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节
(1/2)《人鱼养龙进行时》 / 童格
“老麦前段时间刚往北方运了一批奴隶,这可是他在回来的路上亲眼所见的事实。曾经繁华的猎鹰堡,现在可是萧条得连个男人的影子都看不到,食物也没有。就剩下一些没有战斗力的老弱病残,整天啃着草根牛皮等着归西。”
“不会吧,这么惨啊。那照你这么说,霍兰德这次完全是砸锅卖铁,倾巢而出啊。把城堡里的青壮年和食物全都搬走,这几乎是自己挖自己的老根呐。难道他就不给自己留条后路?这种蠢事,他居然也干得出来?”
“呵呵,要我说,自从娶了贾特思家族的那个蛇蝎女人之后,他就没聪明过。你知道吗,他其实在外头还有一个长子,好像叫西蒙还是什么的,结果被凯瑟琳娜用计赶走了。”
说到这里,黑人挤眉弄眼地怪说:“你说说看,连改变继承人这种大事,那个公爵居然都能睁只眼睛闭只眼睛,造个反又如何。反正只要那个女人把裙子一脱,双腿一张,哎哟,那销魂的啊,是个男人都不会对她说不。”
二人交换了一个男人才懂的暧昧低笑,接着又说了下去。
“可是,皇室和猎鹰堡的关系不是一直挺好的吗。我前段时间还听说,王后准备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儿子哈瑞斯,甚至都已经订完婚了,猎鹰堡怎么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又反悔了呢?”
“嘿,这些大人物的想法,咱么可就不懂了。反正不是利益不和,就是立场啊,派系啊之类的鬼东西。只不过要依我来看呐,说不定是因为英格利特公主长得太丑了,把哈瑞斯小公爵给吓得病倒了,所以他爹爱子心切气到发飙,所以才起兵造反的。”
“哈哈哈,要真是这样的话,那他绝对是世界上一等一的蠢货。”
“那还用说,你知道国王让谁来处理这事儿吗?我给你一个提示,黑旗军。”
“卧槽,爱德华王子!?强得不得了,还老喜欢屠城的那个变态?”
“没错,就是他。哈哈,霍兰德这次死定了。我敢跟你打包票,从今往后,地图上将再也没有猎鹰堡的存在。”
“猎个屁的鹰,猎鸡还差不多。干脆以后改名叫猎鸡堡吧。”
二人同时都哈哈哈地大笑起来。
就在他们笑得最开心的时候,突然,一个极不和谐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快乐。
石质的酒杯居然被捏碎了!
二人困惑扭头,继而一愣,同时因看到的场景而惊呆了。
虽然他们看到的只是金发少年的背影,厚重的黑皮袄也掩盖了他的身形,但大概的轮廓还是看得出来的,他根本就不像是能够徒手捏碎石杯的类型。
更何况,少年的右手并没有藏起来,还保持着捏碎杯子时的姿势。那一小截手臂,纤细得跟个女人似得,皮肤又白又嫩。总之还是那句话,根本就不可能捏碎杯子。
究竟是怎么回事?二人交换了一个视线。
商人眼中多有退避之意,而满脸络腮胡的黑人则摸了摸下巴,浑浊的眼里闪烁着兴趣。
“喂!臭小子,你偷听我们说话?”络腮胡黑人向后旋转上半身,用右手背扣了扣卡座之间的隔板。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野狼的反应极其冷淡,尽管上一秒,他还因愤怒而捏碎了杯子。
络腮胡黑人眼中的光芒却因此而更亮了。“嘿,我又不是要找你麻烦,你听了就听了呗,咱们大老爷们儿还计较这些干嘛。”
他停顿片刻,继而语气一转,“只不过,我们说话的内容可是珍贵得很,战场上的消息,那可都是拿命来换的。我说,你是不是该交个消息费之类的。”
但是野狼却好像突然耳聋了,不但不回答,甚至连头都懒得转过去。
他只是松开右手,然后将黏在手上的石杯碎片取下来,一片一片地放在桌面上,再仔仔细细地将手擦干。
他做的十分认真,仿佛全世界只剩下他宝贵的右手,而络腮胡黑人则被他彻底忽视了。
络腮胡黑人心中不爽,嘴上还保持着调侃的语气,但手臂却突然越过卡座之间的隔板,从上往下去猛地揪野狼的衣服。
野狼背对着他,恍若毫无知觉。然而就在黑人的手即将碰到他的一刹那,他忽然矮了下肩膀,刚好避开了黑人的手。
黑人一愣,但并没有特别在意。他以为这只是一次意外,于是继续去抓野狼。
结果野狼又微微侧身,刚好躲过了黑人的手。
一而再,再而三地失败,让黑人心中恼怒。他居然极其阴险地并指为掌,猛地朝野狼的头顶拍下去。这一掌如果落到实处,就算是个彪形大汉也绝对吃不了兜着走。
黑人终于不再假惺惺地装好人,凶残地露出了真面目。
“操!你他妈的耳聋了还是哑巴了,信不信我……”
然而,黑人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威胁的话,就被野狼撂倒在地上。
野狼的头顶像是长了眼睛似得,黑人用来偷袭他的手,反而被他牢牢抓住,然后猛地往下扯。
黑人大意之下,重心失控,身体前倾,继而脖子一紧——野狼竟然掐住他的脖子猛的往下摁。
伴随着木头破碎的声音,络腮胡黑人被一道黑色的矫捷影子扑倒,然后牢牢地制住,无法反抗了。
一切发生的很快,络腮胡黑人只觉天地旋转,就被死死摁压在地上了,一把造型古怪的匕首抵着他的喉咙。
黑人刚要反抗,结果就笔直对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