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节

(1/1)[穿书]炮灰才是真壕帅 / 令珑


掌柜的头往前重重一点,差点撞到柜台上。被打扰了睡眠,他气汹汹地吼道:“干嘛干嘛?”待看清叶息后,马上换了张笑脸,道:“原来是小公子,今个儿有货啦?”

斗篷遮住了叶息的大半张脸,露在外面的嘴唇严肃地抿成一条线。冲掌柜一点头,他拿出一枚玉简递过去。

掌柜欣喜地捧着玉简,笑道:“哎呦,只有这么点儿?没有多的啦?”

叶息摇摇头。

“可惜,多少人望眼欲穿呐!”掌柜惋惜地叹道,郑而重之地将玉简收起来。

“还有这个。”叶息拿出一只口袋放到柜台上,“十五颗。”

掌柜打开口袋看了一眼,道:“老价钱,中品灵石五颗,下品灵石七十五颗。”

叶息干脆地一点头,接过灵石和几枚玉简后,匆匆地离开了。

自遇到殷陌后,叶息一直琢磨着跟他学功法。他想的很简单,以为把雪团子咬成半魔的僵尸门,应该跟血魔族多少有点关系,说不定血魔族的功夫还更适合自己修炼。经殷陌科普才了解到,原来僵尸门乃是魔界一个非常偏的门派,所修功法是连魔修们都忌讳的禁术,和血魔族没有半毛钱关系。因此殷陌的功法,叶息根本练不了。

叶息又想让他炼丹炼器,但是这厮的大部分力量被封印了,炼丹炼器这类技术活儿也干不了。

如意算盘落空让叶息不甘心——遇到这种级别的高人,不整点儿东西太对不起自己了,何况还要经常挤时间陪这厮瞎聊,哥的时间很宝贵的。

经过几番盘算,叶息想到个利用血魔赚钱的法子。

“落拓天涯”不是话本界的大神吗?他不是得过年度话本销售奖吗?那就发挥他的特长,让他写话本呗。

他之前写那本《徒儿太生猛》不是坑了吗?尽管这厮存稿丰厚,失踪十多年,其死忠粉丝以每年几更的速度缓慢地填坑,但死水经不住瓢舀,该坑大半年前就断粮了。如今有叶息提供玉简,兼帮忙跑腿卖文,还每天陪/聊讲故事提供灵感,他终于得以继续填坑。

叶息从花无暇那里打听到买卖话本的黑市商店,悄悄溜了去。那掌柜先不相信他卖的是“落拓天涯”的大作,以为是哪个小透明披了大神的法衣冒名填坑,因此价格给的极低。叶息抱着试水的心态,又怕跑黑市带来危险,所以并不计较价格。

岂料卖出三章后,销量出奇的好,读者惊呼女(男)神又复出了,后面的故事比前面的还精彩!掌柜这才发现撞到了一棵摇钱树,便给出了一章一颗中品灵石的高价收购叶息手中的话本。

这个价格看着很唬人,其实与“落拓天涯”的价值相比,还是低了。

以“落拓天涯”在话本界的地位及其神秘的行踪,称得上是一文难求。而掌柜收了他的玉简,不知要复制多少份儿卖出去。

然而明知情况如此,叶息却不好多计较。一来花无暇认识黑市商店很少,叶息不可能到处打听黑市的话本价格;二来殷陌来头太大,黑市又是个高风险行业,出得起高价的大商家过于扎眼,容易引来麻烦,这家藏在犄角格拉里的小店正好。谁想得到大名鼎鼎的“落拓天涯”会将大作贱卖给这种小商铺。

叶息不贪,既要赚钱,又要安全。

何况殷陌是狂爱话本写作,要读者不要稿酬。他要的酬劳只是叶息将读者意见反馈给他,然后经常来陪他聊天、把知道的故事讲给他听。

对于这样一位只要精神食粮、不求物质基础的作者,叶息简直要高兴疯了。讲讲故事、跑跑腿就能赚灵石,无本生意多美好啊哈哈哈!

此外,叶息还发现了另一个赚钱的活计——制作一种可以带在身上任何地方,稍以神识操控便可以取用的“灵力血包”。

以前他用《万像灵识诀》上教的升级版引灵阵,用灵石吸收灵力并贮存。那时就想到把灵石变成血包自己使用。这种方法平时很好用,但是对战的时候,如果战况激烈很可能会来不及取用。而且灵石不易得(是有价值之物),在灵石上刻阵法也很费心力,不易大量制作。

殷陌不但解决了这个问题,并指点他对引灵阵再次进行改造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