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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别闹,这不科学》 / 金京南
而言,将你变成我的藏品更好。当我想你时,我就可以见到你,当我老去的时候,你仍旧和现在一样英俊。”
她忽然起身:“国内b市、s市当然还有这里,都有我的别墅,而这些别墅的作用就是置放藏品,你要不要看看?”
说完,她冲着手机里下了最后一道命令:“杀了她,现在!记得把全尸带回来。”
程骏死死的咬着嘴唇,闭上了眼睛,黑暗中:是十二岁的谭沫,不太爱说话,很依赖她哥哥,很善良,对每个人都很友好,唯独对他总是视而不见。后来她跳级到了他们的班级。她坐在谭熙的位子上目光空洞的望向窗外,从不听课。她趴在桌子上常常一动不动,就那样过一个上午。她喜欢看他们打篮球,因为谭熙是一位优秀的投手。谭熙喜欢去食堂买冰糕,所以,即使天下着小雪,她也拿着冰糕走在雪地上,她总是走得很慢,像思考什么。她穿着谭熙大大的校服,整个人看起来那么单薄。她体验着谭熙的曾经,她努力把自己融进谭熙的生活,可是,最终她做不到,她永远不能成为谭熙。那时候的谭沫,失去了最美丽的笑容。
再次见到她,在黄家老宅,她穿着优雅华贵的晚礼服,在走廊里步伐匆匆,她在躲避黄宗祥的手下,他搂过她的时候,手不自主的颤抖,这么多年,思念像股洪水,差点将他淹没,他轻声浅笑的让她叫他“程骏哥哥”,成不了恋人,他希望能像谭熙那样,以兄长的身份去守护她。可是,当他见到站在她身边的那位男子的时候,强烈的不安感席卷而来,后来他知道了他——洛涵,被rt列为“需远离”的男人,将会把谭沫占为己有的男人。嫉妒之火在凶中燃烧,可是他什么都无法做,这是他选择的路,他必须走下去。在滑雪场,他背着她,就像年少时候的渴望,她趴在他的背上,不言不语,那么安静,安静到他以为会和她一起走下去。可是,洛涵的再次出现打破了他所有的幻想。他虽然不喜欢他,却知道,洛涵确实会给谭沫带去幸福,那是他不能做到的。
程骏闭上眼睛,控制着眼泪不要落下……
拿着手机的是katy的亲信之一,他将枪上好膛,眯起眼睛,瞄准!
“咻”的一声!鲜红的血从太阳穴处流出。
洛涵拿着枪,定定的站在雪地中。寒冷的风股股的吹起,掀起他额前的碎发,黑暗中,他像死神一般的站在那里,强大的气场让人胆寒,瘦高的身躯却仿佛闪着微弱的金色的光。他连续发枪,持枪的手有些发白,rt的几人纷纷倒地。还坐在车上的人瞬间反应过来,他们将车灯打亮,不远处,能看到一辆车,和一个身材颀长的男人静静矗立在前方。
他们将油门踩到底,向他冲过去!
只见洛涵一个侧身,单手一撑,越过车的前身,以车子为掩体,向剩下的那辆车开枪。暗淡的光线与压过雪的“吱吱”声交织,他的枪法准得吓人,只见那辆车三只轮胎被打爆。车子不稳的前滑,几个壮汉从车子上跳下来。
无声的血腥四处弥漫,在洛涵之后赶到的刑警好像都能从这空气中感受到让人毛孔发冷的阴戾狠绝。
他深如漩涡的眼睛盯着剩下的三个男人,按动扳机,准确无误,直中他们的眉心。
躲在后面车子里的萧宇只看到几个壮汉毫无预警的倒地。
洛教授……的枪法……简直和狙击手是一个水准。他只能看到他的背影,却觉得那里散发着骇人的气息,让他人却步。
刑警们跟了上来。洛涵收好枪,抱起躺在地上已经意识弥散的谭沫,他轻轻拍她的脸,扣在她腰间的手愈收愈紧,“沫儿,醒醒。”
没有回应他,她只是无意识的抓着他的衣襟,口中呢喃着他的名字:“洛……洛涵……涵……”酸涩从眼底渐渐升起,他将她拥进自己的胸膛,那深沉的力量好似要将她嵌入自己的身体,他揉着她的头发:“谭沫,醒醒,不要睡着,和我讲讲话。”
她烫得厉害,脸颊漫着绯红,不成句的话却坚定的一定要说完:“救……救……我……哥哥……”
正文 第四十六章 (结局)
程骏被关在别墅内的那件密室里,之前因为黑暗而让谭沫没有看清的那些瓶子,现在赤_裸_裸的展现在他眼前。
是……被肢解了的人体……
y所谓的藏品,瓶子里,有修长白皙的手,还有结实的曲线优美的手臂,看到那张熟悉的脸时,eve觉得胃好像纠痛在一起。那是……黄珊珊的头……
程骏没有说话,眼前的这些所谓的藏品并没有让他害怕,他目光灼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