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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路见不平怎么办

(1/2)Dota之野怪的逆袭 / 毒药神童


姓名:安德

种族:半人马

职业:半人马可汗

等级:五级

技能:战争践踏、耐久光环

······

离开营地第五天。

时间越来越紧迫了。

三巨头商议之后,决定返回部落。出来的时候,他们走的是迷雾森林那条小路,现在,他们准备取道磐石森林,绕一个圈回去。

现在是清晨时候,经过一晚休息后,所有人都精神充沛,尤其是享用了狗头人的特色小吃“蛋饼”后,彼此之间更加和睦有爱了。

事实上,由于狗头人常年在地底下挖矿,并没有多少烧煮食物的经验,而且一般食物不易于携带,所以他们在干粮方面颇有造诣。尤其是“蛋饼”——制作简易,营养丰富,口感酥软,深受大家欢迎。

一路上,维特尽管用尽了各种办法,还是没有逃离唐吉诃德那粗鲁嗓门的骚扰——

“军团长,您一定要给我说说,当时剑圣被您带走时,是不是留下了什么壮烈的遗言,譬如‘啊,我诅咒你,森林的骑士’之类的?哇,对了,三个封号强者耶,别说他们没有留下遗产哦······”

“军团长,您知道吗?其实渺小如我,也是拥有外号的——我悄悄地告诉您哦,敌人们一般都称呼我为‘远古咆哮’,因为他们惧怕我的缘故······”

“军团长,你怎么了?你不舒服吗?不舒服就要多喝热水嘛······”

维特紧紧握住手中的弯刀——不握住就怕它自己要去砍了身边这只狗头人了!

终于,老王解救了他——老王这家伙,自从被维特和尼采整顿过之后,就完全正经了。事实上,萨特们都是执行力相当强的天然战士。他们当初只是单纯地看不惯维特这个愣头小年青罢了,一旦被他所折服,大家就全力投入自己的岗位了。

只见老王从前面慌里慌张地跑了过来,气喘吁吁地大叫:“头儿,前面有情况——”

维特顿时就笑了,对着尼采和海德格尔说道:“喂,这次不会又是一个什么烈日军团、狂沙军团之类的山寨军团吧?哈哈哈!”

队伍里所有人,包括狗头人,都一起笑了起来。唐吉诃德也大笑起来——虽然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好笑的,但是军团长讲的笑话,你敢不笑?

但下一刻,老王的一句话就让他们的笑容凝固在脸上——

“头儿,前面有丛林捕猎者!”

没有人再笑的出来。

······

在整个达沃斯森林,有五个禁忌之地。

分别居住着五种远古血脉,包括前面提到过的蓝龙人——他们都是来自异位面的强大生物,被两大军团称为“远古野怪”。

远古野怪,不是野怪。

当任何存在,和“远古”两个字沾边的时候,就不再简单——远古神话、远古魔法、远古武器,诸如此类,都意味着强大、神秘、难以匹敌。

远古野怪,同样如此。

而关于丛林捕猎者,大陆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谚语——

“宁打千头野,不碰丛林怪;

四大远古不可怕,捕猎长老莫要打!”

以及这样一个真实故事——

“一个十级的、装备优良的封号强者,可以勉强战胜其他四种远古血脉,却最终被三只丛林捕猎者活活打死······”

通常来说,远古野怪居住在自己的领地,和普通野怪不相往来。

但丛林捕猎者,却是所有森林野怪的噩梦。

从他们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他们是整个达沃斯森林的捕猎者!

平时,他们在自己的荆棘谷休憩;一旦他们睡醒,感觉到饥饿、无聊或者是缺乏运动,他们就到达沃斯森林巡游,见到什么打什么,想杀死谁就杀谁,碾压部落,摧毁种族——

在他们巡游的季节里,野怪们痛苦地称达沃斯为黑暗森林!

凭什么?

因为他们“皮糙肉厚”!

就是这简单的四个字,却蕴含着太多的无奈与憎恨!

他们的寿命漫长,据说六级后可以活到一千岁!他们皮肤生成有天然的重型护甲,物理攻击对他们造成的伤害微乎其微!他们拥有变态的混乱攻击,见到谁都是两只爪子抬起来一顿砸!

最可恶的是,他们还免疫魔法!

这些年,两大军团就有好几名有封号的魔法师折在他们手里!

······

安德今年十八岁,却已经是这个部落的可汗了。

这也许很可笑。

当然,可笑的并不是说他年纪轻轻就成为首领,而是他们这个小小的部落,竟然称呼首领为“可汗”。

要知道,在费尔伍德,只有帝国的首领才能称为“可汗”。

“可是,很多年前,我们半人马,也曾有自己的帝国啊!”

——部落里的大祭祀总是这样感叹。每当安德要求取消自己“可汗”称号的时候,大祭祀总是这样阻止他——“就让我们记住,永远记住先祖的荣耀吧!”

于是,这个只有二百名族人的、已经沦落为野怪的部落,继续忠诚地称呼他们的首领为“可汗”。

忠诚?是啊,在所有野怪当中,半人马或许是最为刚毅、正直、忠诚的种族了。无论是作为伙伴还是敌人,他们都坚如磐石——所以,他们的领地,也叫磐石森林。

他们这个帝国,流亡到这座森林,已经有上百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