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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御街行》 / 休小休
李暮木然拂衣而去,薛从雪大步追上他,一把扣住李暮的手:“朝夕,十年过去了。别折磨自己了,行么?”
我愕然。
我以为李暮念的故人是女子,却未曾想到,是个男子。
一室剑拔弩张的气氛,我和靛儿悄悄退下,把单独空间留给两人。成婚后我难得有不端庄举止,此时和靛儿趴在廊下,面面相觑的无语而望。
靛儿捂住脸,在我身边呐呐自语:“我没想到...我会被一个男人抢了男人..”
我拍着她的背:“.....”
屋里半响无声,而后传来两人低声争执,李暮夺门而出,看我在门外守着,匆匆作揖拂袖而去。
眼里分明是泪,唇色发红有咬痕。
薛从雪追出来,望着李暮匆匆背影,几许失落和颓然。
薛从雪的讲的故事很简单,薛家是青州的世代行商的富豪,因不曾在朝中有什么基业,家里千方百计的把他送入了太学。
李暮不叫李暮,他是钱塘府有名的才子朝夕,家贫如洗,州府大人爱才举荐入太学后,和薛从雪做了同窗。
本是不相干的两人,一个是鲜衣怒马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谨小慎微的贫寒学子,在三六九等拉帮结派的太学,薛从雪却动了别样心思。
他学术不精,平日里只知斗鸡走狗脂粉堆里做图画,也亏得有一张好面皮和大把的银子,才能在太学混日子,而朝夕才名在外甚得先生喜欢,只待科考之日,若是能拉拢这未来登科的同窗,也不辜负家里的一番盘算。
看朝夕租在太平巷的屋子又小又破,不免打起了送人宅院的主意,谁知朝夕不领情,他只得屈尊纡贵天天跟在朝夕身后打转。
不过是十五六岁的少年子弟,意气相投,相熟后薛从雪也跟着同进同出,朝夕见女子异常羞涩,薛从雪也不敢带他去烟花之地。
租屋的屋主家有个待字闺中的女儿,也爱些文墨,跟朝夕相熟后也常在身边学些笔墨,朝夕教的也甚是上心,屋主见朝夕和小女在一处相处融洽,又觉朝夕为人端正自持,居然动了招婿的心思。
薛从雪不乐意了,两人因此生了龃龉生分了一段时日,又被朝夕撞见进出妓馆,对他越发的冷淡起来。
情之一事,有时你不知它由何起,等到惊觉,才知情根深种,欲罢不能。
本朝严禁男风,畸情颇遭世人唾弃,薛从雪纨绔子弟何曾管过这些,种种纠缠之后,也得了朝夕的心。
后来被人知晓,直接秉了国子监的主使大人,将两人投了狱,剥了学名,薛家使了银钱,最后判下朝夕引诱薛从雪误入歧途,时值战事,朝夕派去北疆戍边三年,薛从雪安然留在汴梁。
十年里,薛从雪一直都在找朝夕,朝夕深入北宛深腹,也是为了躲开薛从雪,直到被阿椮捉来日月城。
我和薛从雪坐在一起,听完默然无语。
“他怨我当年弃他背他,是我诱他在先,最后却落的他凄惨下场。”
“若不是我,他会有个大好鹏程,出将入仕。”
“若不是,他会是朝夕啊。”
有谁肯把自己最好的十年,自己的才华与抱负,抛之茫茫荒垠,匿于人烟之外,只为逃避曾经的耻辱。
朝夕的笛声隔墙传来,他的笛音很涩,什么都没有的空寂,洒落一地的落花,春水碧天的澄净,仿佛隔着一段无言的留白洇染而来。
薛从雪哽咽了,他痴痴的望着手中的旧笛,紧紧的攥在胸口。
朝夕在自己院子饮酒,是北宛的烧刀子,烈,涩,一入喉,烧的人都要随之化去。
我俯下身给他斟酒,看着他仰头一口饮尽,他平日沉默寡言,羞涩内敛,只有在醉酒的时候,才露出些微锋利的光芒。
“还想回额勒苏芒哈地么?”
他的眼烧的发红:“回。”
“你恨他么?”
“一开始恨。”
“那现在呢?”
“恨我自己。”
心头哽咽,我尝过情之刮骨疼痛,最后剩下的,唯有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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