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4/5)《少妇之心》 / 江小媚开放的气息,它以它的精美和新颖,冲击着这个城市的傲慢偏见,打破了成规。
女人对于服饰,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不言自喻的嗜好,曼娜起先是按捺不住好奇和兴奋,她仔细地,一件件审视这些衣服,为它们设想最佳搭配。曼娜还对它们进行一些小小的改造,比如,把有些特别薄而透明的衬衣的垫肩拆除,免得看上去就像是两片补丁,而给另一些宽肩阔袖,质地垂挂的装上垫肩,夸张它们的宽和垂。将一些大过累赘的蕾丝去掉,而给一些过于平淡的缀上蕾丝。而到后来,曼娜对于服装的生意已开始熟络了,她还别具慧眼,她总是能够一眼看出,哪一种款式正当时令,而另一种则即将过时,然后定出天壤之别的价格。
她很超前地认识到,价格有时候也能制造和率领潮流。因此,有一些价格是可以商量的,有一些却雷打不动,宁可卖不出去。卖不出去又怎么?她又不是不知道这些衣服的真正价值。贤文依是在内地和香港来回穿梭,后来,曼娜甚至更加盼望他回来,他回来,就能带来那么多的新鲜衣服。这些衣服款式更替得这么快速,叫人目不暇接。曼娜真是欣喜得很,每一次,看见整包整包的衣服进来,她都急不可待地打开来,往外掏着,又有什么新东西在里面哪!她就像一个接受节日礼物的小孩子。
曼娜刚在店里呆了一会,便见到吴为开着时髦的太子型摩托车,带着爱云爱华上学。她们姐妹好像跟他挺有缘份。每次吴为到她们家去,两人总喜欢与他在一块儿玩耍。每天早上,他开着摩托车送她们去上学,下午便去接她回来。吴为那心爱的摩托车经常擦得亮亮的,而且在车头上插满了一些五颜六色的绒球儿,装饰得像凤辇宫车一般。每次出去接送她们,他总把自己收拾得头干脸净的,即使是大热天,也穿戴得体体面面。当爱云爱华从学校出来门口时,扬起脸,甩动着那一头短发,高傲得像个小公主一般,吴为跟在她们的身后,替她们,挺着腰,满面严肃,像足了她们的护驾卫士。
一回到家里,爱云爱华便拉着他到天井中嬉耍去了,吴为总是想出百般的花样,来讨她们的欢心。有一次,曼娜还看见他独个儿坐在屋檐下,脚旁边地上摆着一大堆红红绿绿的玻璃珠子,他手里拈着根金线,聚精会神的串着那些珠儿。
当他伸出他那双男人的粗大的手掌,满地去捕捉那些滑溜乱滚的玻璃珠子时,显得十分的笨拙有趣。那天她们回家后,吴为在天井里,便替她戴满了一身玻璃珠子串成的手钏儿和项链子。爱云头上戴了两圈,两只膀子上,一边箍了五六个,她把鞋子也踢掉了,打了一双赤足,捞起了裙子,露出她雪白的腿子来,她的足踝上,也套了好几个五彩玻璃脚圈子。爱华嘴里咿呀唔呀的唱着笑着,手里擎着两球艳红的杜鹃花,挥动着她那白胖的小膀子,在天井粗糙的地上,跳起她学校里教的舞来。吴为围着她们,连蹦带跳,不停的拍着他那双大手掌。他那张大白皙的脸涨得鲜红鲜红的,嘴巴咧得老大,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来,他们仨个人,一大两小,蹦着跳着,载歌载舞起来。
吴为讨爱云爱华的欢心,也讨起曼娜的欢心。而所有的这一切,当然难逃梅姨那狐狸般的眼睛。可也奇怪,梅姨对于吴为的殷勤不但不阻止或表现出反感,倒经常制造出机会来,让他能够单独地曼娜呆在一起,连曼娜也为之纳闷。女人之间的好,其实是很任性的,也很实际,只要需要,只要想好,就能好起来。或者就是反过来,坏下去。在这点上,梅姨尤其更甚。她是个能够左右局势的人,而曼娜则比较被动。这时,吴为已把爱云爱华送到了学校,他折回到了曼娜的店里,早晨的阳光从玻璃门折射过来,看得有些晃眼。待吴为到了阴影里,曼娜才说:「我以为这么早就来了顾客,原来却是你。」曼娜的装束也是老板娘的派头。她从不穿自己铺子里出售的衣服,自己是穿一条牛仔裤,高腰小裤腿,一般的中等的品牌,却是正宗的,从专卖店买来。把一双脚腿箍得如鹤一般细长,裹住的一个高蹶的屁股浑圆。上身则是有垫肩的西服领的丝衬衫,白色的,下摆束进腰里,足下便是高跟鞋。曼娜让他帮着把挂在高处的衣服换上新到的货色,曼娜经常随意地指使着他,却从来没有试图过,要去了解他心里想的是什么,但她喜欢跟他呆在一起。曼娜喜欢一些她所不了解的男人。但由于他们实在太过秢熟,她在心底里又并不把他的对她的喜欢看成多么了不起。她想:他,吴为,贪嘴的肉和尚,还很贪恋她一个白雪雪的身子,他肚子里有几根肠子,她还不知道吗?
看见他很认真地骑上一把凳子,不时地低头问她挂着的衣服正不正。她心里就好笑:像真的一样!觉得他很好玩,这好玩便让她生出了一丝温情,就要去和他搅一搅。曼娜故意将他脚下的凳子晃了晃,吴为在上面一惊,整个人便急着跳落下地。下地时吴为一踉跄险些站不住了。是她扶持了他一把。吴为就势朝她一扑,「不要!」她想嚷,不料声音是喑哑的,嚷不起来。让他这么猛力一冲,曼娜反之后退了几步,她一猛顿,稳住了身子,他早已将手挟在她的腋下,没等她调整好身子,已经将她拥进了怀里。她的身子在他的怀中摇晃着,他的手却像钳子般挟住了她的腋窝,迫使她稳住了身子。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