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1/2)快穿之我的七十二变女友 / 泥慕玉


公孙朔兮站在离路灯不远的地方,看着路灯下那个背靠着灯柱半抬起手掌接住从天而降晶莹雪花的人。

她浅蓝色的眼睛里晕了薄光,听见脚步声,慢慢的转过了头。

“你为什么来?”

“我来接你。”

第23章

公孙朔兮记得,她回家的路总是很长,从学校到家,要走过许许多多的拐角,要穿过隔壁叔叔家的麦田,要绕过一个瞎眼老太婆家的狗,要从很多美丽的花朵旁边经过,要看见很多孩子唱着歌路过她。

然后就回到了她的家。

爸爸每天从早到晚在街上扫那些纷飞的落叶和行人走过来丢下的纸片,妈妈每次摸索着和邻居的阿姨一起帮人家浆洗衣物贴补家用,哥哥会跟着他的那些朋友一起骑着从垃圾处理站捡来的自行车到码头帮人搬东西,偶尔也会带回来一两条半大的鱼,和家里的鸡生下的蛋一起,大家一起快乐的享用了。

她记忆里的家。

旋转飞舞着的雪花不断的落在她身上,公孙朔兮往前走了一步,两步,三步,慢慢的靠近那个在灯柱下站着的人。

北宫旸侧着头,浅蓝色的眼眸里溢满了微笑,望着她。

这世上有许多求而不得的事,有许多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有许多未知的事,已知的事。

十六岁的公孙朔兮,刚刚下学回家、还没来得及告诉父母她这一次又得了奖状的公孙朔兮,脸上被同桌用水彩笔画的痕迹还未洗去的公孙朔兮,站在笑容和煦的像天神一样的北宫旸面前,听她和自己父母说着自己听不懂的话。

那天,也是这样的天气,她也是穿了一件大衣,看着她,笑了笑,“朔兮,我是来接你的,跟我走吧。”

“朔兮,回去吧,太晚了,公孙伯伯他们会担心的。”

掌心朝上,北宫旸缓缓的摊开手掌,对着她伸出手臂。

被大衣捂得温热的手掌温度未消,她站在路灯下,甚至可以看见从她手掌心冒出的热气。

就像那时候一样。

离她的距离越来越近,直到她抬头就可以触碰到她的下颌,公孙朔兮站定了,以额头微微抵着她的肩膀,感受着她略微僵硬的身体,眼睛看着不断飘落的雪花,焦点却不知落到了哪里。

“如果我跟你回去,是不是爸爸就会有一份正式的工作,妈妈的病就能治好,是不是哥哥就有钱继续读书,有钱娶妻生子,是不是我就可以上大学了?”

“……不知道。”

“你应该说,“那当然”,才对。”

抬起眼眸,公孙朔兮看着她浅蓝色的眼睛,淡淡的笑,“就像是你第一次来我家,让我跟你回去,你告诉我的一样,你既然骗了我第一次,骗第二次也是不要紧的。”

“我不想再骗你。”

微微用下巴抵住她泛着馨香柔软发丝,北宫旸解开自己的大衣,将她裹进自己怀里,感受着她肌肤的温凉,北宫旸眼神轻晃,在她耳边喃喃道,“对不起。”

风吹起雪花,精灵一样跳起了舞,隐藏在天空中,从几亿光年之前来到地球的星星不知何时出现了,它们眨着好奇的眼睛,看着这街头的一幕。

昏黄的路灯下相拥的两个人。

她十六岁一无所知兴奋的跟着她回到公孙家的大宅,如今她二十六岁,还是要跟她回去公孙大宅。

“我说这些,不是为了让你道歉,也不是听你对我道歉的。”

顺势抱紧了她,公孙朔兮鼻头酸酸的,她努力按住自己的心口,压抑住自己已经碎裂的心脏,抬起头,看着她的眼睛,笑了笑,“我是来告诉你,我的答案的……北宫旸,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如果这世界上有语言能描述我的感情,好き太浅太少,爱してる太俗太轻浮,我竟然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来向你告白,只能告诉你,我所说出的话,每一句都是对你的情丝。

所以,对不起。

北宫旸,对不起。

“已经是第二十三次下楼了,逸兮,你小点声,别把你爸爸吵醒了。怎么,小旸那孩子还没回来吗?”

“妈咪!”

原本委屈的坐在沙发上生闷气的公孙逸兮眼见得她妈妈穿着睡袍下楼,也顾不得会不会把工作到深夜的父亲吵醒,小跑着就过去诉苦,“她肯定又是去找公孙朔兮那个该死的孽种了,都已经快一点钟了,我都等她等了三个小时了,她还是没回来,还整天对我总是爱理不理的,妈咪,我讨厌她啊!”

“既然讨厌,咱们就换一个人喜欢。”就算是听见公孙朔兮被她的妹妹称作孽种,张欣也只是轻微的皱了眉,继而完全的注意力就被她从小当做掌上明珠的小女儿转走了,听见她的话,张欣又是生气她太过不争气,又是心疼她被冷落,于是数落她道,“好好的男人你不去喜欢,你喜欢一个女人,这也就算了,你还喜欢一个不喜欢你的女人,你这死心眼的傻丫头,既然她不喜欢咱,咱也不稀罕她,好好的挑一个比她长得好有钱有势的人当女婿,啊?”

“才不要,我就要她,我只要她!”虽然已经二十六岁,公孙逸兮撒起娇来还是得心应手的像个小姑娘似的,在安静的客厅里吵着嚷着,那情形,好像真的北宫旸被谁抢走了一样。

“小声点,你爸爸才刚睡下。”不悦的看着自己小女儿的行为,张欣原本想要多数落两句,可是看看她委屈的要哭的样子,就觉得自己的心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