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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阿十》 / 欣欣向荣
几个狄人这笔买卖也是相当值的,狄人天生好战野性难驯, 我阿爹曾说过,跟狄人讲道理根本没用,他们唯一认得的道理就是拳头,谁拳头硬, 谁就是道理,打疼了,打怕了,才会消停。”
睿王点点头:“老国公不亏久经沙场,这几句正道出了狄人的秉性。”
谢洵嗤一声笑了:“你刚叫我九哥可是叫的挺顺溜,怎么这会儿倒称呼起国公了,难道不该称呼一声丈人吗。”
睿王也笑了:“是,岳丈大人高见。”
谢洵:“这才是,跟你说在我们谢家嘴甜的最吃香,不信你瞧阿十,这丫头凭的就是一张巧嘴,哄死人不偿命,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把阿爹阿娘跟我那些兄嫂哄的啊,就算她要天上的月亮,都能给她摘下来。”
睿王目光温软透着浓浓的思念,想起那丫头的一张小嘴,他倒不是想那张小嘴说什么甜腻的话,而是想起了那张小嘴诱人的滋味儿,曾惹的他一尝再尝,如今远隔千里,这入骨的相思如何排解。
谢洵见他那神色,还真挺佩服自家小丫头的,竟能把这位有名的冷王爷勾的如此情绪外露,那眼神估摸这会儿要是阿十在跟前的话,真能一口吞下去,能如此也不枉那丫头往这儿捎东西了。
想着,把后头的包袱拿过来丢了过去:“这是我家阿十让荣昌号的商队捎过来的,这么老大一个包袱,真不知里头装的什么宝贝?”
睿王接过包袱刚要打开,却见谢洵脑袋探了过来,又把包袱合上,搁在身后,伸出手:“书信。”
谢洵缩回脑袋,从怀里掏出一封厚厚的书信来搁在桌上:“也不知有什么可说的,每次都是这么厚厚的一封,这丫头还真是重色轻兄,给我的信就是薄薄一张纸,写得还都是问我要东西的,亏得我这么疼她,活脱脱一个小白眼狼。”
见睿王看着自己,摆摆手:“别瞪了,虽说那丫头没良心,可我这大舅哥却最是知情识趣儿,绝不干讨嫌碍眼的事儿,这就走。”说着站起来走了。
等谢洵走了,睿王挥挥手遣退了账内服侍的军校,先把信拆了,展开里头的信纸逐字逐句的看,小丫头的信里写得都是平常小事,看了什么戏文,瞧了什么新奇的话本子,跟她八嫂讨论戏文里的才子佳人为什么都会在后花园相会,然后写了句,看了许多戏文,没发现一个跟他们一样的,由此可见那些编戏文的都是凭空捏造毫无根据。
看到此处,睿王忍不住轻笑出声,完全可以想象的出小丫头拖着腮帮子跟她八嫂抬杠的样子,不禁想起了南越的时候,本来留在番禹城只是为了稳住南疆,让夜郎不能趁机作乱,却不想竟遇上了这丫头,让他对南越多了一份挂念,等仗打完了,回去成了大礼,可以带着她故地重游,想必她会十分欢喜。
长长的一封信写得都是些鸡毛蒜皮的琐事,可在睿王看来每个字都能化成那张让他朝思暮想的脸,让他百看不厌。
王顺进来添炭,日头落下去就更冷了,西北风一刮打在脸上跟刀子割肉似的,厚厚的牛皮帐子也挡不住夜里的寒气,得把炭火烧的旺旺,要不然这一宿,到明儿早上,眉毛都能冻上。
一进来,就瞧见坐在桌前看信的主子,脸上的神情温柔之极,寻不到平日半丝冷硬,尤其那目光仿佛能滴出水来,明明是冰天雪地,可他家主子眼里硬是萦起一片暖融融的□□。
王顺早已见怪不怪了,只要是王妃来信,主子便会如此,自己如今就盼着这一仗早早打完,回京之后成了大礼从此王爷王妃甜甜蜜蜜的过起小日子就齐活了。
忽见王爷撂下 书信,把身后的包袱放在桌案上打开翻找。
王顺过去:“主子找什么,奴才帮您。”话音未落就见王爷从包袱里翻出一个小包袱来,外头裹了两层包袱皮,真不知是什么东西,见王爷解开外头的包袱皮,王顺好奇的看过去,不禁道:“好丑的……”鞋没出口呢,就被主子比刀子还利的目光直接噎了回去。
王顺忙低下头去拨弄炭火,眼睛余光却仍忍不住瞧了瞧那双鞋,自己说好丑都含蓄了,实在实在太丑了,那料子自己没看错的话,可是最好的贡缎,这样的好料子做鞋面子本来就糟蹋,还做的这么丑,哎呦,谁家的拙婆娘,做出这样的鞋来真是人才啊。
不对,自己傻了啊,这包袱是九少爷提溜来的,既然王爷手上有信,必然是跟这包袱一块捎来了,如此说来,这鞋除了王妃还能是谁做的,怪不得主子刚的目光那般利呢,凭主子对王妃的稀罕劲儿,哪看得别人说王妃半个不好,自己着实不长眼眉,活该挨眼刀子。
想明白了,忙凑过去补救:“这鞋做的真好。”说着自己心里都发虚。
可王爷却点点头:“是不错。”
王顺有些扛不住:“那个,奴才去端水。”忙着出了大帐,想想王妃做的那双鞋,王顺深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