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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梦在天涯郁金香》 / 橄榄树
木偶。
“美人鱼姑娘,你不用走的那么小心翼翼,生怕被刀割一样。”比尔拎着梦飞一只胳膊甩她转了一圈,“反正这里又没人认识你,怕什么?”
梦飞迷糊糊的转了一圈半才找回原来的方位,“咱能不能先从基础步伐开始啊?”
“是个办法,咱们来制定一个简单的程序,我坚持三步前、两步后,重来一次转向右,你配合三步后、两步前,从来一次转一圈就好了。”
别说,这次她数学头脑一动,果然没踩错步子。两个人就这样三步两步的转完了一只舞曲。幸好空间大,这次梦飞倒是没撞到人。要说这跳舞的运动量还蛮大的嘛,梦飞回到座位上已经是额头直冒汗。
但人家老马先生看上去60几岁的人了吧,脸不红气不喘的回来了。在下一只舞开始的时候还绅士的给梦飞鞠了一个躬,邀请她下场。她涨的满脸通红,只有一再道歉说自己真的不会。
虽然在这种舞会上拒绝人真的很失礼,可她真的没法跟一个几乎完全陌生的人去跳舞,倒也不仅仅是因为她的舞技烂到不行。
那边比尔跟老马的行政助理已经一对璧人般滑进了舞池。她看着和谐默契满场飞旋的两道身影,心里突然有点酸酸的。
虽然比尔一直都对她很友好,事实上,超越了一般同事或朋友间的友好,她是有点呆,但不是傻子,知道比尔在非正式的追求她。但他很默契的从来没有对她的出身刨根问底过。
只是一个人在特定的成长环境下养成的性格、观念,却不是轻易能够转变的。她没少做过发家梦,没少在梦中为纸醉金迷的奢华生活流口水。但是,置身其中,却怎么都觉得自己是个旁观者。
莫非是骨子里的贫农意识根深蒂固,一到奢华的场合就闹水土不服?不过,要配比尔这样一个又有才、又有貌的翩翩佳公子,不适应这种场合恐怕是不行的吧?
老马吃了一辈子的咸盐了,一眼就看出梦飞眼神里的几丝迷离。看来比尔这小子还挺懂得攻心之术的,跟他助理这一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他跟梦飞碰碰杯子,眨眨眼,“比尔介绍我认识的姑娘可不多呀。”
梦飞脸一红,自己的道行真是太浅了,脑子里那点破想法全都清清楚楚的写在脸上,任谁都能读的出来。“我只是公司的临时工。”她蹩脚的解释真是离题万丈。
晚上先是把老马先生跟助理小姐送回了酒店,然后比尔才把梦飞送回家。告别的时候,不等梦飞开门出去,比尔就一把拉住她在她的两颊印上了几个吻,好像不止是合乎礼仪的三个,还以食指轻轻的摩挲着她腮边几个痘痘的淡淡印记。
梦飞耳边鼓声震天,咚咚咚响的惊心动魄,半晌才意识到那分明是自己的心跳。她立即坐直身子,扯出一个纯友情式的烂笑容,“呃,麻烦师傅送我回来。明天见!”然后,再次飞也似的逃回了宿舍。
怎么半呢?这一夜梦飞辗转反侧,又是没怎么合眼。对于比尔这样的西方成年男士来说,几个月的交往了,还没上过床做过那个,甚至连吻都没接过。估计算是打破他历史记录的马拉松式暧昧了,换做没有耐心的人也许早就偃旗息鼓了。
被这样一个成熟帅气而又为的男子追求,要说没有一丝暗暗的窃喜,那是太矫情虚伪了。不过她很怀疑,她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用来犹豫装傻,比尔好像是越来越急进了呢……
兰兰情变没啥商量
46.梦飞出差金融名城
出差前一天的晚上梦飞拉了兰兰过来跟他一起收拾行李。兰兰现在已经算是经验丰富了,一连带了几次的旅游团了,非常清楚怎么才能充分利用有限的空间。
去伦敦算是短途,而且又只停留三天两夜的时间而已,最好不要带托运的大皮箱,会吓坏人的,而且到达时又要拔着脖子等很久,太麻烦也很浪费时间。但是小皮箱真是空有华丽丽的外表啊,几件衬衫长裤、一双鞋子、一只洗漱用具包,就已经满满的了。书本电脑都还没装,一件大衣都要随身披着。
兰兰折叠来折叠去,硬生生又把一身套装塞到了小皮鞋里。她连真空袋子都带来了,但是梦飞不肯用,怕到时候每一件衬衫全都褶皱成一团。
兰兰知道好的宾馆里一般都会有熨衣板和熨斗,但梦飞担心自己不会用,又怕让宾馆来熨烫会花费太大,这毕竟是她第一次出差,又是荷行截流时期,小心为上。
两个人故意没有重提兰兰在卢森堡发了一笔横财的事儿。因为梦飞知道,兰兰是个有主见的人,既然做了决定,就不会轻易的悔改了。到底是否明智,只有时间才能证明了。
原来这次兰兰带的团也是所谓的商务考察团,带团的是某省省委书记的二公子。这位二公子呢又恰恰是兰兰国内大学时的同学。都说无巧不成书嘛,两人几年后偶遇,都是颇为惊讶对方的变化。二公子不再是骄矜浪荡的兔崽子,兰兰不再是浑身带刺的玫瑰花骨朵儿。
据说这二公子早就不是第一次来欧洲了,对卢森堡的赌场已经熟门熟路。听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