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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阿十》 / 欣欣向荣
br / 谢洵摇摇头:“九哥也不是那公主,怎知她想的什么,不过若是真要是喜欢上一个人,大约都会变的蠢笨,做的事儿也格外幼稚可笑。”
阿十歪着脑袋,深觉九哥这话很有道理,她八哥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她八哥多聪明的一个人,自打遇上了八嫂整个人都变得神经兮兮,有事没事儿就对着八嫂傻笑,哪还有半分惊才绝艳的样儿。
正想着忽听她九哥道:“不过这次实在不该把你带来南越。”
阿十愣了愣:“是出了什么事儿吗?”
谢洵:“先头虽得了消息南越王染疾,却未想到会如此重,加之你这丫头一直心心念念的想来番禹城,索性就带你过来了,今日我去南越王宫走了一趟,看情形这番禹城只怕会有争位之乱。”
阿十:“听八哥说过南越虽民风跟咱们大晋迥异,传位倒是跟咱们大晋一样,奉行的是立嫡立长,九哥不说这南越王统共就三子一女吗,有什么可争的。”
谢洵:“虽规矩如此,可这位南越的大王子却并不得南越王欢心,加之还有个极不妥当的嗜好,更惹的南越王瞧不上,若其余两位王子平庸些还好,偏偏这南越的二王子三王子皆不是庸碌之辈,尤其二皇子心机深沉,颇有手段,怎甘心奉他大哥为王,一旦南越王晏驾,必会争位,到时候这番禹城就不知要死多少人了。”
阿十好奇的道:“九哥刚说的那大王子究竟有什么不妥当的嗜好,惹的他亲爹都厌弃?”
谢洵咳嗽了一声:“这大皇子不大喜欢自己的妻妾,府里倒是屯了不少长相俊美的少年郎。膝下也并无子女。”
阿十愕然:“九哥是说这大王子不喜欢女的,喜欢男的?”
谢洵点点头:“这两日你还是不要出去了,免得出事,等九哥把手边的事料理清楚,咱们就启程回京。”
正说着外头小厮进来呈了帖子上来,谢洵接过看了一遍,回头道:“阿十,看来今儿晚上九哥不能陪你吃饭了,九哥得去南越王宫走一趟,你乖乖在馆驿待着,明儿九哥腾出空来,陪你好好逛逛番禹城。”
阿十点点头,她不大懂九哥买卖上的事,却知道九哥当初能把荣昌号立起来,短短几年就变成大晋赫赫有名的商号,靠的就是跟南越的往来,别看九哥平常嘻嘻哈哈的却并不是那些靠着祖荫挥霍浪荡的纨绔子弟。
不过九哥不是刚从王宫回来吗,怎么又去了。
晚上九哥回来瞧脸色轻松了一些,说那南越王并没有外传的那般病重,虽说气色不大好,怎么也能撑上个半年一栽的,如此他们也就不用着急回去了。
阿十也跟着高兴起来,既南越王一时半会儿死不了,自己也就能出去逛逛了,要不然大老远来一趟南越,却天天都在馆驿里闷着,岂不亏死了。
阿十最是怕热,转过天儿睡了个舒坦的午觉,觉着外头应该凉快些了才起来换衣裳,她换了一身南越女子的服饰,这南越的衣裳胳膊小腿都露在外头格外凉快,也不用梳太复杂的发式,只用彩色的流苏梳一条麻花辫儿垂在胸前就好,简单漂亮。
挑了两缀着银铃的手环戴在腕子上,脚脖子上也戴了两个,昨儿在街上看见那些南越的姑娘都是如此打扮的,走起路来叮铃铃的响,悦耳非常,对着镜子照了照,很是满意,活脱脱一个南越姑娘。
收拾好了,看了眼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的刘喜儿,忍不住摸了摸自己腰上的荷包,七哥给她的药还是很管用的吗,自己就放了那么一丁点儿,刘喜儿就晕了。
让刘喜儿这个跟屁虫跟着除了啰嗦还是啰嗦,有什么意思,想着拍了拍刘喜儿:“你就在这儿好好睡一觉吧,等你睡醒了我就回来了。”撂下话跑出去了。
阿十逛的十分尽兴,吃了几颗没见过的果子,在一个老婆婆哪儿买了个花冠戴在头上,找了个街角的茶摊子喝了两碗凉茶,眼看着天色暗了下来,才站起来悠哉悠哉的往馆驿走。
只不过,刚站起来就觉眼前一黑,不等她反应过来就晕了。
迷迷糊糊中阿十只觉浑身热的难受,仿佛有人在她身体里放了一把火,呼呼的烧起来,烧的她四肢百骸都难受的要命。
她急需凉水或者冰雪也好,来浇灭肆虐在身体里的火,感觉有个冰凉的东西靠近了自己,她本能的扑了过去,一把抱住在那个冰凉的东西上来回蹭了又蹭,感觉舒服了一些。
只不过那个冰凉的东西并无老实的让她抱着,而是要推开她,不行,好容易舒服了,哪能这东西跑了,她用尽全身力气搂了过去,死也不撒手。
那个冰凉的东西还算识趣,推了她两下见推不开,就老实的让她抱着了。
阿十舒服哼唧了两声,不过很快身体里的火又烧了起来,烧的她快热死了,可就算热也不知该怎么办,只能扭着身子在那个冰凉的东西上来回蹭,以期能凉快一些。
然后那个冰凉的东西仿佛说了句什么,就开始脱她的衣裳,然后那个冰凉的东西贴了过来,把她压在下面,阿十顿觉舒服了许多,出于本能她手脚并用缠着那个冰凉的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