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 爱情的坟墓
(1/3)《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 / 苏幕遮玥
阮濛濛最终也没见到洛秀,她最终是被阮胜鸣气急败坏的带出来的,阮濛濛恼怒的甩开阮胜鸣的手,不悦道:“我还没有见到洛总呢,之前爸爸我们不是说好了吗?让我和洛总处好关系,你现在怎么反悔了?”
阮胜鸣目光飞快的看了眼四周,见没什么人这才压低声音道:“别在这儿大呼小叫的,回去再说。▲≥uu小说,.√.≧o”
不等阮濛濛反应过来拉着她匆匆出了大楼,早有车子等着他们,阮胜鸣把阮濛濛塞进车里,然后一屁股坐进去。
“我果真小看了他。”车子一驶离开,阮胜鸣便揪着领带,眯眼咬牙道。
阮濛濛哪儿知道阮胜鸣是在气什么,她满心满眼只有洛秀,拽着阮胜鸣的袖子撒娇道:“爸爸,那洛秀果然是人中龙凤,‘女’儿再也没有见过比他更优秀的男人了。”两颊晕红,双目放光,明显的思‘春’模样。
见‘女’儿这样,阮胜鸣叹了口气,抬手‘揉’了‘揉’‘女’儿的头发,柔声道:“是爸爸失算了,以后咱不再提洛秀了好吗?”那洛秀根本就不是个容易招惹的,他那点小心思恐怕对方早就知道了,尤其是最后,程伟低声提醒他的那句话,更是让他一颗心如坠深渊,对那个男人生了畏惧忌惮之心。
阮濛濛一听就炸‘毛’了,竖起浑身的刺愤怒的瞪向阮胜鸣:“爸爸怎么可以出尔反尔,明明是你要带我来见洛秀的,现在我看上他了,你又不许了,我不管,我喜欢他,一定要他做我男朋友。”阮濛濛还当自己是那个在狐朋狗友圈中众星捧月说一不二的大小姐吗?她现在这种身价充其量也就是一普通富二代,和洛秀这种真正的权贵之人差距还是相当大的。
阮胜鸣见‘女’儿又执拗上了,当即板着脸肃声道:“濛濛,听话。”
阮濛濛被阮胜鸣娇宠惯了,从来没有见父亲对她这么严厉过,眼圈当即就红了,再想到那人俊美风华的容貌,不依不饶道:“我不管,我就是喜欢他,你要是不帮我,我、我就离家出走。”阮濛濛这还威胁上了。
阮胜鸣就这一个宝贝独苗,一见‘女’儿哭鼻子自是心疼的很,‘私’心里很想应了‘女’儿,但想起那人最后的威胁,本能就觉得那人是绝对说到做到的,但‘女’儿在耳边不停的撒娇,阮胜鸣终于败下阵来。
“行行行,你让爸爸好好想想。”这才见了一面还什么都看不出来呢,自家‘女’儿又这副非主流模样,哪儿个正经男人会喜欢,如果‘女’儿收拾干净了,再收敛一下‘性’子,那姿‘色’也是非常不错的,能被洛秀看在眼里也未可知,毕竟男人嘛,没有不爱美‘色’的。
阮胜鸣想着目光在‘女’儿身上上下打量,只看得阮濛濛发‘毛’,便听阮胜鸣语重心长道:“你以前和你那些朋友‘混’迹酒吧夜场,爸爸只当你年轻爱玩,但你如果真的想要和洛秀在一起,那些地方以后就别再去了,回去把自己好好捯饬捯饬,看看你化的那是什么妆,跟大熊猫似的,还有手臂上手指上这都带的是什么东西,没有男人喜欢这个样子的‘女’孩子,回头我再找个人再好好教教你礼仪,我‘女’儿这么‘棒’,一定能得偿所愿的。”
本来听爸爸要自己以后不能去夜场,还要换行头心底就有些不舒服,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装扮,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想起那人从始至终都没看自己一眼,又想起同学中有个爱穿白裙子长发飘飘的‘女’孩子,在男孩子中很受欢迎,想他是不是就喜欢那种清纯娇柔的‘女’孩子。
遂即咬了咬牙,坚定点头,眼底闪过一丝势在必得:“好,我都听爸爸的。”
……
程伟做了总结报告之后便垂着头恭敬的退了出去,洛秀合上文件,靠在椅背里,也没见他怎么用力,椅子原地转了一圈,他仰头枕在椅背上,微闭上眼,脑海里闪过一张温婉秀美的面容来,只那双漂亮的凤眼里却是深不见底的冷漠寒潭。
她还恼恨着自己,若有一日齐歌离开,他又该怎么挽回她的心?
有一点洛秀倒是承认齐歌说的对,那就是她冷心冷情,只那一点温暖也给了齐歌,面对他时只剩下了冷漠疏离。
他不仅开始思考起齐歌的话,他知道齐歌的话很有道理,他又细细的反思了一下,宋锦和齐歌相识不过才两个月的时间,为什么宋锦就能对齐歌死心塌地的,就像齐歌说的那样,宋锦根本不爱他,即使不是爱情亦能换得她的相守,不得不说这种认知让洛秀更加憋闷。
那么齐歌身上究竟有什么魅力才能让宋锦这么冷情的人接受,洛秀想自己有必要参详一下。
洛秀脑海里浮现出齐歌那天说的话来,既然口口声声说爱她,你敢给她名分吗?
洛秀第一次正视起这个问题来,他也终于发现自己和齐歌最大的不同。
齐歌是个成熟的男人,首先考虑的是‘女’子的名声,他不愿喜欢的‘女’人顶着未婚先孕的名头,在明知孩子不是自己的前提下,却毫无怨言的给她一个家,一个名分,一个承诺,在孤独无依穷途末路的宋锦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轻而易举的攻占了她的心房。
再观自己,吃干抹净来了句失忆就将过错推的一干二净,在她为了生存苦苦挣扎,为了保住孩子费尽心机的时候,他在哪里?他曾经还想要杀了她,在忆起所有之后对她只有步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