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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遗世凰情》 / 卷云安
病怏怏的样子,怕她是将死之人,让他们触了霉头。
于是抢了柳纤纤和兰儿的银子,丢下她们就自己返回去了。
可怜两个姑娘身无分文,不能投宿客栈,也没钱买食充饥。还好离京城不远,两人趁着白天步行了四五个时辰才到了城外,柳纤纤扛不住晕了过去。
兀笙亲手喂柳纤纤吃粥喝药,这让柳纤纤忘却了一切辛苦,因为所有的辛苦都值得。
来到太傅府,陆太傅和雪菡都是仁义之人,收留两名弱女子不成问题。兀笙把药给了兰儿,嘱咐她每日定时熬给柳纤纤服用。
安抚好了柳纤纤,兀笙才在陆雪菡的陪同下出了太傅府。
“雪菡,纤纤和兰儿就拜托你了,我在京城居无定所,实在没有办法安顿好她们。”大门处,兀笙与陆雪菡告别。
“风大哥不必多说,雪菡都懂得。让纤纤姑娘和兰儿留在太傅府,你跟贺公子也大可放心,我会照顾好她们的。”她跟贺南更熟稔,但就是无法叫出一句贺大哥。
“风玦实在惭愧,一到京城,就给贺兄与太傅添了不少麻烦。”
“风大哥切勿如此作想,贺公子既是当你为朋友,那么朋友之间相互照应是应该的。至于我爹,他是真的很欣赏风大哥的为人,何况我们所做的也都是举手之劳,风大哥见外了。”
“雪菡这么说,我倒是更觉得惭愧了。”兀笙上了马,临行前郑重其事地对陆雪菡说了一句,“来日太傅与雪菡有需要,风玦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兀笙,你这是欠下了多少的人情债啊!
柳纤纤在太傅府静心养病,也没有吵着要天天去找笙哥哥,哦不,现在该叫风哥哥。
虽然她只有十六岁,但却经历了家破人亡、见识了人心险恶,若还不成长,那她就只能当一辈子傻姑娘了。
知道自己喜欢的人就在周围,知道他关心着自己,每隔一两日能见上一面,她就可以开心好几天。她不会时时刻刻粘着他,她要他真正地感受到自己对他的情意。
真正的喜欢一个人,是全心全意地付出和等待!
☆、醋意难掩
这一天柳纤纤兴高采烈,因为她的风哥哥来带她出府游玩儿。
雨昭最初得知柳纤纤和兰儿跑来京城寻他们,惊了一大跳,惊的是柳纤纤小小的身体却能为了爱,而有如此巨大的勇气。
“纤纤,你这样子跑出来,落夕和大虫子肯定会担心的。”雨昭都不知道该说她什么好。
“唔,雨昭姐姐,我知道是自己做得不对。可是我真的不想一个人待在山上,我就想跟你们在一起。”柳纤纤心中充满了委屈,失去双亲后的她,只有兀笙才被她划为了自己的亲人。
“既然人已经来了,那你们就安心待在京城。但公子现在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我们不能妨碍了他,这点你可以答应我吗?”雨昭拉着柳纤纤的手,在离兀笙和陆雪菡有点距离的地方,语重心长地对她说道。
“恩,我一定很乖,不会给你们添乱。”柳纤纤重重地点了点头。
雨昭对这一片比较熟悉了,带着柳纤纤和兰儿走在前面,一会儿给她们介绍这是什么什么酒楼,它的什么什么招牌菜最好吃;一会儿又给她们介绍这是什么什么小玩意儿,那是什么什么特色小吃……
自从结交了风玦,陆雪菡出府的次数明显增多了。
以前爹也从来没有不让她出府,之所以不爱出门,是觉得外面的人附庸风雅,让她不自在。
可跟风玦在一块儿的时候,她竟觉得在哪儿都是沐浴着儒雅文风,令人心旷神怡。他们是彼此的知己,她信赖他,所以连贴身丫鬟书韵都可以不用带在身边。
几人来到了京城最大的酒楼——御厨苑,为了给柳纤纤和兰儿接风洗尘。
毕竟陆雪菡可不是一般的女子,兀笙不想带她去人龙混杂的小店,被市井之徒折辱了身份,大酒楼的风气总归是要好些的。
御厨苑是京城老字号,敢用“御厨”二字作为招牌,还真是向天借了胆子。
酒楼的第一代老板是名符其实的皇宫御厨,此人曾在国邦宴席上献菜有功,当年在位的皇帝特许他年迈出宫后可以继续将宫廷菜肴传于民间,并亲自题名“御厨苑”!
老板为了不辜负圣上之意,特将楼阁进行了重新构筑,对贵族和百姓一视同仁。
“纤纤,今天你是主角,想吃什么尽管点。还有兰儿也是,这里的酒菜一级棒,你们一定会喜欢的。”雨昭对这里的酒菜用一个词形容:爱不释口。
“雨昭,房内,兀笙为陆雪菡倒了一杯茶:“雪菡尝尝这个,看与家里的有何不同?”
风玦的话,让陆雪菡失了神。
家里?
呵呵,听起来他们像是一家人的感觉,而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陆雪菡从小一个人长大,除了爹娘的关爱,她并没有感受过x-di姐妹之间的关爱。这个风玦只比她长了一岁,但她却在他那里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手足之情。
是的,那时的陆雪菡以为,这只是一种暖人的手足之情。
“绿井仙毫,不过……”陆雪菡品了一小口,发现果真跟平常在自家饮用的味道有些不同,似乎更加甘醇,但具体是哪里不同,她一时也说不上来。
“看来我们的大才女也被难住了,我心里着实平衡不少,哈哈。”兀笙第一次来御厨苑之前,在太傅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