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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穿越之嫁给庄稼汉》 / 雾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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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把菜种了后,他就去寻个粗活,挣点钱过年,给秀娘置办点衣服。
陈毅看着还有一大片还没有翻新的地,放下锄头擦了擦汗,刚打算继续挖地的时候,余光就瞥到了一抹身影,是秀娘,便喊道:“这边。”
李梅听到声音身子一僵,她不过是随便出来看看,怎么就这么不碰巧的遇到了这个男人呢?不过既然别人已经看到她了,她也不可能掉头就走,只能硬着头皮走了过去。
“怎么出来了?”陈毅问道。
李梅看着他被汗水打湿的衣服凸现出来的肌肉,她咽了咽口水,“我在屋子里面待得无聊,就出来逛逛。”
听到这话,陈毅有些自责了,娶秀娘进门后,他也没带她出来村子里面逛逛,不过他最开始也是怕她跑了才没有让她出院子,当然陈毅没有傻到把这话说出来。
“村子里虫蛇多,以后别一个人乱跑要是想出来的话,就和我一路吧。”说完陈毅擦了擦地旁边的一块石头,“坐着吧。”
李梅看着还是不太干净的石头,男人这种细微的关心还是让她心里滑过一丝波动,轻声的道了一声谢谢,李梅就坐了下来。
李梅也不知道要说些啥,说实话每次面对这个突然多出来的丈夫,她都觉得尴尬。
好在陈毅已经习惯她这般沉默了,自顾自的说道:“等我一会,我把这点挖完就回家。”
李梅点了点头,“要不要帮忙啊?”
“不用,你坐着就行。”陈毅摸过她的手,连个茧子都没有,肯定没有干过这种粗活,而且他也舍不得让她干这种又脏又累的活。
李梅也不过是随口一问,她又没干过农活,要是男人答应的话那就尴尬了,好在原主这身细皮嫩肉的,看着也不是干粗活的,这也不会露馅。
想着和李梅一起回去,陈毅干活更加的快了,太阳还没有升到正中间,他就把大片的地给挖完了,剩下的下午来挖也就行了。
陈毅收了锄头,“走吧,回家。”
“哦哦好。”李梅跟着站了起来。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回了家,陈毅打了盆冷水洗了把脸,然后就去厨房做饭。
李梅犹豫了一下说道:“那个,能教我点火嘛?”
陈毅把点燃的火丢进了灶里,“以后叫我相公。”
不知为何,李梅听到这话脸红了红,不过这样也好,刚好可以掩饰她不知道他名字这件事。
陈毅拿着点火的柴又点了一遍火,“会了没?”
李梅点了点头,“会了。”
原来这么简单啊,李梅心想。
打算发家致富
一晃又过了几天,李梅总算把周围的环境给弄清了,这个村子很偏僻,也就十几户人,面积也小。
村子里原本也是有些人的,可是前两年闹饥荒能逃荒的人都逃了,留下来的就只有些老弱病残,陈毅是村子里唯一留下来的青壮年了算是。
一大早上,两个人起床吃了饭就一同去了地里,李梅也不干活,就在一旁看着陈毅干活,其实她也挺不好意思的,毕竟她感觉她现在像吃白饭了,可是那些活她也确实做不来,她怕倒时候帮了倒忙给他添麻烦。
这些天相处下来,李梅发现陈毅还是一个挺好的男人,至少对于她来说,不失为一个良人,倒比以前追她的那些毛小子要符合心意些。
而且为人诚实,她差不多已经从陈毅的口中了解到了这具身子的情况了。
他们成亲还没到半个月,她现在的名字叫秀娘,家里没人,以前是做丫鬟的,他的名字叫陈毅,今年已经26岁了,按理说在古代男子26岁,孩子都快要十岁了吧。
不过想到她醒来看到的场景,一切都有了解释,毕竟这样的条件是没有女的看得起的。
不过,原主虽然瘦了些,可是看那双细嫩的手,而且是在府邸里当丫鬟出来的,应该是存了些钱的吧,而且这么偏僻,两个人是怎么遇见的?难道是原主得罪了以前伺候的主子被卖到这里的?
这么一想,李梅觉得自己真相了。也只有这么想,一切才能解释了。
想来陈毅可能是花了所有的积蓄才把原主娶回来的。
不过李梅虽然对生活没有那么高的要求,但每天都吃红薯,她还是腻了些,她打算去集市上看看,看到能有什么赚钱的法子。毕竟原主好像只有两套旧衣服,也不知道这里的冬天到底有多冷,还是得给自己添置一些衣服才行,添置衣服又得花钱,陈毅兜里应该一分钱都没有。
等晚上收拾回家,坐着吃红薯的时候,李梅看了一眼陈毅才试探的开口问道:“我想去集市看看。”
陈毅放下了筷子,摸了摸自己的兜里,一分钱都没有,他虽然以前没有过女人,但也知道女人逛集市是要买东西的,而且秀娘同他这么说肯定是想他给她一些银钱。
他拧了拧唇,等明天他去找个活干挣几个铜板,再带她去集市。
陈毅垂下眼眸,“过几天我带你去。”
“嗯,好。”李梅点了点头,“这几天天气变冷了,我想去集市上看看有什么活可做没有,攒点钱买几件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