了族亲的允许,我也已经让人去请族里的长辈前来当见证人,这人应该也快到了。”
鱼儿客气的说了句:“还是钟婶子想的周到。”
鱼儿知道在北宋买卖房屋除了牙侩这个中间人外,还得请双方族亲前来当见证人、以防止日后双方反悔或是卖方族亲日后前来找麻烦。所以这个族亲见证这一条主要是要求卖家那一方、买家这一方倒是可有可无,因此杨家并未请哪位族亲前来见证。
这钟氏办事如此细心周到鱼儿也放心了不少,随后把契书交给杨四郎、让他细细的再看一遍,又叮嘱杨三郎带着皮尺前去测量房屋四周的长度、好核对下契书上写的数字对不对。安排好这些事宜后鱼儿才去找杨大柱和刘氏商量,问他们地契上要写谁的名字。
这房地毕竟不是杨大柱亲手挣来的,因此他心里一直都有着一个小疙瘩,于是眼下一听鱼儿问地契上要写谁的名字,他当下想都没想就答道:“地契上就写你阿母的名字吧!”
一旁的刘氏深知自己丈夫的脾气,心里也有着另外一层顾虑,于是也就有没像平时那样出言劝解杨大柱,而是十分爽快的直接点头说道:“那就按你阿爹说的,房地契上就写阿母的名字上去吧!反正我们是一家人,写谁的还不都一样?”
这是父母的决定鱼儿自是不会有任何异议,于是那张房地契书上买方一栏、最终写下了“刘素娘”三个字,最后也是由刘氏在契书上按下了红手印。刘氏按完后钟氏也跟着在契书上按下了红手印,而杨家则当场给了钟氏五百两银子、收下了契书。
但这契书立好、银子给过后却还不能算是已经完事了,因为这北宋的地契分“白契”和“红契”,这两者之间的最大区别是“白契”没有法律效力、不被官府承认,而“红契”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经过官府认可与盖章的。
眼下杨家和骆家订下的契书因还没经过官府盖章这一道程序,所以只能算是白契。虽然去官府加盖县官红印需要再缴纳一笔契税、很多人因要多花钱而故意不去将白契变成红契。但鱼儿深知再花点银子让自家的地契变成受律法保护的红契,以后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也能更加稳妥彻底的拥有新买的房地
于是在鱼儿的提议和坚持下,杨骆两家人马上一起动身去了城里的县衙,官差验过契书、同买卖双方核实过后、杨家便当面缴纳了契税。随后官差便在“白契”上粘贴由官方排版统一印刷的文书、即“契尾”,最后在粘贴处加盖州县官印、即骑缝章。
杨家和骆家立下的地契经了这么一道程序后,原先的白契就变成了“官契”、也叫“红契”。待刘氏从官差手里接过红契,这房地买卖一事才算是圆满结束,骆家的房地从此刻开始也就归杨家所有了——
北宋买卖田地的条令很有趣吧?看来在古代,祖坟建哪儿还是有优势呀!昨天因身体不舒服没更新,晚上小云会再更一章补偿,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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