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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挚野》 / 丁墨
、四盘出来,便抬了抬下巴,问:“你要不要三文鱼?”
岑野抬头一看,立刻点头:“要,我要。那四盘都帮我拿了。”
许寻笙:“……好。”
两人回到座位时,其他人都坐下来,吃得正热气腾腾。两人也坐下开吃,许寻笙身旁的张天遥,忽然状似不经意地问:“你俩刚才站那儿聊什么呢,聊那么半天?”
许寻笙自然懒得说话,岑野的手则往她椅背上一搭,对张天遥说:“回头跟你细说。”
张天遥这才笑了,看她一眼,说:“行啊。”
这一顿饭吃得快快乐乐的。虽然许寻笙话不多,可是偶尔插上一两句,似乎总是能领令男孩们发笑。他们还故意搞怪,吃完的盘子都堆在她面前,一有人经过,就故意大声说:“啊,许老师,吃得真不少啊!”许寻笙只是无奈地笑笑,或者奉命又去给几位少爷守着比较抢手的三文鱼羊肉卷窗口之类的。但他们也会去给她端来刚出炉的清汤一盅,或者鲜榨果汁。许寻笙心想,难怪跟他们一起吃饭这么开心谁跟他们在一起,会不开心呢?
这晚许寻笙回到家,从桌下摸出一方青田石。在灯下仔细一看,章面才有了个轮廓,朝暮的“朝”字刚刻了个开头。她从抽屉里掏出工具,在灯下又仔细刻了起来。
她觉得他们能拿到湘城区冠军。这是一种非常强烈的直觉。其实她知道,有的人,有的乐队,生来注定辉煌,几乎不会有太长蛰伏的过程,就会闪耀在众人面前。朝暮是。几年前的古漫轻兽乐队,也是。
天之骄子,总是自己就能从茫茫众生中,脱颖而出,一飞冲天。
想到这里,许寻笙眉目间只是升起柔和平静的光泽,视线再度回到章面上。在她看来,整个湘城区唯一能成为朝暮乐队对手的,就是黑格悖论。但这支乐队成立时间太久,坚持摇滚精神,却也困于过去的精神。也许在技巧和成熟度上,比朝暮乐队更胜一筹。可是朝暮更有热血和冲劲,而那,才是一支乐队,才是音乐最赤诚重要的东西。她明白,那些评委也会明白,他们在寻找的是什么。所以她知道,朝暮只要好好发挥,真的能赢。
这枚方印,她打算就在冠军之夜,送给他们,作为贺礼。而有冠军加持,又送了小野一直想要的礼物,想必他不会再介意她不肯加入乐队的事。
许寻笙想得倒美妙,哪知才隔了几天,这天晚上,她就接到岑野急促的、语气极冷的电话:“许寻笙,你现在在哪里?”
“我……在工作室。”她答。她知道今天是他们进大区四强的比赛,要和另一支乐队pk。但她这边有学生提前预定了要来上课,所以不能及时赶去。估计待会儿能去看个结尾。不过她一点都不担心,觉得他们只要发挥稳定,稳赢。况且前面一轮还有那么大的积分优势。
岑野说:“你现在马上过来,还有半个小时我们就要上场了,试音都试过了,但是张海还没到,人也联系不上。”
许寻笙一怔,挂了电话,来不及细想什么,她的课本来也还差十来分钟就上完了,跟学生和学生家长道了歉,下次再免费补课一次。她向来厚道亲切,家长没说什么。她出门拦了出租车,直奔比赛场地。
在车上时,许寻笙脑子里只乱了一会儿,就沉静下来,决定走一步看一步。无论她是否会上台帮忙,在他们向她打电话求助时,她都应该赶过去,站在他们身边。
如果张海真的赶不过来,他们缺少了键盘手……
许寻笙靠在座椅里,微微阂上眼,手指搭在车窗上,有些细微的不自觉的弹动。她还穿着非常朴素的羽绒服、毛衣和长裙,整个人看起来依然一点也不摇滚,一点也不地下,文静无害。
这一轮比赛的场地,就在上次朝暮乐队表演过的著名h。有好几支乐队今晚要在这里pk,观众早已坐满,前面的队也开始比赛了。因有了岑野的嘱咐,许寻笙得以直入后台。
到了后台休息室,是个光线不强、也不太干净,但重金属感很强的地方。就他们几个呆着,没有别人。辉子和张天遥都坐在沙发里,玩着手机,没说话。但是许寻笙跟他们熟了,看得出来,两人脸色都有些不安。赵潭看到她来了,打了个招呼,拿起手机,又走了出去,反复在拨打,但看样子还是无人接听。
讲真许寻笙也有些恼怒,为了他们。张海这个人,她一直是不待见的,但她也明白,张海是初入湘城的岑野,初生之犊的朝暮,不可或缺的。现在这么重要的比赛,他居然掉链子,也不知道会不会是醉在哪儿,或者彻底把比赛丢到脑后。虽然一支乐队不是非要键盘手不可,但朝暮乐队的原创歌曲以旋律渐长,如果少了键盘手,等于是断了一只腿,今晚的比赛就堪忧了。
朝暮乐队的冠军之路如果断在这里,那真的是会叫所有人都扼腕叹息。
张天遥看到许寻笙来了,丢掉手机站起来:“你怎么来了?”许寻笙想,看来岑野还没跟他说,自己的打算。赵潭却走过来,说:“小野在里边等你。”许寻笙点点头,在张天遥灼灼的注视中,跟着赵潭进了里间。
第21章 键盘(下)
里头是个更小更暗的屋子,乐器设备都暂时放在里面。只有一张很小的沙发,许寻笙走进时,就看到岑野坐在沙发上,低着头,双臂搭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