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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我在七零混社会》 / 张大姑娘
着宋清如,俩人在初春的晚风里,看了第一场电影。
孙子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吃饱了饭就来找太红旗,看看到底去看不看电影,江长源在吃饭呢。
忆苦思甜,吃着那窝窝头心里感情很深刻了,跟冬嫂说话,“你看小宋家里这手艺,一看家风就好,不然小宋那么有礼貌,光是这办饭的功夫就看出来了。”
“老爷子,我哥呢?”
“红旗啊,看电影去了,你咋不去啊?”
江长源还纳闷呢,太红旗早就走了,怎么孙子就这么墨迹呢,去当贼了啊?
平时最积极了,就怕没热闹,不然孙子第一个在前面。
孙子就纳闷了,脑子还没转又过来,“不是啊,怎么没等我啊,说好的吃了晚饭去啊?”
江长源明白了,这是自己孙子跟宋清如去了,孙子给拉下来了,自己忍不住呵呵笑,“还吃晚饭?人家出去吃的,就你在家里吃的啊?”
孙子嗷的一声就出去了,一边走一边骂死太红旗了,竟然撇下他出去吃好吃的了,这就过分了,他游泳回来就说看电影,到时候一起去看,谁知道这王八蛋竟然撇下他来了。
过分!
太红旗也是找地方吃饭,坐下来了才想起来,孙子还没来呢。
也没吱声,心想又不是不认识路,自己骑着车子来呗,一点负罪感都没有。
可怜孙子还傻傻的在家里等着吃饭,真可怜。
这看电影的人多,周边吃饭的人也多,都是年轻人,大概都是订婚的,等着下班了一起吃个饭看电影,都是别样的浪漫了。
“吃啥啊?”
“随便?”
“到底吃啥,哥请你吃,别墨迹,娘们一样。”
太红旗回了一句,真的跟个姑娘一样,这要是孙子在,早就嗷嗷的要吃这个,吃那个了。
就这时候,才隐隐约约想起来忘记喊孙子了,正好眼前的是一家馄饨店,宋清如就指了指,“这家好不好吃啊,我看着人多,味道应该不错吧。”
“小子好眼光,这家可是挺有名的,走进去吃。”
吃馄饨,无论是什么馅儿的,玉米的还是三鲜儿的,宋清如只爱吃一个,猪肉大葱的,就是饺子,也喜欢吃猪肉白菜的,其余的就是个新鲜感。
这馄饨店出名啊,都几代人了,早些年的时候,是挑着炉子当街卖,一头是炉子上面盛着汤,还有一头里面放着的是面粉之类的原料。
当街吆喝的,人称馄饨张,这国人做饭的功夫啊,可真的是不得不服气,看着简单,里面学问大着呢,一样的工序,一样的材料,为什么人家就做的好吃呢?
也是个谜团,后来馄饨张绝学教给别人了,味道一如既往的好,为国家服务了。
馄饨张做的馄饨皮,里面加了鸡蛋了,这样的面劲道不说,而且煮出来之后,透明澄澈,能看到里面翠绿的葱叶跟深红色的肉。
肉馅一定是手工制作的,买的什么肉先不说,只那一块肉经络骨头全部剔出来,一点儿也不留,吃起来爽口弹牙。
骨汤不是奶白色,倒是浊色的,加上一把芫荽,提鲜便够了,再也不需要其余的紫菜虾皮鸡蛋皮了。
要是到了仲春,等着那一小点的荠菜出来了,加上那么一点,是真的让北地里的人吃了回味无穷。
此间滋味,难以赘述,一碗馄饨,吃了沧桑百年一般。
宋清如喜欢加醋,拿着那醋瓶子,太红旗看着不停地往里面倒,“这是山西的老陈醋,醋味浓着呢,你别酸死了。”
宋清如一听是山西醋,性质就更好了,自己拿着勺子接着,那么一小勺,慢慢的放到嘴巴里,冲鼻子的滋味,真的是绝了。
浑身就跟才活过来一样,真的是食欲都打开了,太红旗看的是目瞪口呆,就没有见过这么爱喝醋的人。
“吃啊,热吃才好吃,不然待会里面都没汤了。”
宋清如小心的勺着一个出来吃,眼泪都出来了,想着吃一口顺胃口的东西,错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老觉得有一种味道先要寻找,却苦苦的一直遇不上。
讷讷够跟心里面的味道能重合到一起的,也就是这一碗馄饨了。
烫的嘴巴里面都有泡,宋清如就这样,喜欢吃热的东西,尤其是带着汤的,也不怕烫,嘴巴里面吃一顿饺子出来一个泡,嘴巴一动一动的,太红旗觉得自己很能吃了,却发现这小子已经吃完了,在那里喝汤了。
额头上有微微的汗,因为热了,蒸汽凑着手熏着,显得人格外的白嫩,冬天啥时候手最好看,就是热水刚洗完手那一会儿,他看着宋清如的手,忍不住想起来那天送她回来,一个个的跟胡萝卜一样。
一直在水里面泡着,怎么能不糙呢?
忍不住摸了摸衣脚,里面硬硬的一个小铁盒子,圆圆的不大。
孙子气喘嘘嘘的找过来,骑着自行车就跟奔丧一样,结果路上看到了妗儿跟金健夫,俩人也是去看电影的。
心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