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1/1)《坤》 / 百折不回
然后,他一想起家里他那个小妹的犀言利语,突然觉得……他不想家了。同时也发起愁来:会有汉子喜欢能爬树能打鸟不会说人话还有些流氓的妹子吗?
方秉笔正说到那花娘对他暗送秋波的屁事儿呢,就看见他们爷翘起二郎腿,破不嫌不雅观的把自己的鞋脱下来攥在手里,特别柔情的叫了声“秉笔”,而后用一种与语气大相径庭的迅疾的动作,把那鞋拍了过来。
……被他用脸接了个正着。
柳长洲这下心里痛快了,他含情脉脉的看过来,柳叶似的眼眼尾一挑,柔声道:“到时候把那《岁晚江行图》给我,我去会会这个陆衡门。”
方秉笔捏着那鞋离老远,嫌弃道:“你可换双新的吧,破的简直给我们皇城乞丐丢脸。爷真不是我说,你那刀疤贴哪不成,非要贴嘴角哪儿……”
柳长洲看也没看,一条腿横着扫出去,衣角在空中画出一道利索的弧度,准确无误而力道精准的把这碎嘴子踹了下去。
方秉笔在空中流畅的翻了个身,稳稳的落到地上,吼出一句话来:“有一种别出心裁的丑!”
然后……他又用脸接了一只鞋。
第6章 似曾相识
宋武昌被革职抄家那天,方秉笔充分展现了他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刁民”的震惊:这宋武昌人肥,那库房简直比他人更肥。
一脚踹开库房门以后,首先是几株品相、成色都属上乘的珊瑚树,每个都有半人高。金丝楠木质地的多宝格上摆满了玉如意,方秉笔觉得稀奇,如意不就是个破挠痒痒的么,要这么多……这胖子有癣疾不成?几大箱子的金银珠宝摆满了整个库房,更别提什么金银砖了。
柳长洲那眼里顿时就冒绿光。
先前他还在犹豫,要不要向户部伸手要钱来建这个水门关,毕竟四境之内水患不止这么一个地方。眼下新帝践祚,国库吃紧,户部即便没到捉襟见肘的地步,也呈现出一种顾头不顾腚的趋势来。而这宋胖子做官以来搜刮的民脂民膏,合计为银子竟比朝廷赈灾款还要多。
看来这水门关的修建势在必行了。
没过几天,又一道上谕下来,着方秉笔迁太河府知府,兼任府垣清河县知县。于是柳长洲又借方秉笔这个有名有实的知府之手,一路顺藤摸瓜的拽出一大拨国之巨蠹,快刀斩乱麻的全给治罪了。原来知府衙门里的藩司就没把这新来的知县放在眼里,言语神态上颇有得罪,到这会儿一个个颔胸收背,灰溜溜的跟过街老鼠一样。
柳长洲也没客气,毫不含糊的一锅端了这帮小人,把整个太河府与朝廷、下属各个县的来往账目全都交给了杜蘅,用那莫须有的“毒/药”逼着杜蘅做了他手下主管钱粮的师爷。原先负责衙门里讼狱案件的刑名师爷,被他给了二两银子打发回了家,那个耿直的有些傻劲儿的郑玄歌被他提拔了上来。
眼看与衡门大柜谢卿云约好的十五日完璧之期要到来,每天忙得脚打后脑勺的柳长洲把一干琐事一推,去库房里把那副抢来的画装进匣子里,出衙门前还不忘拿着那把鸡毛扇,领着金斗一步一晃悠的直奔衡门而去。
金斗在他的威逼利诱下,终于与小红能够和平共处。
他水土不服那阵子的胃肠毛病,和初来乍到时受潮得的鼻塞伤风,在适应了半个月以后也好的差不多,这会儿他才真实的体会了一把什么叫做“血雨腥风”――那鸡毛扇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味儿,无差别攻击的钻进他初获通畅的鼻腔,差点没把他熏得气血不周。
他顿时对方秉笔肃然起敬。
衡门里茶客并不多。
为了表现自己十二分的诚意,柳长洲特地给金斗买了只烧鸡,把金斗哄好了就撇在大街上,自己走了进去。
谢卿云一看见他,右眼皮就直蹦哒,嘴角都发僵:“柳师爷,大驾光临,有何贵干?”
柳长洲十分良善,把那匣子打开放在桌上,和颜悦色道:“物归原主。”
他平时不照镜子,不知道自己笑起来的时候,那刀疤叫他的每一种笑――冷笑也好,温和的笑也好――看上去都十分狰狞。谢卿云还从那和颜悦色里提取出了几分“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的意味来。
有道是民不与官斗,他忙不迭把那画接过来,奉上了一杯清茶。
柳长洲指尖点了点桌面,颇有诚意道:“贵东家在不在?”
谢卿云眉心跳了跳,用一种十分古怪的语气回答道:“不巧,敝东家刚出门。”
柳长洲一看他那表情就知道这里头肯定有文章,但有求于人总不好发作。他有一种第六感的直觉,陆衡门一定不怎么好对付。杜蘅和郑玄歌,前者是个没多大出息的娘炮,后者是一个直眉楞眼的莽夫,心思都没有那么多窍,他也不必多费唇舌,一个威逼一个晓之以理就可以收为己用。
这陆衡门就不知道怎么一回事了。
他只能起身告辞,先礼后兵,横不能第一次拜访就这么没诚意吧?于是他几乎每天都要来衡门里凉快会儿,毕竟三顾茅庐的诚意不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