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1/3)多少楼台烟雨中 / 尼可拉斯


“一共被劫了三次,”谢琰又笑,公孙曼挥手就要打她。凤子樟眼看公孙曼出手又快又猛,谢琰轻松抬起手臂便招架了,“一共三批大豆,一批是在在湖中心被劫了,一批在吁水转船是时在上被劫了,还有一批在吁水被劫走。来者黑衣骏马,武艺高强人马众多,我家豢养之死士都不能敌。”

“你就没去报官?”谢琰问,“光天化日啊,劫了你的酒,影响来年的贡酒。冒犯皇家,死罪死罪。”

“你以为我没去?县令听到都吓傻了,追查数日,一点线索都没有。何况这连日大雨,一点痕迹也无,无从下手。我正想,是否是道上的朋友与我为敌。但近来我也犯什么人,往日旧仇,你也知道的,死的死走的走,难道千里迢迢从河西来整我?”

谢琰摇头笑道:“我这就修书,让我家给你弄点来就是了。要多少,直说。”

“豆子事小,你个死鬼,你也不想想,要是有人存心整我!这种情况下,但凡入了建安郡的豆子,怎么可能到我手里?”

谢琰刚想说“难道你觉得有人敢抢我家”,转念一想,公孙曼又不傻,必然觉得里面有蹊跷。凤子樟也想到了,接茬道:“无论何人抢了公孙姑娘的大豆,或是倾倒于何处,或是烧了,或是卖了,或是存了起来。无非这几种处理方法,断不会凭空消失。如今若想抓到真凶,便可派人往周边郡县去查看,假托收购,一旦有异常,就可能是销赃了。”

公孙曼点头道:“这一出我也想到了,人也派了,我就是怕我一个人对付不来,面子又不如她大,”指指谢琰,谢琰作势要用竹笛敲公孙曼的手指头,“正好二位来了,可以与我一道。我就倾尽地主之谊以招待了,还望不嫌怠慢!”

“怠慢倒是不怕的,你怠慢我也怠慢惯了,就是别怠慢人家。”谢琰道。

“你这烂嘴,我给你撕了!”公孙曼扑上去,谢琰就躲,两人毫不忌讳的闹成一团。公孙曼姿容秀美,虽然不如前日见到的那位“武功天下第一”的朋友艳丽,但朱唇玉指,长指甲上染了好一层光泽明亮颜色鲜艳的蔻丹,还梳了个堕马髻{67},妩媚至极,不下段岂尘。看她这样扑向面冠如玉的谢琰,凤子樟不知怎么,心下烦恼起来。

她自然是做不来这样的妩媚的,她的天性是凡事都不喜欢外露,既厌恶外界的低俗目光,也嫌弃鄙俗之辈的欣赏,富于天才固自傲。但是当真遇到了这样以外露的、发散的、像杨柳枝条一样随风摆动的妩媚,她又有些羡慕。

可这烦恼是怎么回事?

作者有话要说:

{66}即鄱阳湖。

{67}堕马髻,又称为倭堕髻,是中国魏晋时期流行的一种妇女发型。这种发型的特色在于往下侧垂至肩部,并从发髻中分出一绺头发自由散落,与人发髻散落之感,如果加上愁眉妆和啼妆,犹如女子甫从马上摔落之姿,能够增加女子的妩媚感。

第十八章

凤子樟还来不及多烦恼几日,她又有新的烦恼了。

y- in 雨不休,二人不得出门,只好留在公孙曼府上等待消息。就她看来,公孙曼与谢琰十分要好,甚至要好得过了。两人滞留期间,三人镇日闲聊,下棋,公孙曼又好酒,动辄舞剑为乐,拉上谢琰一起。谢琰要是推拒,公孙曼就整个人佯醉,伏到谢琰肩上,高歌本地小曲,顺口改词,一会儿咏叹今年的花朵因为大雨都凋零,一会儿又斥责谢琰是个负心人,连和自己一起舞剑都不肯,想当年是怎么一块玩的;用词一会儿极为粗俗挑逗,一会儿如楚辞幽怨。凤子樟列席其间,一会儿觉得这位美人才华了得,一会儿又觉得美人挂在谢琰身上的样子实在……

好看是好看的,但她不想看,最好再也别看见。

公孙曼很聪明,见怎么都说不动谢琰,转过天来变了样子,舞剑罢就问凤子樟觉得可喜欢,凤子樟当然说喜欢,她立刻邀请谢琰加入,目的是取悦凤子樟。这下谢琰没办法了。结果在表演过程中,凤子樟专注地看谢琰,聪明心细的公孙曼则看着凤子樟。这一看不要紧,她也被那双眼睛所吸引。她懒得去猜和问凤子樟为何不肯拿下面纱,不管下面是丑陋——有这样的眼睛的人怎么会丑陋?——还是疤痕还是什么,这种神秘更加有趣。

从此,公孙曼从对凤子樟极为友好,变成主动地、想尽办法向凤子樟献殷勤。凤子樟与她闲聊,言语中小心打听周围的世俗人情、大族情况,她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语言幽默放浪,凤子樟想知道的她告诉她,凤子樟可能不太想知道的边角八卦她也告诉她,甚至包括有多少个小妾或男宠,各自相貌如何、有怎么一段故事。谢琰要是说你哪来那么多废话,难道是闲的没事就打听人家的闲事,她就立刻开始和谢琰斗嘴,力图逗凤子樟开心。

结果凤子樟并不太吃这一套。

公孙曼不愧情场老手,转换路数为引诱凤子樟表现自己,伺机美言几句以求美人欢心。要说这么做真是为了什么,也不是,公孙小姐只是享受这样一个与美人互相取悦的过程。但是凤子樟又比别人更加吸引些,因为她神秘,她不远不近地保持着冷漠,她显然有着洋溢的才华却对表现它们不屑一顾。这样滋味丰满的饵,对于公孙曼这样贪吃的大鱼,就是无法抗拒的吸引了。

然而等到凤子樟反应过来,公孙曼打是的这种主意,她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