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节

(1/1)你丫的还有完没完 / 脑壳


“你不要这么说,我只要花花一个的。”

“所以……你现在打算撑死它是么?”

“哪有?!饭后我都会带花花出去玩的!有时候也给它做按摩的!”

“……”

18.

虽然英华这么说。可每次崔文抱起这只叫花花的纯白波斯时,总感觉像在抱台主机。

重的很。

英华爱把那些切好的小葱花、火腿丁、j-i蛋花、还有捣碎成粉的维生素,统统扔到专用n_ai锅里,然后烧出一小锅高蛋白高热量高营养的泡饭。

干什么呢?

——当花花的零嘴。

19.

不重才怪!

这猫早晚得三高!

20.

“花花,来,吃饭饭。今天有吃你最喜欢的鱼哟,乖~”

“你在干吗?”

“给花花喂鱼啊。”

“扔给它不就完了?”

“不行,花花不吃卖相不好看的鱼。”

“……”

21.

崔文发誓,自家大哥养猫时都不像英华这样。

记得以前有一次那只英短嘴吃挑了,给他弄的鱼汤拌饭它都不吃。

于是大哥很淡定地把那盆剩饭扔那里,说了句‘饿着,看它吃不吃!’

结果到第二天晚上,那只可怜的英短万分委屈地把那盆剩饭吃了干净。

22.

都是惯出来的毛病。

23.

猫这种宠物。

也只有富人养得起。

不光是物质富足,j-i,ng神也要富足。

不然,你耗不起。

24.

崔文实在是好奇,当初大哥怎么会同意租客可以养宠物的?

难道是想j-i,ng神寄托一下?

因为凡瑀觉得家里养猫很脏不同意所以大哥便把这份对养猫的执念寄托在英华身上了?

还是大哥觉得养一个凡瑀就够呛了,不敢再招惹别的了?

25.

这时候联想起某人,崔文不由得打个颤。

凡瑀可以当猫养,可绝对不是一只你养了他他就能把你当他主人的那种猫。

那些锋利的爪子,大哥都没法给他剪掉。

顶多,也有只在他伸出爪子的时候给他抓两下。

等他气消了,爪子自然也就收回去了。

26.

看着正在给猫顺毛嘴里还喋喋不休的英华,崔文叹了口气。

差距太大。

一个是把猫当玩具养,一个是把猫当儿子养。

区别就是前者还能认清自己的立场,后者却已经完全忘记。

所以说惯出来的都是富贵病。

27.