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

(1/1)你丫的还有完没完 / 脑壳


“哦,你好。怎么称呼?”

“我姓崔。”

“……”

——明显的,对方眼角抽了抽。

“崔先生,你好。”

“嗯。你好。”

10.

这房子是当年自家大哥不愿意住宿舍又不愿意租房子所以临时起意买的样品房。

室内装修要多恶俗就多恶俗,特像暴发户的那种。

用大哥那口子的话就是:你当把这木头刷层红漆它就成紫檀红木的了?

如今自家大哥辞了警局的工作下海从商,房子作为抵押贷款也贷出去了。

于是这里也不再住人改出租了。

11.

英华,就是目前的租户。

至于崔文——

他是过来求合租的。

工作后崔文也需要一个相对自由的空间,可他又不大愿意花钱在租房这方面。

肥水不流外人田,合租一下,对方租金减半,自己又不花钱。

就当是住高级双人宿舍而已,何乐而不为?

12.

英华是个模特。

也是个留校在读的大学生。

家境不错,所以没事干就爱跑去给人当平面模特,赚点闲钱供自己吃喝玩乐。

像这种半打工似的平面模特在这个城市绝对是成百上千,多如牛毛。

即便如此,崔文还是被某人所参与拍摄的杂志广告数量所惊到。

太多了——

美食、旅游、时尚、游戏、人体,包罗万象。

造型也是千变万化。

不得不说,照片比本人还漂亮,起码在崔文看来。

13.

“这么多,有什么是你没拍过的?”

“没拍过的啊……我想想啊,大概就只有全|裸的吧。”

“……你拍过半裸?”

“对啊,就在你屁股下面第三本中间的拉页,是个化妆品广告,我有试用装哟。”

“……这是你?”

“是啊是啊。嘿嘿。出了小区,门口那家饭馆上贴着的人,也是我。”

“……”

14.

摄影后期,你万岁。

15.

英华爱他的猫。

就像爱他儿子(如果有的话)全心全意。

没有海枯石烂,但也有至死不渝。

这一点体现在英华不愿意多养猫。

他说猫会争宠,他的花花已经陪他快五年了,老了,不像以前那么漂亮了。如果这时候自己再找一个的话,会伤花花心的。

16.

猫都很敏感的。

英华是这么跟崔文解释的。

在崔文看来,能有这想法的英华比他的猫还敏感。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